潘季驯(1521—1595),我国明代督河大臣,著名的水利学家,先后四次奉命督河,历时27年,成绩卓著,在我国历代治黄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在他的治理黄河河道的理论方略中,就包含有重要的地理学思想。
黄河流经黄土高原地区,河流含沙量极高,造成下游经常泛滥、徙决、改道的严重局面,直接威胁着黄河中下游地区人们的生命财产,甚至国家的政治经济安危。所以,我国历代政府都将治理黄河,尤其是防治下游河流徙决改道作为头等大事,出现了很多著名的治河专家。其中又以潘季驯的治河理论和实践尤为著名,并一直影响到清代陈潢、靳浦的治河策略方针。这就是潘季驯创立的“筑堤束水,以水攻沙”的治黄理论。
不难看出,潘季驯这一理论是建立在对河流搬运力与流量、流速关系这一地理学基本原理基础上的。即:正确认识到河流流速、流量愈大,则搬运泥沙(冲积)能力愈强这一地理学基本原理(水力学规律)。
其实,这一地理学理论早在公元1世纪初的王莽时代,张戎在谈论黄河淤沙时就已正确指出(《汉书·沟洫志》)。遗憾的是后来各代治理黄河都不大重视这一地理理论的应用,而常常采取分流以煞水势的办法,违背河流特性。直到潘季驯时,才再次认识到这一理论对治河的重要性。在《河防一览·河议辨惑》中,他分析道:
水分则势缓,势缓则沙停,沙停则河饱,尺寸之水皆由沙面,止见其高。水合则势猛,势猛则沙刷,沙刷则河深,寻丈之水皆由河底,止见其卑。
因此,他认为:
筑堤束水,以水攻沙,水不奔溢于两旁,则必直刷乎河底,一定之理,必然之势,此合之所以愈于分也。
在这里,他的筑堤已不是消极的防御,而是积极的导治。为了更有效地“束水”,他还根据不同的地形、地势,制定了相应的筑堤规则及要求等具体措施。结果,由于这一建立在科学理论基础上的治黄方略的实施,不仅使河道刷深,而且改变了海口积沙高仰的形势,为黄河入海开辟了道路,取得了治黄的很大成效。
潘季驯治黄理论的建立,不仅表明我国人民很早就对流水冲积与侵蚀这一地理理论有了正确的认识,而且充分说明我国很早就将这一地理理论正确地应用在生产实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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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参见王成组:《中国地理学史》,商务印书馆,1988年。
(2) 参见向达整理:《郑和航海图·地名索引》,中华书局,196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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