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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研究建设现状

时间:2023-01-26 励志故事 版权反馈
【摘要】:§1.4 国内外研究建设现状人类对地质遗产的认识、保护和利用虽然经历了漫长的过程,但仍处于探索阶段,无论在理论研究领域,还是在实践建设领域,都尚未形成完整成熟的研究体系。通过对国内外地质遗迹保护与地质公园建设历程的总结归纳和对比分析,可以将地质遗迹保护与地质公园建设历程分为以下3个发展阶段。国际上地质遗迹保护的通行做法是在自然保护区和国家公园中进行的。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地质遗迹的保护工作。
国内外研究建设现状_地质遗产保护与开

§1.4 国内外研究建设现状

人类对地质遗产(地质遗迹)的认识、保护和利用虽然经历了漫长的过程,但仍处于探索阶段,无论在理论研究领域,还是在实践建设领域,都尚未形成完整成熟的研究体系。通过对国内外地质遗迹保护与地质公园建设历程的总结归纳和对比分析,可以将地质遗迹保护与地质公园建设历程分为以下3个发展阶段。

1.4.1 初级阶段

19世纪初至20世纪中期为初级阶段,各个国家分散建立自然保护区和国家公园来保护地质遗迹。

国际上地质遗迹保护的通行做法是在自然保护区和国家公园中进行的。近一两百年间,人类对大自然的不断破坏使自然环境受到了重大损失,大约在19世纪初,自然保护区工作开始兴起。1872年,世界上第一个国家公园——美国黄石公园就是为了保护蒙大拿与怀俄明二州交界处的黄石火山自然景观而建立。黄石国家公园拥有特殊的温泉地热景观和丰富的野生植物品种,实际上是一处典型的地质公园。随后,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等发达国家纷纷效仿,相继建立了自然保护区和国家公园。

这一阶段的保护工作比较零散,自然保护区和国家公园的科学体系也没有得到完整建立。

1.4.2 发展阶段

20世纪中期至20世纪90年代为发展阶段,国际组织开始致力于地质遗迹的保护工作。

1972年联合国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人类环境会议”,会议上宣告开始推动全球性的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运动,会后发表了《人类环境宣言》,确认了世界各国政府应有保护该国境内杰出自然及文化遗产的责任,从此展开了一系列国际性环境保护的集体行动(王鑫,2004)。

198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地质会联合会、国际地质对比计划、国际自然保育联盟4个国际组织,在华盛顿成立了“全球地质及古生物遗址名录”计划,目的是为了选择适当的地质遗址,作为纳入世界遗产地的候选名录。这项计划后来更名为“地质景点计划”。

1996年,国际地质学会联合会明确了“地质景点计划”工作的重点,在于清点全球的地质与地形景点,并依据一定准则,评定出杰出的、全球性的景点,其成果用来促进地质遗迹的保育,同时也构成地质景点资料库。会上,法国的马丁尼和希腊的佐罗斯提出了通过建立国家地质公园的方式来保护地质遗迹资源,随即法国的Haute Provence、希腊的Petrified forest Lesvos、西班牙的Maestazgo、德国的Vulkaneifel成为欧洲地质公园网络的4个首创成员(赵逊,2002)。

199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的“世界地质公园计划”,并确定地质公园的选定准则。2000年“世界地质公园计划”开始实施,希望通过若干年的努力,在全球建立500家世界级地质公园,并建立全球地质遗迹保护网络体系。

与此同时,各个国家对地质遗迹保护理论与实践进行着大量的探索与研究,取得了一些成绩,尤以美国、加拿大、英国等经济发达国家的地质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领先,他们制定了严格的法规体系,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例如,英国关于地质遗迹执行了三大计划:①NSGSD(the National Scheme of Geological Site Documentation)统一地质遗迹登录办法,经整理建立咨询库;②SSSI(Sites of Special Scientific Interest)“具有特殊科学意义的地质遗迹”,由英国自然署负责办理,目前已经登记遗产地2000多处;③RIGS(Regionally Important Geological and Geomorphologic Sites)区域性重要地质及地貌,由民间团办理,自然署提供经费资助。另外,英国自然保护委员会于1990年研究拟定了一套地球遗产保护分类法,将地质遗迹分为出露性景点和完整性景点两大类,这套分类法至今仍被国内外众多专家学者借鉴参考(Bhatia A.K.,1991)。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地质遗迹的保护工作。原地矿部于1985年11月在长沙召开了“首届地质自然保护区区划和科学考察工作会议”,会议代表考察了武陵源风景区,鉴于武陵源砂岩峰林地质地貌景观独特优美,代表们一致提出建立“武陵源国家地质公园”,此建议在国内产生一定影响(陈安泽,2003)。1987年7月原地矿部下发的《关于建立地质自然保护区规定(试行)的通知》中,首次提出应保护“有特殊意义的地质剖面、冰川遗迹、岩溶、温泉、化石产地等自然历史遗迹和重要水源地”,应将“地质公园作为保护区的一种方式”。1995年5月颁布的《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中提出了“地质遗迹保护区”的概念,并且指出:“建立地质遗迹保护区应当兼顾保护对象的完整性及当地经济建设和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即要协调好地质遗迹保护和当地经济建设的关系。

中国政府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地质公园计划作出了积极的响应,1999年11月,中国国土资源部在威海召开会议,通过了10年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同时决定要建立国家地质公园。规划指出,我国地质遗迹保护的总体目标是:地质遗迹破坏情况得到控制;具有重要典型意义的地质遗迹得到有效保护;地质遗迹保护管理体系基本建成;建成类型较齐全、布局合理、建设和管理科学的地质公园系统等。

2000年,我国成立了国家地质公园领导小组和第1届国家地质公园专家评审委员会,制定了《国家地质公园评审标准》、《国家地质公园总体规划工作指南》和《国家地质公园建设工作指南》,指出在未来10年内,我国将建立地质遗迹保护区(地质公园)310处,并力争使5~8处纳入世界地质遗产名录(这一项已提前实现了,到目前为止我国已有18处世界地质公园)。

2002年,中国国土资源部颁布了《古生物化石管理办法》,中国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出台了《中国国家地质公园建设技术要求和工作指南》,并针对这两个文件举办了全国性的培训班,使中国国家地质公园的建设步入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

2003年,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世界地质公园网络工作指南》的基础上,中国开始推进世界地质公园的申报工作。

1.4.3 成熟阶段

20世纪90年代至今为成熟阶段,地质公园建设在世界各地全面展开。

近年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力推动地质公园项目,把地质遗迹保护与支撑地方经济发展和扩大当地居民就业紧密结合起来,得到世界各国的积极响应。据统计,目前全世界已建有各类地质公园达2 000多个。

我国地质公园的迅速发展使不少濒危的地质遗迹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也使多年不曾被人们所见识的地质遗迹资源展现在众人面前,更重要的是,这些地质公园的建立都在不同程度上对地方经济的发展和居民就业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至今,经国土资源部批准,大陆地区已建立国家地质公园138处。

与此同时,许多地方都在开始开展地质遗迹资源调查评价的基础研究工作,如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在2004年委托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等单位进行了“新疆旅游地质遗迹资源调查评价”项目的研究工作,该项目对全疆范围内的地质遗迹资源进行了系统调查与评价,提出了全疆地质遗迹资源保护的思路与对策,遴选出一批申报世界级和国家级地质公园的地质遗产名录。该项目拉开了全国进行系统性地质遗迹资源大调查的序幕。随后,浙江省第十一地质队2007年委托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对温州市文成县百丈祭一带进行了详细地质遗迹资源调查。可以说,这些专门针对地质遗迹资源调查评价项目的相继开展,为国家地质遗迹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供了很好的理论基础与技术支撑。

目前,国内有关研究地质遗迹和地质公园公开发表的论文还不多。吴成基、邓霭松、李晓琴、邢乐澄、黄松等探讨了如何协调地质遗迹资源的保护利用问题。李双应、邹永生等指出,地质公园在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增强地区知名度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保证地质公园良好的经济效益是保护地质遗迹资源的关键,并强调国家地质公园的建设要与旅游业的发展同步则是这个关键的前提。赵逊、陈安泽、庞桂珍、李双应、后立胜等阐述了地质公园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探讨了相应对策。

分析国内学者对地质遗迹及地质公园的研究可见,虽然我国地质公园建设在理论研究和实践领域总体上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尤其是地质公园建设中面临的紧迫问题,如地质遗迹资源类型划分;地质遗迹资源调查评价;对地质遗迹及地质公园规划的理论研究;地质遗迹资源的保护利用协调问题和地质公园的可持续发展及地质公园信息化等问题都有待深入探讨与研究。

【注释】

[1]*http://whc.unesco.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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