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研究概况_英国的历史
关于英国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城市化问题,国外很多学者否认工业革命之前存在城市化,认为城市化是英国近代工业革命的产物,所以自然而然地选择了18世纪之后作为城市化问题的研究时限,尤其是着力考察工业革命和城市化以及人口流动之间的逻辑关系,像P.迪恩(P.Deane)、W.科尔(W. Coll)和G.明盖(G. Mingay)等人是这一观点的典型代表。[1]这是英国学术界存在的一种正统观点,也是比较传统的。因与本书主题较远,我们在此不作过多评论。
另一方面,相当一部分西方学者认为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城市化是一种很古老的历史现象,在工业社会之前一直存在,而且近些年来,这种研究趋势有加强的迹象,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研究工业革命之前的城市化,像苏珊·雷诺兹(Susan Reynolds)、爱德华·米勒(Edward Miller)、约翰·哈彻尔(John Hatcher)、E. A.里格利(E. A. Wrigley)、艾伦·戴尔(Alan Dyer)和彼得·克拉克(Peter Clark)以及保罗·斯莱克(Paul Slack)、帕利泽(Palliser)等人,都在其各自的代表作中专门考察了中世纪英国的“城市”、“农村人口流动”和“劳动力转移”[2],像雷诺兹在《中世纪英格兰城镇史》中系统研究了英国城镇在中世纪早期的起源、中古盛期大发展以及中古晚期面临的各种问题,发现中世纪城镇与周边农村存在密切关系,甚至可以说是一种依赖关系,这主要体现在城市人口来源、城市居民生活用品以及手工业生产原料来源、产品消费市场等诸方面,在这里是“农村决定了城市的命运”,城市化进程取决于周边农村生产力进步水平和生产关系变革程度。当然,中世纪英国城镇本身对城市化进程也有一定积极作用,因为城镇是“享有特别的法律、行政和司法,一个享有特权的集体法人”[3],其“自由”和自治权利对乡村居民尤其是农奴产生很大吸引力,吸引了络绎不绝的农村移民。不过,雷诺兹对于中世纪英国城镇在拉动农村劳动力转移与人口流动方面的作用,并没有给予特别重要的地位,这可以从他对城市经济规模和城市人口数量的估算上看出来,雷诺兹很谨慎甚至有些保守,认为在“1086年之后”和“1377年之前”,几乎没有任何有价值的“总体估算”,很多城镇居民数量不到5000人。[4]
无独有偶,希尔顿在一定程度上与雷诺兹观点相同,他认为许多规模较大的城镇也弥漫着“乡村气息”,像剑桥、考文垂、诺丁汉、沃里克和莱斯特,他甚至将许多小城镇直接归之于“农村社会的组成部分”。[5]小城镇尽管在经济结构上与乡村有着显著差别,但在希尔顿看来,小城镇在政治结构和社会管理上“更接近于周围的乡村或庄园”,有的甚至没有什么分别。实际上,许多欧美学者对于中世纪英国城市化水平都持有与雷诺兹、希尔顿类似的观点,像皮朗、克拉潘等人,估算的城市人口比例均在10%以下,他们认为大多数城镇都是带有浓厚“田园”色彩的半城半农类的居民点。
理查德·霍尔特(Richard Holt)等人主编的论文集《英国城市史上的中世纪城镇:1200~1540》,也依然坚持了学者们原有的观点:城镇规模小,绝大多数人口不到1500人,到14世纪晚期时伦敦人口在45000~50000人之间,500多个市场小镇人口在500~2000人之间,不过绝大部分很可能是“接近500人而不是2000人”[6]。这就不可避免地提出了一个新问题,即城镇的定义,究竟多少人的居民点才能称之为“城镇”?晚近出版的《中世纪英格兰百科全书》的作者们依然认为,直至1500年,英国最大的城市伦敦只有50000~65000人,人口在5000~10000之间的也仅有约克、诺里奇、布里斯托尔、埃克塞特和纽卡斯尔等六七个城市而已,其余六七百个小城镇居民大多数都在1500人以下。[7]显而易见,即便以5000人,甚至2000人作为城镇标准,中世纪英国城市化水平也是很低的。不过,这依然表明中世纪英国是存在着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城市化现象的,而且得到一些学者关注和研究。因为城市人口少、规模小仅仅表明劳动力转移与城市化水平程度低,却无法否认中世纪存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和人口流动的事实。
E.米勒(Edward Miller)和J.哈彻尔(John Hatcher)在《中世纪英格兰:城镇、贸易和手工业1086~1348》(Medieval England:Towns, Commerce and Crafts 1086–1348)一书中,也从中世纪“手工业”和“贸易”(包括内陆贸易和海外贸易)发展入手,论述了英国城镇的兴起原因和发展概况,实际上是将手工业和商业贸易视为中世纪城镇发展繁荣的两大因素,文中直接使用了“中世纪英国城市化”之类术语。不过,与雷诺兹等人不同的是,米勒与哈彻尔认为单从“人口数量”来衡量中世纪英国城市化存在“明显缺陷和不足”,除了考虑城镇的经济特点、功能和多种非农职业结构外,还必须正视中世纪城镇的“法律”地位和政治权利,中世纪城镇同农村社会区别开来的是其“政治、行政和法律表现”。[8]应该说,他们的观点很有见地,抓住了中世纪城市的基本特征之一,在评价时充分地考虑了城市的“历史性”。因为单纯从人口数量衡量中世纪城市化水平,的确有将问题简单化之嫌疑,所以必须要重视“中世纪城镇”一词所蕴含的政治和社会意义。他们也对中世纪英国城市化水平作了大胆推测和估算,认为在14世纪早期英国城市人口约占总人口的10%左右。[9](www.guayunfan.com)而以詹·德·弗里斯(Jan De Vries)为代表的美国学者旗帜鲜明地提出了工业革命之前存在“城市化现象”。作者在《欧洲城市化:1500~1800》(European Urbanization,1500–1800)一书中将城市化的研究范围扩展到整个欧洲,认为不仅英国在工业革命之前存在城市化现象,整个欧洲在1500~1800年间都出现了城市化现象,工业革命只是城市化发展的“一个阶段”,即工业城市化时期。作者一度将“1500~1800年欧洲城市化”纳入更宏阔的历史范围里加以考察,其中有一节专门概括了“1300至1980年之间欧洲城市化发展概况”[10]。作者认为,到1800年时,欧洲各国城市人口已经“接近15%”,而地中海地区在16世纪时就已经超过15%。[11]当然采用不同的城市量标准,会得出不同的城市化水平。詹·德·弗里斯认为按照居民在10000人或以上的城市人口数量衡量标准,城市居民占到欧洲总人口的5.6%,而如果以5000人为城市量标准的话,则城市人口占到了总人口的9.6%,他本人似乎倾向于后者,因为在文中多处涉及欧洲各国城市人口比例、城市居民数量的图表里,作者大多都以5000人作为城市的“最低标准”[12]。不过,在论及西北欧英国、尼德兰和丹麦等国时,弗里斯又将城市量标准降为2500人,在述及英国东盎格里亚地区城市化发展状况时甚至将2000人以下居民点也纳入“城镇”标准。[13]可见,作者的城市量标准不是一成不变的,人口数量并不是弗里斯衡量城市的唯一标准。
还有一些学者也认为城市化现象贯穿于古代和前工业欧洲社会,像保罗·霍恩伯格(Paul M. Hohenberg)和大卫·尼古拉斯(David Nicholas)等人[14]即是如此,他们分别将城市化起始时间由近代早期向前溯及至公元1000年、公元1100年左右。尼古拉斯认为工业革命前12~17世纪晚期的欧洲城市具有七大特点:一、城市以市场为中心发展起来,主要从事食品和原材料交换;二、纯粹的工业城市非常罕见,而且这类城市大多经济并不兴旺;三、不论贸易还是工业都存在鲜明的“职业分化”;四、城市大多是宗教和世俗文化中心;五、城市大多有良好的交通条件;六、城市居民具有高度“流动性”;七、许多城市同以前的封建庄园存在“密切关联”。作者认为,到1100年,西欧大多数城市正在进行着“从庄园到城市化”的经济变革。[15]
保罗·霍恩伯格考察了从1000年至1950年欧洲城市化发展概况,将近1000年的城市化进程分成了三大阶段:11~14世纪的“前工业化时代”(Preindustrial Ages)、14~18世纪的“原工业化时代”(Protoindustrial Ages)和18~20世纪的“工业时代”(Industrial Ages)。霍氏的“前工业化时代”就是学界通常所指的“中世纪盛期”,而“原工业化时代”则涵盖了“中世纪晚期”(14、15世纪)和“近代早期”(16、17世纪)两个阶段,较之其他学者认识的要长得多。[16]霍氏认为,虽然加工业的单个生产单元在“技术和规模上没有出现什么变革”,但是生产总量的增加带来了“社会和经济重组”,从事工业生产活动成为农业之外的“替代选择”,是“成家立业”的最低条件。由此,传统社会对居民婚育的束缚、控制被打破,人口能够实现快速增长,推动了“生计移民”向城市流动。与此同时,许多乡村地区实现经济结构转换,从“食品生产转向加工业”,从而紧密地同城市联系在一起。[17]上述学者对于研究时限的前伸意味着他们视历史发展为一连续过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城市化是一长时段的历史现象,这显然有助于我们加深对现代化早期、现代化起源问题的研究。
新近出版的《剑桥不列颠城市史》代表了西方学者在过去30年里对英国城市史研究的最新成果和最高水平,该书共三卷,汇聚了英国、欧洲大陆和北美近90位历史学家、考古学家和地理学家的共同努力,考察了英国从盎格鲁-撒克逊早期的居民点到20世纪中叶城镇成长、发展和演进过程。其中D. M.帕利泽(D. M. Palliser)主编的《剑桥不列颠城市史》第一卷主要叙述了公元600年至1540年间英国城镇发展历程。作者认为,英国城镇生活从7世纪开始“复兴”了,主要在不列颠原罗马城镇旧址或附近地区,典型的如伦敦和约克等城市,一直成为当地政治中心。可以说,早期城市发展基本上是“罗马人留下的遗产”。帕利泽甚至认为,不列颠南部如果没有经历罗马人的长期占领,英国中世纪和现代城市模式也许会“完全不同”。[18]理查德·霍尔特(Richard Holt)根据纳税人口的结构和比例,认为到1300年时,约有20%的居民住在城镇里,当然大约有一半的城市居民住在人口仅在数千人(其中许多不到2000人)的小城镇里。霍尔特认为,英国城镇居民达到了中世纪的“最高水平”,甚至断言英国城镇社会已经“走向成熟”。[19]无疑,这是对英国中世纪城市化的一种乐观判断。达勒姆大学中世纪史教授理查德·布里特奈尔(Richard Britnell)则相对谨慎,认为城镇人口约占总人口15%,而伯明翰大学的克里斯托弗·戴尔教授的估算比布里特奈尔还要高出一倍。[20]可见,西方学者们对中世纪英国城市化水平并未取得一致看法。
《剑桥不列颠城市史》第二卷由英国莱斯特大学经济社会史教授彼得·克拉克主编,该卷分三大部分,分别考察了1540~1840年英国城市经济、社会、人口等方面发展概况。第一部分按地区考察了英格兰、威尔士和苏格兰各地城市发展历程,其中将英格兰分为“东盎格里亚、东南地区、西南地区、中部地区和北部地区”分别加以论述;第二部分专门叙述了1540~1700年近代早期英国城市政治、经济、宗教和文化状况;第三部分则阐述了1700~1840年工业革命前和英国城市化与经济结构变化的联动关系、政府承担的角色以及文化、娱乐方面的情况。P.格里菲斯(P. Griffiths)、J.兰德斯(J. Landers)等人采纳里格利的研究成果,认为5000名居民以上的城镇人口在1540年时约占英格兰总人口的5%, 1600年时达到8%, 1650年则达到14%,城镇总人口则达到680000人,1700年时达到850000人,倘若算上5000人以下的小城镇则还要多,其中伦敦增长最为迅速,约占英格兰城市人口的70%。[21]这正是彼得·克拉克教授在导论中提到的,即与法国、低地国家和北意大利相比,“近代早期不列颠城市发展呈现出显著的‘极化’现象”,人口向首都伦敦空前集中。[22]
关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行业”流动方面,英国学者在论述城市经济时,多有涉及,因城市经济多为手工业和服务业等各种非农行业,故可参见相关章节,也有一些学者专门考察中世纪和近代早期工商业发展状况,其中较有代表性的学者如L.萨尔兹曼(L. Salzmann),专门研究了英国中世纪酿酒、纺织、金属加工、皮革制造、采矿等十大非农产业发展状况,书中最后一章专门考察了政府和市镇当局对上述非农行业的管理。[23]作者实际叙述了英国直至伊丽莎白女王统治时期各种非农产业发展概况,尤其在煤炭、铁、铅、银和锡矿开采方面着力颇多,鉴于已经有许多学者专门论及纺织业发展的著述,萨尔兹曼只是将“纺织业”列为第八章,不过这并非否认纺织业在英国传统经济社会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相反,直到“16世纪中叶以前,英国政府即议会的注意力主要集中于呢绒纺织行业,各种法规的前言都表明了政府与市政当局对该行业的高度重视”[24]。
爱德华·米勒、哈彻尔在研究城镇的同时,也考察了黑死病之前英格兰非农行业发展概况,文中第一章、第二章分别考察了“末日审判书”以前和“中世纪”手工业,认为其时英国社会已经开始“商业化”,虽然程度很低,一些城镇和堡已成为地方“非农经济生活”中心,当地居民不仅从事地方贸易,也经营国际贸易和加工业,这些都是盎格鲁-撒克逊人留给诺曼人的“遗产”[25]。就中世纪手工业而言,尽管在像伦敦这样的大城市里行业生产分工很细,但整体而言,绝大多数城镇或乡村地区手工业几乎没有什么生产分工,“生产规模都很小、固定资本水平低、技术含量低,以及主要以家庭为生产单位”,这些构成了中世纪手工业的“基本特征”。[26]
伊丽莎白·克劳福特(Elisabeth Crowfoot)等人根据伦敦出土的考古发掘实物考察了中世纪英国的纺织业和呢绒业,作者详细划分了纺织业的种类,如羊毛纺织业、亚麻纺织业、丝织业和混纺以及编织业,还专门辟有一章“山羊毛纺织业”(Goathair textiles),考古证据指出这种粗糙的纺织品在11~17世纪之间一直被普遍使用,尤其在沿海地区。[27]而丝织业主要受到伊斯兰西班牙、意大利城市和中东地区影响,在整个中世纪时期英国并没有成功确立自己的丝织业,直到中古晚期和近代早期,丝织业才开始在纺织业中占有一席之地。[28]丝织业的一个生产中心是坎特伯雷,除当地居民外,还雇用了许多法国纺织工人。
西比尔·杰克(Sybil Jack)重新考察了英国都铎王朝和斯图亚特王朝时期贸易和工业发展状况。这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在行业流动方面取得重要进展的一个时期。不过,与内夫(Nef)不同的是,西比尔·杰克更强调政府的“主导”作用,认为许多工业是在“政府保护之下”发展起来的,都铎和斯图亚特君主都对发展工业显示出浓厚兴趣,并采取了一系列相关措施。同时政府开支的增加也刺激了“市场经济”发展。[29]但总的说来,这一时期工业发展仅体现在几个“无关联”行业,而且在不同时间点,没有引发其他部门的联动反应。因此,经济发展的重要进步并不是表现于大规模增长现象“本身”,而是主要体现在“经济结构”方面。[30]
迈克尔·泽尔(Michael Zell)则在《乡村工业——16世纪的威尔德社会》中考察了英国肯特郡威尔德(Wealden)地区乡村工业发展的一个范例。作者从份地持有、继承习俗和家庭结构等方面分析了威尔德地区人口地域流动和行业转移的因素,相对说来,不可分割的财产继承制度促进了人口在地理上的流动性,而可分割继承制在一定程度上使人口具有某种地理稳定性,充当着“缓冲器”作用。不过,作者同时也发现,后一种财产继承制度使得许多居民获得了相对稳定的经济保障,明显有利于适龄居民成家婚育,因而实行可分割继承制的地区人口增长速度明显快于不可分割继承制地区,结果促进了人口增长;而当人口压力进一步增大时,可分割制的人口流动“缓冲器”的短暂作用则消失了,也无法阻挡人口流动和劳动力向“非农行业”转移。[31]从长期来看,相反还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直至16世纪,威尔德地区的毛纺织业一直十分繁荣。通过“外包制”(putting-out),呢绒商为当地许多居民提供了衣食之源,产品不仅在当地销售,而且销往海外市场。按照门德尔斯的观点,16世纪的威尔德地区进入了“原工业化”阶段。[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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