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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古城市的诱惑_英国的历史

时间:2023-06-18 历史故事 版权反馈
【摘要】:中古城市的诱惑_英国的历史西罗马帝国灭亡以后,中古初期,蛮族不论是日耳曼民族抑或来自北欧的斯堪的纳维亚人,都在入侵过程中大肆破坏,致使昔日罗马辉煌城池衰败了,马克思称它们大多是“一些残破不全而且失掉文明的城市”,残垣断壁,满目疮痍。显然,帕氏非常看重早期罗马人留给不列颠的影响,有夸大罗马人对英国城市发展作用的嫌疑。

中古城市的诱惑_英国的历史

西罗马帝国灭亡以后,中古初期,蛮族不论是日耳曼民族抑或来自北欧的斯堪的纳维亚人,都在入侵过程中大肆破坏,致使昔日罗马辉煌城池衰败了,马克思称它们大多是“一些残破不全而且失掉文明的城市”,残垣断壁,满目疮痍。[17]不过,蛮族的破坏并不像当代教会史家(主要是僧侣)所认为的那样严重,伦巴德人、法兰克人、盎格鲁-撒克逊人和维金人后来都逐渐定居下来,同罗马人及后罗马社会融合在一起。

关于早期英国城市状况的材料不是很多,新近出版的《剑桥不列颠城市史》考察了英国从盎格鲁-撒克逊早期的居民点到20世纪中叶城镇成长、发展和演进过程。利兹大学教授D. M.帕利泽(D. M. Palliser)主编的《剑桥不列颠城市史》第一卷主要叙述了公元600年至1540年间英国城镇发展历程。作者认为从7世纪开始,英国城镇生活“复兴”了,主要在不列颠原罗马城镇旧址或附近地区,像伦敦和约克等城市一直成为当地政治中心。可以说,早期城市发展基本上是“罗马人留下的遗产”[18]。帕利泽甚至认为,不列颠南部如果没有经历罗马人的长期占领,英国中世纪和现代城市模式也许会“完全不同”。显然,帕氏非常看重早期罗马人留给不列颠的影响,有夸大罗马人对英国城市发展作用的嫌疑。

除罗马人外,早期入侵者中北欧维金人对不列颠岛影响也比较大,表现在语言、地名、丹麦习惯法和石头壁画等方面,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影响是体现在城市上。这些入侵者建立了许多贸易地点,尤其是在爱尔兰,几乎所有重要的城镇都是他们创建的,像都柏林、沃特福德(Waterford)、韦克斯福德(Wexford)、科克(Cork)等。在英格兰,约克城就是他们建立的贸易地点,也是他们的首都,再往南,斯堪的纳维亚人还被视为“五堡之民”,这五个城堡分别是林肯、斯塔夫德、德比、诺丁汉和莱斯特,都是英国中古时期很有名的城镇。[19]克里斯托弗·戴尔(Christopher Dyer)教授查阅了诺曼征服前英国社会状况的资料和一些学者的研究成果,发现到9世纪中叶时,英国可以称之为“城镇”的地方不会超过12处,城镇人口不到总人口的2%。[20]在我们所查阅的资料中,只有尼古拉斯对英格兰早期城市化评价较高,他认为在诺曼征服前,英格兰在西北欧地区曾经是“城市密度最高”的国家。[21]或许他指的是罗马不列颠时期,因为自5世纪之后很少发现城市获得显著发展的证据。总的说来,中世纪早期英国城市化水平是很低的,大概与不列颠岛政局动荡有关。据《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记载,来自海外的入侵者和岛内的各种冲突时时造成“劫掠城市”、“焚毁市镇”等行为,此类词汇在书中出现频繁概有数十次之多。

1066年,诺曼征服在英国开创了诺曼王朝。“征服者”威廉一世于1086年对全英土地、人口等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后汇编成《末日审判书》,我们关于英国早期城市化最全面的信息正是来源于此。根据《末日审判书》记载,诺曼征服时期或11世纪下半叶,城市人口在3%~5%之间,当时英国人口大约有150万左右,95%以上的居民都生活在农村,其中包括许多大大小小的贵族。[22]著名中世纪史家布瓦松纳对城市人口数量估算稍高一些,认为1060年英格兰城镇居民总数约16.6万人,如此则城市人口比例在10%左右。我们综合上述观点,折中取一中间值,即7%~8%。这样我们得到了英格兰在中古时期关于城市化水平的最早数据,尽管粗糙,仍有一定参考价值。

诺曼征服无疑对英国的语言和文化造成了严重破坏,英语沦落为社会下层人士使用的语言,而诺曼法语则成为上流社会和官方大力提倡的语言,再也看不到用英语创作的文学作品,也很难看到用英语发布的令状。除此之外,“征服者”——诺曼底公爵威廉无情地蹂躏了英格兰许多城镇,使得这些城镇成为王朝更迭的受害者。譬如,据《末日审判书》记载,牛津只有243户人家有能力缴纳捐税“盖尔德”(geld),剩下的478户如果说不是一贫如洗,也已经被劫掠蹂躏得无力承担任何赋税了。切斯特(Chester,柴郡首府)、约克、多尔切斯特(Dorchester,多塞特郡首府)境遇也好不到哪里去。[23]其中约克郡卷入了北方叛乱,受损尤甚,1607户宅院中有1029户到1086年时基本上“废弃”,切斯特承担定期税(periodic taxation)的居民由11世纪60年代的487家下降到1086年的282家,这一数字表明“切斯特的人口从3019人降至1748人”,人口减少了约40%[24];什鲁斯伯雷、伊普斯维奇等也都遭到不同程度破坏。因为很多城堡对诺曼政权而言,都是一种显而易见的威胁,所以遭到大规模的拆除,这样就不可避免地损毁了许多城镇建筑和民宅。与此同时,岛内经济生活、同波罗的海地区的贸易以及一些工业生产都受到影响,像柴郡盐矿在1086年食盐产量价值不及1066年的1/3。[25]可以说,英格兰的城市发展进程暂时遇到些许挫折,一些城镇经济一度有所萎缩。(www.guayunfan.com)与欧洲大陆相比,不列颠岛城市发展进程显然要晚一些。“征服者”威廉一世一方面削平大量反叛的英格兰土著贵族堡垒,另一方面同时也兴建了一些堡垒,像他在佩文西、黑斯廷斯、坎特伯雷和罗切斯特都建立了城堡,还在伦敦开始建造伦敦塔,在去世的前几年他还建造了后来成为英国王室称号的温莎城堡。至1087年去世时,威廉总计建造了23座城堡。[26]这些城堡很多都具有鲜明的“法兰西”风格,在诺丁汉郡数量最多。[27]从1086年开始,英格兰许多地区城镇经济开始出现复苏迹象,老城镇不断膨胀,新城镇不断建立起来,南部沿海地区尤为显著。东南地区大概与法兰西商贸往来密切,在1066~1086年间,佩文西(Pevensey)、桑维奇(Sandwich)和奇切斯特(Chichester,西苏塞克斯郡首府)三地城镇房屋数量明显增加,城镇人口日渐稠密,兴旺的贸易活动使得各个城镇财政收入大增,其中多佛(Dover)通行税几乎增加了3倍。[28]

新建立的设防城堡(borough)大都享有一定自治权,大概采取了某种“市镇规划”(town-planning)措施,每处房屋都有固定的宽度和面积。譬如,埃文河上的斯特拉福德,每一处市民房屋宽3.5杆、长达12杆[29];在利克(Leek),每一个自由市民(burgess)可以占地半英亩建房,还在镇外拥有1英亩地块。[30]一些老城镇也进行了一定规划,那些由木棍荆条垒建起来的民房很难经得起一次火灾或一场暴风雨的考验,这都为老城改建和新城区兴建提供了机会。关于诺曼人对英国城市的影响,《不列颠百科全书》的著者持“积极影响”说,认为“诺曼征服推动了商人基尔特(Gild Merchant)在英国的出现。诺曼市民及其更先进的诺曼经济制度的影响,导致了英国农业地位的下降和城市地位的上升,城市数量也不断增加”[31]。在12世纪,英格兰城市经济发展开始进入繁荣时期。

因此,征服战争和政权更迭虽然对英国城市发展带来一定的消极影响,但从长远来看,这些消极影响持续时间较短,因为英格兰王国最大、最繁荣的城市——伦敦——由于适时“屈服”免遭浩劫,许多城镇纷起效尤,没有采取什么抵抗行动,自然也就没有遭到入侵者的严重破坏。对此,英国史家阿萨·勃里格斯说:“这些不幸的人如此软弱无能……似乎整个王国的力量都随哈罗德一起消失了。”[32]因此,在诺曼征服后,相当多的城镇保持了现状,英格兰的城市制度、习俗也没有发生显著变化。比较一番1086年和1066年的王室收入可发现,诺曼王室获自城镇的税收较之以前的盎格鲁-撒克逊王室增加了。据记载,当1087年威廉去世时,王室岁入总额约在“14000英镑到17650英镑”之间,相当于“忏悔者”爱德华王时期岁入的3倍。当然,存在着诺曼统治者加强了剥削和搜刮英国市民的这种可能性,不过,这更可能是英格兰城市经济在诺曼征服后得到继续发展的一种间接证据。

帕利泽教授就明确断言,诺曼征服在英国城镇生活的许多方面“根本没有造成中断”[33]。著名经济史家波斯坦教授也认为,诺曼征服没有中断与欧洲的商业联系,但是如果非要说有什么影响的话,也只是“增加了这种商业联系”,东昂格里亚地区的港口林恩(Lynn)、亨伯(Humber)不断地泊有来自挪威的“满载着木材、鱼和鱼油”的商船,英格兰输往北欧的则主要是“小麦、蜂蜜、上好的面粉和呢绒”,除北欧外,英格兰与大陆尤其是与低地国家贸易活动更为密切,以至于成为“欧洲中世纪经济的典型特征”。[34]美国中世纪史专家汤普逊的评论更为直接,认为诺曼征服“加强了英国和欧洲大陆的联系”,极大地刺激了同欧洲大陆的贸易活动,包括地域偏远的中东欧如德意志和俄罗斯等国,这种贸易联系在诺曼王朝诸王统治期间一直持续着,直至金雀花王朝也没有改变,以至于在1157年时,英王亨利二世还批准了“科隆商人在伦敦的一个侨居地”的特许权,“狮心王”理查一世授予他的“亲爱的科隆市民”以自由特许状,免除他们交给英格兰王室的各项捐税。[35]这些都是与中欧进行贸易往来的典型例证。此外,诺曼贵族还邀请犹太人到城镇生活。大概这是来英国定居的第一批犹太人,对繁荣和刺激城镇经济无疑具有积极意义。总的说来,处于英国南部地区尤其是海岸线一带的城镇,由于和大陆贸易而带来的繁荣远远超过北部地区,其城市化进程直至18世纪前一直走在其他地区前列。

教会也对英国城镇发展作出一定贡献。在所谓的“黑暗时代”,一些罗马城镇保留下来(其中许多是主教驻节城市),当然人口和规模已大为缩减。不过,中世纪早期的这些城市与以前的罗马城市相比存在明显不同,此时各种教会团体开始对它们的形成产生重要影响,因为教会是以帝国城市制度为基础、根据罗马的城镇区划而建立教区的,教会的纪律迫使主教常驻一地,他们必须经常住在各自教区的主教教座所在的城镇。所以,当世俗政府对城镇失去控制和管理的时候,基督教会并没有放弃城镇,城镇也没有失去宗教管理中心的性质,相反由于世俗国家的放弃,主教们对城镇的影响更大、更强了。这在欧洲大陆的法国尤为显著。大主教、主教、修道院等都在城镇中占有数量庞大的地产,享有政治权利、垄断司法和商业贸易,因此有学者称法兰西为“教会封建主义”。在德国,直到12世纪末,城市9/10的市场权还由教会和修道院控制,基督教会对城镇的影响也是十分显著的。[36]

在盎格鲁-撒克逊时代的英格兰,受教会影响所建立的城镇远远不及欧陆法国,有较大影响的也就坎特伯雷、温契斯特和伍斯特等寥寥数城而已。在英格兰多数城镇里,教堂位于堡的一个封闭的角落里,常常与其他世俗机构分离开来。不过,越来越多的考古证据表明,“城市生活复苏的最初迹象是与重要的教堂联系在一起的”,“当时最有组织的社区是大教堂和修道院,手工业者、工匠、仆人和乞丐全都聚集在它们门前”。9世纪后期人们在翻译比德作品时,把他使用的“urbana loca”没有译成“城市”,而是译为“修道院所在地”[37],可见两者之间的密切联系。大约有数十个英格兰城镇都是从修道院和集聚在它们门前的居民点发展而来的。在诺曼征服后,一些新教堂和修道院在塞尔比(Selby)、什鲁斯伯里(Shrewsbury)、切斯特(Chester)、斯波尔丁(Spalding)、科尔切斯特(Colchester)和巴特尔(Battle)等地破土兴建,一些英格兰教会主教驻地也开始从农村迁到城市。当1072年大主教兰富兰克决定将几个主教驻地迁到较大地点时,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基督教会开始与英格兰城市发展更密切地联系在一起。在教会和修道院周围,一些新的居民点发展起来,有的就在修道院大门口,它们存在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修道院长和基督徒兄弟”提供各种生活用品和服务。[38]

此外,我们还发现,即便这些英国主教城镇也都存在市场活动,可见,它们在一定程度上都是当地贸易中心。坎特伯雷建于9世纪,附近是圣奥古斯丁修道院,残留的特许状证明该城有牛市,还有相当大的土地市场。温契斯特和伍斯特也有一个类似的土地市场及其他商品市场,主教有权对不诚实的贸易者处以罚款。[39]不过,总的说来,英格兰教会势力对城镇影响远不及欧洲大陆。

其他证据也表明,盎格鲁-撒克逊时代的英格兰不是一种简单的自然经济,贸易活动正处在发展之中。从7世纪以来,不列颠城市商业活动得以迅速恢复,显然这是英国参与欧陆国际贸易,特别是同莱茵兰地区进行贸易的结果。这在某种程度上印证了“中世纪的城市起源于商业发展”的观点。比利时历史学家亨利·皮雷纳就持此类观点。他认为,欧洲大陆城市是商人围绕设防地点(城堡和堡垒)的聚居地,是由于商业的发展和扩大而产生的。“随着海上贸易的逐渐发展,古老的马赛港恢复了生气……巴塞罗那也从中得到好处……在令人神往的伦巴第平原上,城市像庄稼一样茁壮成长。……随着商业的发展……所有古罗马的城镇,所有古罗马的自治市,重新出现了新的生机。”[40]

从7世纪以来,英国王权发展也构成了不列颠城镇成长的一个重要因素。在中古初期,西欧各地封建主出于安全和防卫考虑,还陆续修建了一些城堡以防御匈牙利人、穆斯林和北欧维金人的侵扰。英格兰也同样如此,除上述主教城市外,盎格鲁-撒克逊王室也建立一些“堡”,不仅为了防御北欧的斯堪的纳维亚入侵者,也是减少不列颠岛上前封建时代诸王国之间战争造成的损失。显而易见,这些城市一般都是一些行政中心和军事设防据点,虽然也具有一些经济功能,如征税集散地、监督和保护贸易活动,但更多的是一种“政治发展的标志”,没有多少经济意义可言。此时,城镇居民丝毫也不享有特权地位,他们生活其下的制度是习惯法的制度,与城镇外的人们的区别仅在于他们是聚居在一个地方而已。

可见,西欧中世纪早期的城市与古代中国等东方封建社会城市拥有许多共同点,都存在着浓厚的政治和军事色彩,两者之间的差异是后来出现的。大约9世纪后,直至11世纪,西欧有大批城市涌现出来,城市特征亦逐渐发生变化,中国和西欧中世纪城市差距日大。7~9世纪间,带有城墙的“堡”的政治、军事性质逐渐让位于经济和贸易中心,这时英格兰许多堡的兴建都是伴随着贸易发展和银进口而出现的,像诺里奇、福特维奇(Fordwich)、伊普斯威奇(Ipswich)、伦敦、桑维奇(Sandwich)和南安普敦(Southampton)等。

当然,也有学者持有其他关于英国城市起源的各种观点。[41]无论城市如何起源,到中古盛期时,西欧城市主要是一个经济中心,这些城“堡”与周围的庄园和居民点有所不同,拥有自己的法律,居民享有一定人身自由,不负担低贱性的劳役。“堡”的居民主要是工商业者,从事商品生产、贸易交换,城市的经济功能日益增强、经济地位日益重要,这已经是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这时的城市逐渐褪去了中世纪早期的特征,逐渐展示出一种新的风貌。

相形之下,古代中国城市变化甚小,甚至可以说基本上没有出现什么重要变化。我国著名史学家何兹全先生说,中国春秋以前的城“是贵族的居住点。春秋战国之际,交换经济兴起,城市同时成为商品货物积聚处,也是商人、手工业者的居住处”[42]。一个城市主要由官府、居民区和市组成。战国秦汉的“市”是在官府管理和控制之下的,“层层的交易丞、钱府丞、市啬夫、市令、长,都属于政府系统而为一个分支”。[43]因此,商人的商业活动完全处在政府官吏的控制下,没有什么自治权,也没有自治组织。从秦汉直至明清,政治和军事需要始终是封建城市形成的基本条件和动力,封建城市始终保持着鲜明的政治、军事特征,是中央政权牢牢控制下的军事单位和“郡县城市”。[44]由于城市里工商业者很少,所以在郡县城市中到处弥漫的是使人窒息的专制主义气氛。西欧中世纪城市突出的经济功能则反映了市民阶级力量强大,他们通过各种斗争方式赋予了城市自治和自由。当然,此时城市更多的是一个贸易和商品交换中心,“生产”职能还不突出。因此,对于大多数城镇发展而言,商品贸易活动要比手工业生产更加重要。随着贸易活动的展开,手工业和商人群体逐渐增大,经济力量的增强促使他们要求获得一定的政治特权,而且在很多时候他们有财力从封建主或国王手中“购买”自由和自治权利。

关于中古时期西欧城市拥有的特殊的法律地位,学者们不存在较大分歧。大体说来,中世纪城市有着自己独特的含义:是“靠工商业维持生存,享有特别的法律、行政和司法,一个享有特权的集体法人”[45],简言之,具有一种政治自治、地方自治的倾向。通常,这些城市定期举办市集,各地商贾、手艺人和工匠云集。普通市集享有自由贸易、商业仲裁和人身安全等特权。城市通过购买特许状从国王处取得权利后,发展成为自由城市,享有包括市民人身自由、领地自由、独立法庭及财政自由和贸易自由特权。自由城市再进一步发展则为自治城市,有权选举自己的市政官员,主持管理城市内部事务。到《末日审判书》(1086年)汇编时代,英格兰大约有112个城堡和44个市场,尽管有些地方不尽符合城市的标准,至少可以确定有70个规模较大的城镇,这是毋庸置疑的。这些城镇中大约一半都位于泰晤士河以南的诸郡。

当然,作为封建社会内的政治实体,中世纪城市也是封建王国内的一级行政组织,重大事端须以王命是从,履行王国治下属员的许多职责,譬如代行郡守收缴赋税和为王家征收关税;司法上仍要接受王室法律的管辖,自备武器、马匹参军服役,执行国家商业管理、禁运、扣押、限价等法令。[46]可见,中世纪西欧城市具有两重性,既有自治性,也有郡县性。郡县性是东西方封建社会中城市都存在的共性,而自治性则是东西方社会中城市的差异所在,是西方城市独具的特性。[47]城市的这种自治权利是城市居民采用从货币赎买到武装斗争等方式和手段争取的,在中世纪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是占据主要地位的。

总的说来,中古城市与封建庄园是两个不同的世界:一边是自由,另一边是奴役。当然城市也存在奴役现象,庄园也存在一定自由,不过在维兰佃户眼中,他们看到的更多则是城市的“自由”和乡村的“奴役”。在这样境况下,不难理解,庄园里的农奴们普遍向往城镇的自由,向往城镇市民享有的种种权利。逃亡也就在所难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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