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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溪反压制、争民主、求自由的斗争_岑溪人民抗日史

时间:2023-07-02 历史故事 版权反馈
【摘要】:岑溪反压制、争民主、求自由的斗争_岑溪人民抗日史1943年到1944年,随着世界反法西斯力量的不断发展,中国反法西斯战场也正在胜利地发展,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根据地和解放区不断恢复壮大。岑溪人民在抗战期间反压制、争民主求自由的斗争,始于1943年9羆月新学期开始之初,岑中校长刘君,接县政府通知,要检查所有学生持有的书籍和老师教案,是否有“涉共”书刊和所谓“破坏抗战”之言论。

岑溪反压制、争民主、求自由的斗争_岑溪人民抗日史

1943年到1944年,随着世界反法西斯力量的不断发展,中国反法西斯战场也正在胜利地发展,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根据地和解放区不断恢复壮大。然而,在国民党统治区,在蒋介石独裁专制统治下,更加黑暗腐败,危机重重。按当时流行的说法,“一党专政、特务统治、保甲制度三者相互结合,构成中国封建法西斯独裁专制制度。”国统区成黑暗的人间地狱。

据岑溪史志资料记载,抗日战争开始后,岑溪县“特务活动非常猖獗”,“中统”、“军统”特务分子遍布岑溪各地;时而发布谣言,诬赖中国共产党,企图破坏抗日统一战线;时而,以抗战之名,“极尽刮削贪污能事”,鱼肉百姓民众,甚至私下贩烟(鸦片)卖毒,走私禁运禁售物资,开设赌场。1941年夏秋期间,岑溪县政府以“加紧国防经济建设”之名,增加各种税费,停止抗战初期实行的二五减租政策,任由地主官僚压迫剥削农民群众。1942年,又以执行国民政府所谓“非常时期评定物价及取缔投机操纵办法”,挑动奸商富豪哄抬物价、囤积、垄断民众民生必需商品,制造市场管理混乱,从中渔利。1943年初,按国民党中央秘密传达的“禁止或减少共产党书籍邮运办法及取缔新知、互助及生活等书店办法”,派出特务到各中小学查禁涉共读物。甚至连学校老师自编的参考材料,也不准发给学生。1944年4月,国民政府公布所谓《惩治盗匪条例》,规定“聚众出没山泽,抗拒官兵者为盗匪”。岑溪县政府即出台“禁止聚众上山打猎”、“收缴民间所有猎具猎枪”。并以检查奸党异党分子为名,把持枪猎户民众称为“共党嫌疑人群”,派遣保安军警搜查“罪证”,趁机掠夺财物,限制人身自由。

有压迫就有反抗,重压之下,必有反抗之斗争。

岑溪人民在抗战期间反压制、争民主求自由的斗争,始于1943年9羆月新学期开始之初,岑中校长刘君,接县政府通知,要检查所有学生持有的书籍和老师教案,是否有“涉共”书刊和所谓“破坏抗战”之言论。刘校长当即表示反对。新学期第二周,政府教育科带来便衣人员10多人,冲进课堂强检,激怒了岑中师生,第二天,学校宣布罢课一天(对政府称自检),并派出师生代表20余人,到县政府质问县长黄葆芳,“政府这样做,还让不让学生上课读书?”黄葆芳自知理亏,答应学校检书之事暂行延缓。(www.guayunfan.com)1943年9月,国民政府公布《社会救济法》。按此法规规定,各省县政府提高各种税率,扩大征税、捐赋范围。社会救济对象由当地村甲长申报而定。12月,政府公布首批救济名单,大多数赤贫特困家庭不在其中,引发了南义乡、北梨、车滩、陀村、北大新、下化、大隆七乡民众并联络流浪当地乞丐、儿童到乡政府讨要社会救济的事件。事后,县政府派员调查,撤销陀村乡、北大新乡、大隆乡3个乡在社会救济中有舞弊行为的副乡长的职务,其余4个乡被责令重新调查后调整社会救济对象。

1944年4月6日,县警队受派往北梨乡河木村与广东省郁南县相邻的小山村收缴猎户枪支、铁叉等,被村民引往郁南县排云乡大水岗、大坡坳、七星岭一带伏击,打伤警员1人。此后,县警队再不敢到河木村提收缴猎枪之事。

1944年夏,六桥乡有10户农民因灾无收,乡丁进村收租催粮,引发10户农民与乡丁抗争群殴事件。六桥乡副乡长被以失职之罪被撤换。

【注释】

[1]《中国国民党大事记》李松林齐福麟许小军张桂兰编,解放军出版社。1988年8月第1版第286页。

[2]《广西地方史稿》(1919—1949),黄茂田编著,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教材编审委员会审定(内部教材),1986年12月印刷,第28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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