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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溪民众签署《抗敌公约》_岑溪人民抗日史

时间:2023-07-02 历史故事 版权反馈
【摘要】:岑溪民众签署《抗敌公约》_岑溪人民抗日史1939年初,为适应抗战相持阶段斗争的需要,迁都重庆的国民政府成立国防最高委员会。3月下旬,岑溪县政府根据广西省府和第五路军司令部梧州团管区电饬令,在全县开展国民精神总动员活动,要求全县民众均需宣誓遵守政府制定的《抗敌公约》。县政府统一制定《抗敌公约》条文,由各户家长签名并用中指摹画押以示负责。至同年6月,全县共有1.3万多户家庭的家长签署《抗敌公约》。

岑溪民众签署《抗敌公约》_岑溪人民抗日史

1939年初,为适应抗战相持阶段斗争的需要,迁都重庆的国民政府成立国防最高委员会。3月11日,国防最高委员会颁布《国民精神动员纲领》及《国民精神总动员实施办法》。3月下旬,岑溪县政府根据广西省府和第五路军司令部梧州团管区电饬令,在全县开展国民精神总动员活动,要求全县民众均需宣誓遵守政府制定的《抗敌公约》。县政府统一制定《抗敌公约》条文,由各户家长签名并用中指摹画押以示负责。至同年6月,全县共有1.3万多户家庭的家长签署《抗敌公约》。据国民岑溪县政府档案留存望闾乡那社村陈鸣礼1939年3月22日签名画押的文本,《抗敌公约》的内容与签订格式如下:

广西省岑溪县望闾乡那社村 字第七号

一、户主陈鸣礼恕本良心立遵总理遗嘱

关岳圣帝(指关羽、岳飞——编者注)位前代表全家发誓遵守抗敌公约,精忠救国,不做汉奸,如有违背,天诛地灭,甘受政府枪毙。谨誓。(www.guayunfan.com)抗敌公约如左

一、不资粮食枪支一切物品给敌人。

二、不为敌人带路。

三、不为敌人做侦探。

四、不为敌人筑路。

五、不为敌人挑担。

六、不买敌人货物。

七、不用敌人纸币。

八、不做敌人官兵。

九、不做敌人顺民。

中华民国廿八年三月廿日(1939年3月20日)

户主陈鸣礼 左中指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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