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契丹土官的建置_蒙元以来云南契丹后裔
元前期,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元世祖忽必烈汗即委任契丹将领忙古带为大理金齿等处宣慰使都元帅府都元帅。至大德十年(1306年),仍行大理金齿等处宣慰使都元帅事,因而忙古带曾任都元帅达十六年之久。在初期,曾分永昌之永平立千户所。至元十一年(1274年),立永昌州,十五年(1278年),升为府,转大理路,属大理万户。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三月,仍设为府,属布政司。二十三年(1390年)二月,省府升卫为金齿军民指挥使司。嘉庆元年(1522年)十月,罢军民司为卫,复置永昌军民府。
永昌府治,地当滇西要冲,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二月,即立金齿宣慰司都元帅府。明时,永昌设金齿卫,升为金齿军民指挥使司,为金齿地区重镇。明代,又置金腾兵备道于永昌,统摄一方军政。清代,设永昌府,领厅二(腾越、龙陵),县二(保山、永平),之外尚有土府一(孟定),土州二(湾甸、镇康),宣慰司五(南甸、干崖、盏达、陇川、遮放),安抚司三(孟连、户撒、腊撒),又耿马宣抚司初属永昌、后改属顺宁府。又据《腾越州志》云:当时金齿司地,共控制南甸、干崖、陇川、盏达、猛卯、户撒、腊撒、遮放、芒市、潞江、耿马、孟良、孟连、镇康、湾甸、孟定十六土司。
长官司以及各为“御夷”的府、州,同时实行“土流并设”的措施,以加强封建中央集权制政权对云南的统治。明朝时,契丹土官对金齿的统治辖区,基本上属于永昌、腾越、德宏、顺宁、镇康、鹤庆等地,到清王朝时仍沿用之。现将各地契丹土官的辖区和建置综述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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