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历史故事 社会保障体制改革

社会保障体制改革

时间:2023-03-23 历史故事 版权反馈
【摘要】: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经济学界把建立适应市场经济所需的社会保障体制,视为经济转型继宏观经济稳定化、经济活动自由化与国有资产私有化这三大支柱之后的第四大支柱。开征统一社会税后就取代了此前实行的向国家预算外基金缴纳保险费的制度。俄罗斯在养老保障制度方面虽进行了多次改革,但仍与国际标准存在较大差距,另外,在面临人口持续老龄化趋势压力的同时国家负担日益加重,使养老保障体系赤字运行,靠财政补贴难

社会保障体制改革

经济学界把建立适应市场经济所需的社会保障体制,视为经济转型继宏观经济稳定化、经济活动自由化与国有资产私有化这三大支柱之后的第四大支柱。近些年来,社会领域的支出金额占俄罗斯全部预算支出总额的一半以上,占GDP的比例从21%提高到了27%。[13]

(一)养老保障制度改革。

养老保障制度是社会保障体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

苏联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所建立的养老保障制度,在保障广大居民必要的生活条件与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都起过良好的作用。但存在的问题亦很明显:突出表现在一切由国家统一包揽。这种办法,一方面超越了国家经济与财政能力;另一方面使得社会成员在思想与理念上,忽视了在建立养老保障制度应尽的责任与义务,而是完全躺在国家身上。另外,俄罗斯推行的激进转型政策,在价格自由化、国有企业私有化等方面的改革都是快速地进行的,这在客观上亦要求加速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否则,就会制约经济体制转型的进程。对于俄罗斯来讲,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的迫切性还在于人口危机与老龄化严重。1989年至2002年俄人口减少了180万人,2002—2010年间又减少230万人。据俄罗斯国家统计局测算,2031年俄罗斯的人口危机将达到高峰,届时俄罗斯劳动年龄人口为7650万人(指16—59岁的男性与16—54岁的女性),老年人口为4007万人,两者之间的比例由2010年的2.8∶1,下降到2031年的1.9∶1。(www.guayunfan.com)俄罗斯养老保障制度改革是向以下方向进行的:一是逐步放弃国家包揽一切的做法。实现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多元化;二是在处理社会公平与效率的相互关系问题上,重点由过去的公平而忽视效率转向效率兼顾公平;三是不断提高养老金水平。

在1997年前,在这一领域改革的主要内容有:第一,在俄罗斯除了实行自愿投保养老外,所有公民与企业事业单位均必须参加强制性养老保险,其基金来源与国家预算脱钩,建立专门的俄联邦预算外自治养老基金,基金来自联邦与各联邦主体预算拨款、投保单位和个人三方面。雇主按工资总额31.6%缴纳,雇员按工资收入5%缴纳,企业与职工的缴纳一般要占该基金总额的90%以上。强制性养老保险基金,它是预算外基金的一个重要部分,单独进行管理。养老保险基金绝大部分(占94%)用于发放养老金、残疾金、对丧失赡养者与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社会救助;5%用作流动资金;1%用于养老基金会的经费支出。第二,领取养老金的条件与苏联时期一样,男年满60岁工龄不少于25年,女年满55岁工龄不少于20年。由于通胀率高并且变动大,原来那种长期不变的计算发放养老金的办法就难以适应变化了的情况,往往不能抑制由于通胀所引起的养老金实际水平的下降,从而使养老金领取者最低生活水平得不到保证。因此,从1992年起对养老金实行指数化。指数化主要根据以下因素计算:市场价格的变动、在职职工的平均工资数额和养老金领取者原有工资与优抚金水平。1997年9月,俄罗斯通过了《关于计算和增加养老金的程序法》,规定从1998年2月1日起,养老金的计算不再以价格的增长为依据,而以全国的月平均工资的提高水平为根据,同时规定采用个体系数来完善养老金。

二十多年走来,俄罗斯养老保障制度在不断调整与完善。1997年,俄罗斯参照世界银行提出的“三支柱”模式,对养老金保障制度进行了重大的改革,实行“三支柱”养老保障制度。第一支柱是社会养老保险,它仅限于为无力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特困人群提供帮助,由政府财政出资;第二支柱:强制养老保险,这是“三支柱”中最重要的部分,其资金来源由企业和职工的缴费和基金收益,2001年通过开征统一社会税形成。该税是把原来的养老基金、社会保险基金、强制医疗保险基金合并到一起。统一社会税按工资总额的35.6%征收,其中28%用于养老基金,4%用于社会保险基金,3.6%用于强制医疗保险基金。由于养老保险分成了三部分,相应的纳税也分为了三部分。其中,用于养老基金部分的50%作为退休金基础部分的保险费交入联邦财政部门,通过联邦财政预算的方式予以发放,另外50%作为退休金保险和积累部分的保险费。开征统一社会税后就取代了此前实行的向国家预算外基金缴纳保险费的制度。第三支柱:补充养老保险,这是一种自愿养老保险,由雇主自愿建立,所有职工均可自愿参加,采用基金制的个人账户管理方式,使职工在得到基本生活保障之外可自行通过购买补充养老保险灵活调整退休后的收入。俄罗斯自愿养老保险的人数很少,只有1%的劳动年龄居民参加了这种保险。原因在于:一是总的来说,大多数居民收入水平较低,无力承担额外的保险支出;二是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收益率往往低于其他投资的回报率;三是在俄的非国有金融机构信誉差,广大居民对其缺乏信任。

普京执政后,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养老保险改革的法律,主要是围绕落实与完善“三支柱”型养老保险制度采取的政策与措施,主要内容有:一是落实“第一支柱”社会养老保险。这是国家提供给不能享受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老年人、残疾人和丧失赡养人的社会群体的养老金。有权享受社会养老金的人群包括一、二、三级残疾人员、残疾儿童、失去单亲或双亲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此外还有年满65周岁的男士、年满60周岁的女士,即不能享受退休金的人员,在到达公认退休年龄之后的5年可以享受社会养老金。二是强化“第二支柱”强制性养老保险。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劳动退休金由基本养老金、养老保险金和养老储蓄金三部分构成。基本养老金是其中硬性规定的固定数额,根据年龄、身体是否残疾,是否有受抚养人和赡养人以及受抚养人和赡养人的数量等确定,从俄联邦财政预算资金中支出。基本养老金缴费由企业和国家共同承担,企业每月将职工工资总额的14%上缴(统一社会税中职工工资总额28%的一半),政府用这笔钱和部分财政拨款给退休人员发放基本养老金。三是采取一些优惠政策扩大“第三支柱”即补充养老保险的人群。

俄罗斯在养老保障制度方面虽进行了多次改革,但仍与国际标准存在较大差距,另外,在面临人口持续老龄化趋势压力的同时国家负担日益加重,使养老保障体系赤字运行,靠财政补贴难以维系。针对上述情况,俄罗斯决定从2010年1月1日起,对养老保障制度进行新的改革,其实质是向保险原则过渡,即公民所享受的养老金权利和养老金额度直接取决于每个人向国家养老基金的保险缴费。目的是使养老金收入由依靠税收收入向依靠保险收入转变。同时把养老基金的保险缴费率,从2010年前的20%提高到26%,以便使养老金保持收支平衡。另外,从2010年起取消统一社会税,重新开征包括养老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费。

总的来说,俄在经济转型过程中重视养老保障制度的改革,并不断提高养老金水平,2000—2007年8年间养老金增加了1.5倍。2012年全俄月均养老金为9800卢布(按1卢布折合0.1989人民币计算为1949元),该年平均养老金与平均工资的比率为35.5%。

但同时要指出的是,俄罗斯养老保障制度尚存在不少问题,最为突出的是:第一,尽管俄政府采取诸如提高养老保险费率等政策来减轻国家负担,但国家财政仍面临巨大压力。第二,在相当一个时期内难以解决以下的矛盾,一方面养老基金占GDP的比重日益提高;另一方面平均退休金占平均工资的比率不高。第三,由于俄人口老化与不断减少,每100名劳动年龄人口要负担的老年人将由2010年的36人上升到2031年的53人,抚养负担率将提高47.2%。这不仅对如何发展俄养老保障制度是个重大问题,亦是俄经济与社会发展面临的一大挑战。

俄养老保障制度今后改革的总趋势是:以建立长期稳定的养老保障机制,使当代及后代老年公民都能获得充足的养老金、能够过上体面的生活为目标;通过拓宽养老金融资渠道,发展非国有养老保险,提高养老储蓄管理水平等措施,逐步缩小养老基金赤字;继续提高劳动退休金的平均发放水平,在2016年到2020年,使其达到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2.5—3倍,创造条件,使退休人员的平均退休金占平均工资的比率不低于40%。

(二)俄罗斯住房制度改革。

住房是广大老百姓极为关切的问题,亦是不容易解决的十分复杂的问题。

十月革命前的俄国,居民居住条件很差,1913年城镇人均住房的面积为6.3平方米。革命胜利后的20年代,由于战争的破坏与城市人口的大量增加,到1926年人均住房面积降至5.8平方米,有近30%的工人家庭还不到3平方米。经过30年代苏联工业化时期的经济发展,到1940年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亦只有6.4平方米。在“二战”中,苏联25%的城市居民住房遭到破坏,经过战后几年的住房建设,到1950年城市人均居民住房面积才提高到7平方米。1953年赫鲁晓夫上台执政后,在解决居民住房方面面临巨大压力,当时大多数居民居住条件十分恶劣,几户合住在一套房,离婚夫妇还住在一起,1956年笔者去莫斯科留学时住的学生宿舍里,还住有大学副校长与教授,一对离婚的夫妻还同住在一间学生宿舍里。赫鲁晓夫下决心要在10—12年内解决住房不足的问题。从1957年开始,决定每年建造200万平方米的居民住宅,目标是为每个家庭提供独户住房,人均9平方米。住房设计较简单,是装配式预制结构五层住房。后来被称为“赫鲁晓夫筒子楼”。尽管这一时期所建住房带有简易经济房性质,但对缓和住房紧张起了很大作用,到1965年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为10平方米,约有30%的家庭住进了单元式住房。到勃列日涅夫时期,继续加强住房建造,后经过各届领导的努力,在苏联解体前的1991年,苏联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为16.5平方米。

苏联时期住房一直处于十分紧张的状态,改善进展缓慢,尽管在客观上有战争破坏与俄国留下很差的住房条件的影响,但从根本上来说是由苏联的住房制度造成的。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苏联的住房制度具有福利性质,它的主要特点是,由国家大包大揽,即靠国家解决住房问题,大多数公民的住房主要由国家负责建造和无偿分配给予,实行低租金与高补贴政策。上述苏联住房制度具体反映在:第一,住房建造主要靠国家,尽管苏联亦有鼓励合作社建房与私人建房的政策,但始终没有改变以国家建房为主的局面。第二,国家所建住房由国家按统一规定标准无偿提供公民使用,只象征性收取一点租金。第三,住房的维修靠国家补贴。

苏联上述住房制度的弊端十分明显:一是国家承担沉重的财政负担。二是极低的房租无法弥补住房折旧与保养维修,要靠国家大量补贴解决。三是助长了人们对国家的依赖心理,削弱了多渠道建房的积极性。四是在分配住房的过程中,由于苏联是官本位制度,很难按统一规定分配住房,往往领导人利用权力多占住房。总之,苏联的住房制度,难以从根本上解决住房问题,并且越来越尖锐。据俄国家建委负责人1993年年底发表谈话说,俄仍有1700万人的住房面积低于5平方米,约有1100万户几家合住一套住宅,约有200万户住旧房危房,约有950万户在排队等房,全俄缺4000万套住房,排队等房的队伍越来越长,平均等房期限长达20年之久。[14]

在上述情况下,俄罗斯在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必须对住房制度进行根本性改革。改革的政策:一是实行公有住房私有化,即以无偿方式把房产权交给居民;二是改变原来主要靠国家建房并无偿提供居民使用的住房制度,即国家亦不再分配住房,实行多渠道筹资建房,并鼓励公民个人建房与购房;三是提高房租,使其接近住房实际价值,以克服原来的低房租的平均主义;四是尽快建立与发展房地产市场,使其与国企大规模私有化和整个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相适应。

俄住房私有化是根据自愿、无偿与一次性三原则进行的。自愿原则就是公民根据自己的意愿参与住房私有化,使公有住房归己所有;无偿原则即所有公民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无偿获得已住房屋的所有权。无偿转为公民所有的住房按俄罗斯人均住房面积确定,不得少于每人18平方米,特殊条件下,可按住房性能再向每户提供9平方米,超标部分按一次性或分期付款方式解决。一次性原则即公民可按私有化方式一次性获得归己所有的住房。

在推行住房私有化的同时,俄采取各种政策措施鼓励公民建房与买房,如提供建房买房信贷。俄规定,银行可通过缔结信贷和抵押合同向法人与公民提供三种信贷:用于得到建房地段的短期或长期贷款;用于建设住房的短期贷款;用于购买住房的长期贷款。俄还通过发放住房券以吸引居民手中资金投资建房。住房券是具有保值作用的有价证券,持有者可用来分期购买住房。另外,俄对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建房、买房的公民,其个人存入住宅专项储蓄账户的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逐步提高居民住房公用事业的缴费比例,从2005年起由居民100%的负担,如该项费用在居民家庭总收入中的比例超过20%的,国家可给予相应补贴。这一措施既有利于减轻地方财政压力,又可以使住房公用设施的维修得到资金保证。

住房制度的改革,使私人住房量大大增加,到2001年私人住房占存量住房的63%,公房占37%,而改革前的1989年67%的住房为公房,33%为私房。这对逐步形成住房一、二级市场亦也有重要意义。住房制度改革促进了住房建设的发展,1992年俄住房总面积为24.92亿平方米,2011年增加到32.72亿平方米。从而使人均住房面积从1992年的16.8平方米,提高到2011年的22.8平方米。

目前住房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住房私有化后,可提供无偿分配或以优惠价出售的房源大大减少,从而使无房户增加。产生这一问题还与房价大幅度上涨有密切的关系。随着住房私有化改革的进行,俄罗斯房地产走上市场,房价也随之上涨。特别是进入21世纪,俄罗斯房价迅猛飙升,2000—2005年,房价上涨了253%。2006年房价上涨了53.8%,而首都莫斯科的房价上涨了93.8%。2012年房价比上年上涨9.9%。根据俄罗斯报纸公布的俄各主要城市2011年10月房价排行榜,其中前十名的城市名单如下:莫斯科5902美元&平方米(套内面积)、圣彼得堡2895美元&平方米、叶卡捷琳堡1985美元&平方米、哈巴罗夫斯克1872美元&平方米、卡卢加1845美元&平方米、顿河畔罗斯托夫1767美元&平方米、新西伯利亚1738美元&平方米、秋明1637美元&平方米、克拉斯诺达尔1597美元/平方米、雅罗斯拉夫尔1579美元/平方米。在莫斯科市黄金地段的高档住房,每平方米近1万美元,有的甚至高达5万美元。那么,2011年1—5月莫斯科市人平均月工资为1465美元,其中金融领域从业人员月工资为3500美元,建筑领域从业人员月工资为1000美元。2011年,全俄月均最低生活费的标准为6369卢布,约213美元。随着房价上涨,租房也很贵,根据俄罗斯联邦“房产世界”协会2011年10月20日公布的对24个主要城市租房价格的调查:莫斯科市一居室的平均月房租为1000美元、两居室为1723美元、三居室为3502美元。圣彼得堡一居室为644美元、二居室为925美元、三居室为2103美元。普京在2012年2月13日在《共青团真理报》发表的题为“俄罗斯的社会政策——建设公正社会”的总统竞选一文中指出:目前俄只有1/4的公民有能力建设或购买新住房。据专家计算,如果把全部工资都用上,那么1989年要买54平方米的房子要攒2.5年,而现在需要4.5年。在俄住房制度改革过程中,另一个问题是,房地产行业存在垄断,市场存在价格操控。这一问题普京在2004年的总统国情咨文中就强调指出,为了使房地产市场规范化,必须打破建筑市场的垄断,俄公民不应当为建筑业由于行政障碍造成的代价付钱,也不应为建筑商的超额利润付钱。这几年来,俄罗斯主要采取两大措施调控房价:一是加大建造经济适用房的力度,增加住房市场供应量;二是加大查处垄断与腐败,压制房价。针对上述问题,普京在上面提到那篇文章中又提出解决住房问题的四项对策措施:一是降低住房建设价格,杜绝因建筑业腐败而导致的价格泡沫;二是让大量土地进入流通市场,土地应该免费地(条件是规定住房销售价格)给那些建设社会性、经济性住房与社会性项目的人;三是要使按揭贷款的价格与通胀同步降低;四是要建立文明的住房租赁市场。大多数欧洲国家中1/3至1/ 2的家庭一辈子都在租房。普京认为,随着各种措施的实施,2020年前可以让60%的家庭获得新住房,2030前可以彻底解决该问题。

(三)俄罗斯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医疗保险制度是苏联时期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对广大居民的生、老、病、死、残起着保障作用,因此,它与每个社会成员都有密切的关系。十月革命胜利后苏维埃政府着手建立医疗保险制度,并把包括医疗保险制度在内的社会保险制度写入了宪法。1965年苏联把社会保证与社会保险范围发展到了集体农庄。这样在苏联实现了全民免费医疗。这里有关苏联免费医疗的具体含义有必要做一说明:各类医疗服务是免费的,但是药费是由患者自费购买的。只有对住院者、战场负伤者、未满周岁的婴儿、癌症患者、精神病患者、急救处理者等免收药费。另外,对在门诊治疗的结核病、糖尿病患者的药品与价格较高的抗生素,亦是免费的。就是说,除上述患者外,其他在门诊就诊者是按医生开出的处方去药房自费购买药品。凭医生开出的处方购买药的药品,价格十分低廉,甚至有1&3的药品价格低于成本价。

在苏联时期医疗卫生经费主要来自国家预算与企业、社会团体及集体农庄的资金,而以国家预算拨款为主要来源。苏联每年编制的国家预算支出项目中列有“社会文化措施”支出一栏,这一栏中就包括医疗卫生支出的经费。

各医疗机构由苏联卫生部统一领导,医疗卫生事业的各项政策措施由国家实施。

应该说,苏联时期的医疗制度在保障广大居民获得医疗服务方面,还是有成效的,医疗卫生事业亦取得不少进步,苏联解体前的1990年全苏拥有各科医生127.92万名,每万名居民的医生为44.2名(十月革命前的1913年这两个指标分别为2.81万名与1.8名);1990年病床数为383.21万张,每万名居民的病床数为132.6张(1913年这两个指标分别为20.8万张与1张)。可以说,苏联所拥有的医生人数和病床数在国际上均在前列。

苏联时期的医疗制度存在的主要弊端是:首先,由于医疗服务不是采用社会保险形式,资金来源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随着享受免费医疗人员的增加,对医疗条件的要求不断提高,使国家财政负担难以承受。其次,由于经费不足,医疗机构的医疗设备不能及时更新,导致医疗设备长期落后、药品短缺、医疗服务水平低下,实际上广大居民看病难问题一直没得到很好解决。第三,由于医疗机构由国家实行集中统一的行政方式管理与资金主要依赖国家,从而使医疗保险不可能社会化更谈不上市场化,医疗机构之间缺乏竞争,年复一年地在维持现状。第四,苏联虽实行全民免费医疗,但各阶层居民在享受该权利时有极大的差别,各级官员在医疗方面享有种种特权,有专门的医院,那里医疗设备先进,配有高水平的医务人员,而普通老百姓只能承受在一般医院的低水平的医疗服务,并往往受排长队之苦。

苏联解体时,俄罗斯面临十分严峻的经济形势,1991年,苏联国家预算赤字比计划数字增加了5倍,占GDP的20%。财政状况已完全失控。在此情况下再要靠财政拨款来维持广大居民的卫生医疗已不可能。另外,苏联解体后叶利钦实行了“休克疗法”激进式向市场经济转型,原来的医疗制度与整个经济体制的市场化已不相适应。这些都要求新执政的俄罗斯政府改革医疗制度。改革的基本目标是建立起与市场化相适应的现代强制医疗保险制度。为此,实施的主要政策有:一是由国家财政拨款制度转为社会保险制度;二是由国家财政负担的免费医疗制度转为由国家与居民共同负担的医疗制度。

1991年6月28目俄罗斯通过了《俄罗斯联邦公民医疗保险法》。该文件为俄罗斯医疗制度改革奠定了法律基础,亦反映了俄医疗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该法律规定:(1)所有俄罗斯境内的常住居民均须参与强制医疗保险,保险费由国家及企业共同承担。有工作的居民,由其所在单位按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强制医疗保险,没有工作的居民由国家预算支付强制医疗保险;(2)强制和自愿医疗保险缴费是俄罗斯医疗保障体系的主要资金来源;(3)在强制医疗保险范围内由政府提供免费医疗服务,其数量和条件依据联邦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批准的强制医疗保险基本纲要执行;(4)改变医疗保险给付标准,国家为居民提供的医疗保障拨款不再以个人工资为标准,而改按其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采用多缴多付、少缴少得的原则;(5)除强制医疗保险外,设立自愿医疗保险,保费由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在居民享受免费之外的医疗服务时,由非国有保险公司承担其费用。

1993年4月和1996年又分别通过了《关于建立联邦和地方强制医疗保险基金的规定》和《俄罗斯联邦公民强制性医疗保险法》,目的是为推进强制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为此,俄根据上述法律文件,进一步采取一些具体改革医疗保障制度,主要有:第一,建立强制医疗保险基金。强制医疗保险基金分为联邦强制医疗保险基金和地区强制医疗保险基金。该基金的主要任务是:(1)保证《俄罗斯联邦公民医疗保险法》的实施;(2)保证联邦主体强制医疗保险体系的财务稳定性;(3)保证俄罗斯法律规定的公民在强制医疗保险体系中的权利;(4)参与强制医疗保险领域国家财政政策的制订和实施;(5)制订和实施配套措施,以保证强制医疗保险体系的财务稳定性,为拉平各地区的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创造条件。强制医疗保险基金的主要资金来源有:(1)雇主缴纳的强制医疗保险费,费率为工资基金总额的3.6%,其中0.2%纳入联邦强制医疗保险基金;3.4%纳入地区强制医疗保险基金;(2)用于完成国家级强制医疗保险计划的联邦预算拨款;(3)法人和自然人的自愿缴款;(4)基金闲置资金的经营所得,基金所得免征所得税。在上述资金来源中,最主要的资金来源为保险缴费,占强制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的90%以上。[15]第二,成立医疗保险公司。该公司是不受政府卫生医疗部门管理的独立经营主体,它可承保各类医疗保险业务。企业和国家管理机关作为投保人同保险公司签订合同,被保险人在保险公司指定的医疗服务机构就医,保险公司为被保险人支付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公司可代表受保人的利益对医疗机构所提供的医疗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和监督,必要时对医疗单位提出索赔和罚款制裁。

在叶利钦执政期间,形成了新的医疗保险制度框架,但由于这一时期出现了严重的经济转型危机,市场混乱,各种法律难以执行,因此有关医疗制度改革的法规与政策并没有得到很好落实。

普京执政后,十分关注俄罗斯的卫生医疗事业。首先,他在2005年提出,医疗是国家优先发展计划四大领域之一(其他三项为教育、住宅和农业),并亲自担任为此而专门成立的国家优先发展计划委员会的主席。普京提出实施“健康”国家优先发展计划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为了提高俄罗斯人的寿命。1994年俄人平均寿命降至57岁,1999年提高到60岁,2012年为68岁。尽管人均寿命在提高,但在世界上处于低水平,这是俄罗斯亟待解决的问题。普京在2008年提出,到2020年要让俄罗斯人的平均寿命提高到75岁。因此,提高卫生医疗服务水平是一项十分迫切的任务。第二,继续对医疗制度采取一些改革措施,重点是扩大资金来源,保证医疗保险基金有可靠的来源。为此,采取的措施有:一是2002年开征“统一社会税”,把其中一部分纳入强制医疗保险基金。二是提取部分社会保险基金,用于对医疗卫生事业拨款。

为了医疗保险制度和市场化和现代化相适应,2010年11月29日通过了俄联邦《关于部分修订俄罗斯联邦强制医疗保险法》。这是俄从2011年开始进一步对医疗制度的改革。主要内容有三:一是给予被保险人有自主选择医疗保险公司的权利;二是扩大强制医疗保险给付范围;三是取消私人医疗机构进入强制医疗保险体系的限制。这次改革,使俄罗斯强制医疗保险更便于广大居民就医。

经过多年努力,到2011年底,俄罗斯境内共计有1个联邦强制医疗保险基金,84个地区强制医疗保险基金,107个有法人地位的医疗保险公司和246个下属分支机构,8200余个合同医疗机构。参加强制医疗保险的居民有1.423亿人,其中5880万人为有工作的居民,8350万人为无工作居民。[16]

目前,俄罗斯卫生医疗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有:资金不足仍未能很好地解决,强制性医疗保险体系至2012年初资金缺口约为1000亿卢布;医疗服务水平低,工作效率不高,广大民众不满意。造成这一情况除医疗设备较落后外,与医务人员收入低有关,2007年西方国家医生的收入是社会平均工资的2—3倍,而2007年俄罗斯医生收入仅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5%。这必然影响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的积极性。二是药品不足。患者服用的进口药和非处方药所占比重较高,2009年上半年,按价值量计算,进口药品和国产药品的比例是76∶24,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比例是52∶48。俄罗斯药品市场上的药品价格高,又缺少应有的价格调控,而且完全没有国家补贴,这大大加重了患者负担。与全国一样,俄罗斯医疗领域的腐败也十分严重,送“红包”现象十分普遍。

由于存在上述问题,在俄罗斯特别像莫斯科那样的大城市,出现了不少私人医院。一些收入较高的患者去私人诊所就医。据有关报道:看一次感冒的诊疗费用需要交1500卢布,住院治疗每天的开销要4500卢布,但先进的医疗水平和温馨周到的护理还是受到不少高收入人群的青睐。

自经济体制转型以来,特别是普京执政后,由于实行一系列以提高居民生活福利为目的社会保障体制改革,俄罗斯居民生活水平有明显提高。反映当前俄居民生活水平的具体指标如下:2012年俄月均实际工资为26690卢布(按1卢布折合0.1989人民币计算为5039元);全俄月均养老金为9800卢布;人均住房面积为22.8平方米;失业率为5.3%(430万人);实行全民基本免费医疗服务,手术免费,住院免费,治疗免费,唯一不免的只有药费。不管你是不是俄罗斯人,只要在俄罗斯境内的任何人得了病,都免费给你治疗;实行11年义务教育和部分免费高等教育。在公立大学中的公费大学生比例不得低于40%。实际上,公费大学生的比例约为50%;2012年月均最低生活水平线为6511卢布,约为217美元;2011年每100户家庭拥有电视机164台、电冰箱121台、洗衣机99台、轿车48辆;目前年消费食用肉及制品达47公斤、植物油85公斤、食糖33公斤、奶制品211公斤。

总的来说,俄罗斯百姓分享到了经济增长的成果。

【注释】

[1]俄罗斯由89个联邦主体组成,其中包括21个共和国、50个州、6个边疆区、10个自治区,以及莫斯科与圣彼得堡直辖市。

[2]《金融与发展》,2001年9月号。

[3]系指俄罗斯联邦进行预算调节的一种办法,以此来为地方预算提供财政援助。按规定,如果一个地区的人均预算收入低于全国所有地区人均预算收入,那么,该地区就有权得到联邦的转移支付资金。

[4]参见刘美珣、[俄]列·亚·伊万诺维奇主编:《中国与俄罗斯两种改革道路》,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436页。

[5]参见郭连成:《俄罗斯联邦税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年版,第265页。

[6][俄]叶夫根尼·普里马科夫著,高增训等译:《临危受命》,东方出版社2002年版,第183页。

[7]参见童伟等著:《2012年俄罗斯财经研究报告》,经济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39—40页。

[8]参见《东欧中亚研究》,1999年第2期。

[9]参见马蔚云著:《俄罗斯经济转轨十年研究》,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01页。

[10][俄]叶夫根尼·普里马科夫著,高增训等译:《临危受命》,东方出版社2002年版,第22页。

[11]参见张森主编:《俄罗斯经济转轨与中国经济改革》,当代世界出版社2003年版,第231页。

[12]《国际金融研究》,1996年第12期。

[13][俄]普京:《俄罗斯的社会政策:建设公正社会》,载[俄]《共青团真理报》,2012年2月13日。

[14][俄]《文学报》,1993年12月29日。

[15]转引自童伟等著:《2012年俄罗斯财经研究报告》,经济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237页。

[16]童伟等著:《2012年俄罗斯财经研究报告》,经济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237页。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