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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是如何推行富国强兵

时间:2023-04-07 历史故事 版权反馈
【摘要】:取信于民最关键商鞅虽然用法苛刻,执法残忍,但却是赏罚有信,绝不欺骗大家的感情。而且,道德一旦蜕变为欺骗人民的工具和幌子,就会沦为权术,而权术治国是最危险的。这就是取信于民。于是,为了国家的利益,为了新法的贯彻,为了让“诚信”深入民心,商鞅果断地处罚了太子。沙丘之变,是大秦帝国的转折点,是大秦帝国由强大走向衰亡的标志。从此以后,法开始退出了秦国历史,取而代之的则是专断、暴政、滥刑和权谋。

取信于民最关键

商鞅虽然用法苛刻,执法残忍,但却是赏罚有信,绝不欺骗大家的感情。这正是法治的特点和优势,一切都摆在明处,决不在背后搞小动作。道德治国当然也很好,可“尚贤”、“爱民”之类的口号不能变成具体的原则和制度,没有什么可操作性,很容易流于空泛。而且,道德一旦蜕变为欺骗人民的工具和幌子,就会沦为权术,而权术治国是最危险的。

儒家掌门荀子,同时也是法家思想的先祖,最反对的就是拿权术来治国。他说以德治国是王道之路,以法治国是霸道之途,而权术立国则是最糟糕的一种治国方案。因为,权术一旦横行,就会把国家带入毫无秩序的混乱之中,既没有道德,又没有法制,大家伙儿都勾心斗角,互相倾轧,玩的是结党营私,弄的是下三滥的伎俩。这样的国家,内耗必然增加,管理成本也会骤然上升,到了无法应付的那一天,就自然而然地亡国了。

后来,法家的集大成者韩非虽然把“法”、“术”、“势”三者综合了起来,但也强调三者的适用范围:只有“法”是用来治国、管理子民的;而“术”和“势”是君王用来对付群臣的。对象不一,办法自然不同。老子也说:治国要“正”,要光明正大,不能搞歪门邪道;而治兵则要“奇”,要出其不意,攻其不备。把治国的办法用来领兵是不行的,而把领兵打仗的一套战略战术拿来治国更是大错特错。

商鞅的新法,的确苛刻,但它却是“正”的,里面没有一丝权术的成分。有功劳就给你赏赐,犯错了就得惩罚你,一切都按照规定阳光执法,绝不玩弄权术、暗箱操作。最为重要的是,赏与罚,都能及时兑现,既不打白条,也不拖欠工资。这就是取信于民。商鞅的新法哪怕有万般不是,但凭“赏罚有信”这一点,就已经贯彻了法家思想的精髓。而且,在把百姓的生命当作草芥的战国时代,一个“信”就足以大大抬高老百姓的生存底线。(www.guayunfan.com)商鞅在秦国执政十年,为秦国留下了一整套健全的法律制度。从此以后,在秦国发挥效力的是法,而不再是人;是“法本位”,而不是“官本位”。老百姓如果有什么害怕的,那也是害怕自己哪一天会触犯法律,而不是害怕自己哪一天会得罪当官的而遭到报复。秦国的官吏,也没有什么特权,不过是法律的执行者。他们犯了法,照样会受到制裁,而且处罚比平民百姓还要严厉。帝国制度在中国绵延两千多年,“自知有法,不知有吏”的政治现象估计也就在秦国出现过。后来的历朝历代,独尊儒术,虽然把“以德服人”、“以德治国”的口号喊得震天响,其实是一个天大的骗局。你服从教化的时候,自然是温文尔雅;但你稍微有些牢骚,马上就是血腥的镇压。难怪毛主席他老人家要说:“祖龙魂死秦犹在,孔学名高实秕糠。”

“诚信”和“法治”本来就是一对孪生兄弟,两者不可分割。如果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就等于没有法律了。正因为这样,变法伊始,商鞅就想方设法要让老百姓相信他是讲“诚信”的。据记载,商鞅刚开始变法的时候,法令已经详细制订但还没有公布,他怕百姓不信任法令,就在国都的集市南门立下一根长三丈的木杆,然后和百姓们说,有人能把它搬到北门去就赏给他十金。大家伙儿感到这事很诡异,没人敢动手去搬。于是商鞅又抬高了价码:“能搬过去的人,赏五十金!”于是有一个人半信半疑地抗着木杆到了北门。商鞅二话不说,立即命人赏赐给他五十金。这之后,商鞅才下令颁布变法法令。

而在新法推行的过程中,商鞅也遇到了头痛事,太子也犯了法。太子是国君的儿子,以后可是要继承王位的。他犯了法,是视而不见,还是“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可给商鞅出了一个很大的难题。站在个人利益角度,太子是万万不能得罪的,否则太子一旦登基,就会给自己穿小鞋。这个简单的道理,智商起码200的商鞅不会不明白。但是,一旦算计这个,就是权术了。很多权术不就是用来明哲保身的吗?于是,为了国家的利益,为了新法的贯彻,为了让“诚信”深入民心,商鞅果断地处罚了太子。当然,太子高贵,不能罚他本人。不是有“教不成,师之过”的说法吗?商鞅就拿太子的文化课老师公孙贾和体育课老师公子虔开刀,把这两个人给处罚了。

说到这里,我们已经隐约地看到了商鞅思想中的另外一个思想基础,那就是国家主义。法家虽然强调刑罚的强迫,但却不是为个人谋私利,而是为国家谋福祉。这一点,正是法家和纵横家最大的差别。权术是用来谋身的,法律才是用来谋国的。谋身,还是谋国?两者兼得固然很好,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却只能选一个。卑微的人为了谋划自己的利益而抛弃国家,伟大的人为了谋划国家而牺牲自己。境界高低,不言自明。那些在商鞅背后唾骂的卫道士,那些站着说话不腰疼的知识分子,又有几个在危急时刻选择了牺牲自己?

后来的李斯就没有做到,在官禄和名利面前,他选择了出卖国家。大秦帝国的迅速灭亡,终究和这个人摆脱不了关系。沙丘之变,是大秦帝国的转折点,是大秦帝国由强大走向衰亡的标志。这并不是因为胡亥上位,而扶苏没有上位。一个法治的国家,怎么会让一个君王决定兴衰?这里更关键的问题是,沙丘之变,是权谋泛滥的开端,是商鞅所着力打造的法治社会坍塌的肇始。从此以后,法开始退出了秦国历史,取而代之的则是专断、暴政、滥刑和权谋。秦二世动不动就抓人去戍边,去修长城,去建宫殿。这些都是哪一条法律规定的?他在赵高的怂恿下把同胞兄妹以“莫须有”的罪名全部杀掉,这又是哪一条法律规定的?而除扶苏、杀蒙氏兄弟,更是拿权力压制法律。权谋的横行,必定导致人人自危,大家伙儿都各顾各的,从此就内耗不止,把诚信抛到了九霄云外,这样哪里还有不亡国的道理?

商鞅是伟大的,一个“信”足以让他在诈力横行的战国时代脱颖而出。就连一直恪守德化的司马光,也在《资治通鉴》中对商鞅加家赞扬:“商鞅虽然用法苛刻,但身处权术横行的乱世,他仍然能做到不失信于民,单单凭这一点,就足以治四海,平天下了。”

【注释】

(1)子之客妄人耳,安足用邪!

(2)君有大过则谏;反覆之而不听,则易位。

(3)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

(4)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

(5)致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

(6)行之十年,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7)好爵禄而恶刑罚。

(8)行刑,重其轻者,轻者不至,则重者无从至矣。

(9)“得人者兴,失人者崩”,“恃德者昌,恃力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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