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随白鹤的人
春秋时期,吴王阖闾有个十分漂亮,又聪明伶俐的女儿,阖闾对她爱如珍宝。可是这个女儿长到十六岁的时候,却生病死了。阖闾极度悲痛,于是就在苏州阊门外为女儿建造一个豪华的坟墓,还制作了雕刻精美的石椁,并用金鼎、银樽、珠玉等大量的珍奇宝贝作为随葬品。到了为女儿送葬那一天,阖闾令人一路赶着一群白鹤,这些美丽的白鹤吸引了成千上万的人前来观看。到了墓地,阖闾突然下令把这些看白鹤的人群和白鹤一起,全部赶进地宫,然后紧紧闭上了墓门。这些看鹤的百姓就这样被活活埋进坟墓,成了阖闾之女的殉葬者。
在中国,殉葬是一种古老而残酷的习俗,就是人死了之后,把死者生前用过的器物、牲畜甚至活人陪同死者一同葬入墓穴,以保证死者亡魂的冥福。早在原始社会,人们就习惯于把随身使用的工具、武器以及生前喜爱的日用品和死者埋葬在一起。到了奴隶社会,奴隶主死后,奴隶作为会说话的工具,也被杀死或活埋,用来殉葬,让他们在“阴间”继续为主人服务。
在商朝,用奴隶殉葬的做法十分盛行,而且规模很大,手段残忍。一个奴隶主死了,往往要大批的奴隶来陪葬。到了秦朝,殉葬之风愈演愈烈,秦始皇死后,他的儿子秦二世胡亥下令宫中没有生育的宫女全部殉葬,而且因为担心建造陵墓的工匠泄漏墓中的机密,便将他们置于死地,估计秦始皇墓中为之殉葬者数以万计。(www.guayunfan.com)殉葬制度的残忍激起了人们的反抗,自汉朝的汉武帝开始,直到元朝,这一血淋淋的残酷制度基本被废除了。可是到了明朝,殉葬制度死灰复燃,明太祖朱元璋将这一野蛮行为重新恢复,并作为一种制度在明朝沿用。在明朝,妃嫔殉葬制度规定得很详细,皇帝死后,哪些妃嫔必须殉葬,哪些妃嫔可以不殉葬,都有明文规定。凡是被册封为贵妃等高等名号的,生过儿子并且儿子被封藩的,可以不殉葬。此外,娘家有功勋的也可以不殉葬,其余既没有名号,娘家也没有功勋的普通妃嫔,都要殉葬。
据记载,朱元璋的儿子,明成祖朱棣死后,共有三十多名妃嫔被挑选出来殉葬。殉葬时,先将这些妃嫔带到一个房间,让她们吃一顿丰盛的饭菜。吃过饭后,再将她们带到一个大殿内。殿内放了三十多张“小木床”,这些即将赴死的妃嫔被命令站到小木床上去,她们的头顶上方悬挂着准备好的绳子,等到她们将头放入绳扣之中,就将床挪去,使其自缢而死。如果有哭闹反抗的,就强行勒死。
据说为朱棣殉葬的三十多个人中,有个朝鲜进献的女子韩氏。临近自缢时刻,韩氏突然跪倒在地,向与她们“辞决”的皇帝苦苦哀求,求皇帝放她回国赡养老母,可是皇帝根本不为所动。最终,这个朝鲜女子只能在异国他乡命丧黄泉。韩氏临死时,泪流满面,回头向她的乳母道别,她喊到:“娘,吾去!娘,吾去!”话还没说完,脚下的小木床就被抽掉,很快就咽了气。其凄惨之状,让旁边监刑的太监也忍不住心酸落泪。
明朝这一残忍的殉葬制度,一直持续了好几代,直到明英宗时期才得以废除。明英宗死前,下遗诏说:“用人殉葬,这太残忍,我不忍心去做,这件事应从我这里废止。”到那时为止,明朝这一残酷制度才最终废止。
中国历史上残忍而丑陋的殉葬制度,从原始社会晚期开始,历经几千年,时间之长,影响之深,是世界上其他任何一个国家或民族所无法比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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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殉葬之风以明清时期比较严重,据有关史料记载:朱元璋死后有四十个妃嫔殉葬,朱棣死时有三十多个妃嫔殉葬,明仁宗朱高炽(朱棣的儿子)执政不到一年,葬礼非常简单,但是也有七个妃嫔殉葬,明宣宗朱瞻基有十个妃嫔殉葬等。
清朝初期,殉葬制度又开始盛行。太祖努尔哈赤死后,有大妃乌拉纳喇氏、庶妃阿吉根、代因扎殉葬。皇太极死后,又有多名妃子殉葬。清朝入关后的第一任皇帝顺治死后,活人殉葬的妃嫔就有三十多人。她们的棺柩跟随在顺治棺柩的后面一同出殡,当时的场面蔚为壮观。人殉在清初社会上十分流行,同时也成为当时主妇整治地位卑微的侍妾的手段。民间各地官府也表扬妻妾殉夫,称她们为“烈女”、“节妇”,并为她们修书立传、树立牌坊。
到了清康熙时,汉将朱斐上疏请求停止殉葬。康熙十二年(1673),皇帝下令禁止八旗包衣佐领以下的奴仆随主殉葬,从而结束了清初这一残酷的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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