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婆罗门”的孩子
在很久以前,印度有个虔诚的孩子,他很想学习印度的经典《吠陀》,就决定拜圣者乔达摩为师。在一天傍晚,这个孩子手捧着鲜花和蔬果去朝拜乔达摩。
乔达摩听了孩子的要求,微笑着对孩子说:“我给你祝福,孩子,你属于什么种姓?你应该知道只有婆罗门种姓才能诵习盛典《吠陀》。”
孩子低声说:“师傅,我不知道自己属于哪个种姓,请允许我回去问了妈妈,明天再来告诉您。”(www.guayunfan.com)于是,孩子告辞了圣者,回到母亲的破茅屋。母亲把孩子紧紧抱在怀里,吻着他的头发。孩子问:“妈妈,告诉我,我是什么种姓?我的父亲是谁?”
听了孩子的话,母亲低下头,半晌才轻轻地说:“妈妈年轻时非常贫困,曾经做过不少男人的奴隶。妈妈没有丈夫,所以妈妈不知道你的种姓。”
第二天,孩子又来朝拜圣者,躬身向圣者致敬。圣者乔达摩问:“愿你幸福,善良的孩子,你属于哪个种姓?”
孩子扬起头说:“师傅,我不知道我属于哪个种姓。我问过母亲,母亲说我生在没有丈夫的贫穷女人家里,妈妈曾做过不少男人的奴隶——她不知道我的父亲是谁。”
听了这个孩子的话,乔达摩的弟子们有的讥笑,有的替他害羞,有的骂着:“真是一个无耻的贱种……”
孩子真诚地坦白,深深感动了圣者乔达摩,乔达摩离开了坐席,伸出双臂,把孩子抱在怀里说:“孩子!你不是一个非婆罗门,你生于一个从不欺骗人的婆罗门家庭。”
在印度,为什么婆罗门如此受人敬仰,而“贱民”如此受歧视呢?
这还要追溯到古代印度的种姓制度。种姓制度产生于公元前2000年左右,那时候,古印度的雅利安人正逐渐脱离原始社会,向奴隶制国家转变。在这个过程中,逐渐形成了森严的等级制度,也就是种姓制度。“种姓”一词在印度的梵文中被称为“瓦尔那”,意思是颜色和品质。所有的社会成员被分为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四个种姓。婆罗门是最高的等级,这个种姓主要是宗教方面的人;其次是剎帝利,主要是君主、贵族和武士;第三等级是吠舍,包括商人、工人等;第四等级是首陀罗,主要是其他种姓和“贱民”通婚生下的后代。此外,还有被排除在种姓之外的人,他们的社会地位最低,最受歧视,被称为“不可接触者”或“贱民”。印度的种姓之间界限森严,互相之间禁止通婚和交往。
印度的《摩奴法典》规定,婆罗门种姓是人世间的主宰者,是高贵的,不容侵犯的。首陀罗是低贱的,因此不允许拥有私人财产,更不能对高级种姓有任何不敬的言行,只能顺从地为其他种姓服劳役,婆罗门和刹帝利有权夺取首陀罗的一切。为了维护这种制度,每个种姓内部都有人监督,以保证每个人都能遵守《摩奴法典》。如果有触犯的,轻则由婆罗门祭司给予处罚,重则被开除出种姓之外沦为贱民。
种姓制度在印度延续了几千年,经过长期演变,变得越来越复杂,在四个原始种姓和贱民内部,又出现了数以千计的亚种姓。人们之间的等级被分得越来越细致,这就造成了人与人之间更加不平等。
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印度独立后,政府宣布废除了种姓制度,印度宪法明文规定不准阶级歧视。但是,今天的印度社会中,仍然保留着种姓制度的残迹。在国家权力机构中,种姓等级最高的婆罗门,不及总人口的4%,却占有七成的司法权及接近半数的国会席次。印度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发展却一直比较迟缓,这与落后的种姓制度有很大的关系。
历史小课堂
《摩奴法典》是印度法制史上第一部较为正式的法律典籍,它是古代印度婆罗门教的经典,相传为“人类的始祖”摩奴所编。实际上,《摩奴法典》是婆罗门教的祭司根据吠陀经与社会的传统习惯编成的。之所以向人们宣传是摩奴所编,是为了显示《摩奴法典》的权威性。《摩奴法典》大约编成于公元前2世纪~公元2世纪(一说为公元后的头几个世纪)。
《摩奴法典》的内容是向人们宣扬种姓起源的神话,强调各种姓的不同地位、权利和义务,规定对违反种姓制度的奖惩办法,并以“来世”苦乐作为这种奖惩的补充。其实其目的只有一个,就是维护种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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