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日报》资料_李大钊被捕资料
军警昨在东路办公处捕党人六十余名
▲并搜出名册图记多件
顺承王府昨开紧急会议
奉方各要人主张从宽办理(www.guayunfan.com)昨日(六日)军警机关,派员赴俄国使馆间壁之东省铁路办公处内,捕获党人多名。玆将其经过情形披露于下:
军警事前严密布置
军警机关在数日之前,即据探员报告,东交民巷二十八号房内,有党人组织秘密机关。军警当局当向张作霖报告。复由当局与东交民巷某某等国公使交涉,拟设法排除障碍。同时,某国要人,又向安国军方面报告,俄使馆内有华人图谋不法行动,请注意。迄前昨(五日)当局方面,完全得某某等国公使之消极的谅解,认为此乃中国内部之治安问题。因俄使已不在辛丑条约国之内,除受国际法之待遇外,使馆界内之优越权利,无享受之可能。中国内部之事,应由中国自行处理,使团方面,概不过问云云。昨晨(六日)军警当局奉命派员搜捕东交民巷内之东路办事处。即于昨日(六日)午前六时派出东北陆军手枪队一队,东北宪兵一队,皆携手枪;便衣探员一队,胸系红线为志;警察一队,身著制服,佩刀带枪。共三百余人,由干练官长率领至使馆界内之俄国远东银行与中东路办事处。一部分在墙外梭巡,一部分入内,先将各门监视,时正上午七时三十分。
捕获党人六十余名
军警入大门后,即入东路办事处内之横胡同第二门,搜索院内各院之书籍、物件。同时至其他各院内,将室内诸人一一逮捕。有欲乘机脱逃者,亦被捕获。当将被捕诸人,逐一捆绑,编成号数,分别用汽车送至警厅,交由司法处,计共六十三号。最后又搜出十余人。其中闻有俄籍男人六名、女人一名,中国女生四名,余者悉为男子。
搜出名册图记多种
军警将被捕诸人,一一捆绑后,即命人将搜出之什物,分别点清,计有:(一)青天白日旗多面。(二)万国旗多面。(三)中国共产党临时执行委员会方印一颗。(四)雪耻大会圆印一颗。(五)共产党财务、调查、宣传、税务、文书小长方印一颗。(六)关于其他之印信多件。(七)市党部名册多件。(八)共产党名册多件。(九)衣服被褥多件。(十)开会用之器具多件。(十一)武器多件。(十二)孙中山像片多件。(十三)宣传印刷品多件。于十二点起,用第九六八号、第四号、第一号多辆汽车,分别运至警察厅。至五时,始告竣事。
办公处曾两次起火
当军警四面包围之际,该宅内之第五栋房忽然起火,中国各消防队皆驰往灌救,并由军警维持秩序,暂时扑灭。迄五时,又起火,当即扑灭。事后调查共烧去俄国兵房两间(一说三间),保安队兵某在此室内拾得手枪一支,子弹一排。其起火原因,闻系为消灭证据。一说为某种不慎所致云。
顺承王府紧急会议
军警当局,将诸事料理后,即将名册及其他重要文件,携至顺承王府谒张作霖。闻其名册内列名人数,约在四万左右。张氏主张从宽处理,不究随从。赵欣伯、杨宇霆、陈兴亚、张学良、于国翰,各要人亦均主张取宽大主义。又有某要人陈述,北京市民素称善良。册中名单,或系党人伪造,以资号召。故极力主张宽大政策。奉方各要人亦然其说。又据东北某要人云,顺承王府方面因党员拿到,于昨日下午即开紧急会议,计列席者有杨宇霆、张学良、陈兴亚、邢士廉、吴晋、赵欣伯等,比决定分三步办理:(一)派吴晋、赵欣伯向各使馆说明意义,并声明尽力保护俄大使及俄使馆。(二)酌派军警看守俄使馆,以防党人暴动。(三)撰拟通电及布告,通告各方,使社会得明真相,并声明对于捕获各华人,除嫌疑轻者,将予释放外,其余一律移送法庭办理。以上决定,即星夜赶办云。
(《世界日报》,1927年4月7日,第二版)
外部已向俄代办抗议使馆界容留党人事件
▲谓为违背中俄协定
被捕党人在讯问中
京师警察厅前日(六日)在使馆界东路办公处内破获党人机关,捕获党人多名,业志昨报。兹将昨日所得各方情形,条列于下:
李大钊两度被讯说
此次被逮捕之诸人士,据闻李大钊实亦在内。并闻李自押解警厅后,即由司法处长蒲志中亲行预讯。昨日(七日)下午一时三十分,蒲又在司法处对李为第二次讯问。李著灰棉袍,青布马褂,满脸髭须,精神甚为焕发,态度极为镇静。自称为马克思学说崇信者,对于其他之一切行为,则谓概不知晓云云。
此外并据复旦社调查,李大钊之妻及两女,亦同时被捕,情形备极可怜云。
华俄党人分别收押
警厅司法处,前晚将被捕诸人(计华人六十一名,内有眷属女孩四人。俄人十三名,内有女子一名),分别收押。华人俱在看守所内,俄人则另置一室。蒲志中前晚亲行讯问,诸人俱不肯吐露真实姓名。闻其中有久住在交民巷内之某要人数名,亦被拘传,当局拟设法酌量宽释。其余诸人,迄昨日下午止,仍在警察厅内,俟口供录齐后,即当呈请张作霖训示办理。昨日清查各项证物,甚为忙碌。昨晚并已由警厅公布一部分。
当局仍主从宽处理
复旦社云,前日下午三时,陈兴亚、邢士廉将搜出各项证据,持赴顺承王府,谒张作霖,请示办法。比约集多人开会。杨宇霆、赵欣伯等均主张取宽大主义。杨、赵并以学者眼光,请贷李大钊一死。昨日下午,复开会议。赵等仍谓思想犯与廉耻犯情形不同,努力为李保全生命。因李本为北方著名学者,又为北大教授,若予以永远监察,听其研究学问,未尝非北方收拾人心之举。但结果如何,尚难预料。又闻路友于业已讯明,系属本人。官方亦认为重要云。
神州社云,安国军方面各要人,对于本案,甚欲依法办理取宽大主义,张作霖亦极赞同。目下有一部分人对李等,正在设法营救中。法长罗文干主张移交法庭办理,已请顾维钧将此意向张作霖转达。至军警方面各要人,亦主张按案情轻重,分别办理。至国民党名册,确已为警察厅搜得云。
张作霖致电各将领
张作霖于接到军警机关逮捕党人报告后,即电张宗昌、孙传芳、韩麟春及前方各将领,共同商定处置办法。其文大意如次:
(上略)本地军警,于晨在使馆界内拘获著名共产党首领李大钊及同党三十五名,搜出军火枪弹及宣传品多件,显系宣传赤化,扰乱地方,其罪实不可恕。倘有意见,可即电告。(下略)
外部向俄代办抗议
前日(七日)下午七时,外交总长顾维钧向苏联驻京大使齐可尼夫提出严重抗议,并叙述如至必要时,虽断绝国交,亦所不惜。其文大意如下:
(上略)本日中国军警在贵使馆界内之远东银行、庚款委员会、东路办事处内搜获共产党人多名,并搜出种种之确实证据。贵大使在中国首都所在地,竟容纳共产党人阴谋扰乱中国治安,并藏有种种之武器,宣传赤化之物品,此实违背国际公法。中俄两国,成立协定,双方彼此表示诚意遵守。今贵大使对于宣传赤化之党人,毫不加以禁阻,并从而庇护赞助,实与中俄协定中规定之苏联政府不在中国境内宣传赤化之原旨相背。本外交总长不胜遗憾之至,为此提出严重抗议,虽影响于两国之国交,亦所不惜(下略)
又闻顾维钧前晚向俄代办提出抗议后,同时发出十万火急电,致我国驻俄代办郑延禧,令向俄政府提出与北京外交部致俄代办之同样抗议。并训令郑代办,就近负责向俄政府直接开始交涉,随时将一切情形具报,以凭核办云。
使团对外部抗议
电通社云,关于中国搜查苏俄使馆附属房屋事,使团虽于五日之会议中以搜查大使馆以外之私有财产为条件,承认武装华兵通过使馆区域,兼托使团领袖荷使向华方全权交涉一切。但前日实行搜查之结果,确已超越荷使向华方通告之搜查范围,而强行搜查及于大使馆武官室。此殊有乖原约。因是,日使芳泽特于本早访问荷使,协议处置方法。荷使现正着手正式调查详情。一俟该项调查完竣后,使团或当于今日中,向华方当局提出抗议,亦未可知。
神州社云,交民巷消息,在俄使馆党案未发现之前,京师军警当局,曾向东交民巷辛丑条约国各公使交涉。使团曾迭开会议,决定对于中国政府之希望,表示默认。惟俄国大使及与大使馆直接附属之机关,则不能施行检查。私有财产,如远东银行、庚款委员会、中东路办事处各机关,皆可施行检查。迨事后,知对于俄国兵营有涉及之处,认为与原来规定之范围不合,决定向中国外交当局实行抗议,今明即可送达云。
英德两国均极注意
路透社伦敦六日电,某劳工党议员,在众院质问张伯伦对于北京公使团允准侵入俄国使馆之意见时,议长出席干涉。
路透社柏林六日电,据北京来报称,中国当局对于苏俄大使馆之搜检,系经外交团签字允许而行之一节,甚惹起政府及政界之警(惊)异,彼等所怀疑者,系外交团中德国公使至少曾予以同意云。
警厅布告经过情形
昨日(七日)警察总监陈兴亚发出布告,声述破获党人机关经过,并谓册内所列人名,免予追究云云。兹录其原文于次:
为布告事,迭据报告,有共产党人在东交民巷远东银行,及旧俄国兵营内,组织党部宣传赤化,迭次开会集结,密谋扰乱治安,危害国家情事。本厅以京师为国家根本重地,且为各国使节驻在之所,亟应严密侦察,以保安宁。于本月六日上午十一时派警到各该处搜索,当经查出步枪、机关枪、旗帜、印信、子弹、党人名册、宣传印刷品多件,并缉获赤党首领李大钊等数十人。除将李大钊等严密鞫讯,依法惩办,并将证据检齐,另行详细公布外,所有情节较轻人犯概不株连,以示宽大。现将在京赤党首领及根本机关均已分别破获,从此京师治安,可保无虞。为此谕仰军民人等,务当安居乐业,不得轻听浮言自相惊扰,亦不得藉端造谣,致罹法网。至册内所列人名,虽经本厅免加追究,惟各该犯务宜从此革面洗心,湔除前愆,毋得执迷不悟,怙恶不悛。一经觉察,即当从重惩办,勿谓宽典可屡邀也。其各懍遵,特此布告。
(《世界日报》,1927年4月8日,第二版)
被捕党人处置问题
▲当局分两派主张
一主付军事裁判
一主移交法庭办理
现尚未完全决定
俄代使抗议书之原文
警厅对于党案,昨日仍在继续侦查中。因除李大钊路友于外,其余各人,尚不肯吐露真姓名,不得不为缜密之审讯。兹将昨日所得各种报告条列于次。
党人处置问题
安国军总部对于被捕党人之处分问题,于前日下午五时召集干部会议,军政各要人均列席。警察总监陈兴亚已将审讯各党人之口供,录送顺承王府。闻席间有人主张对于为首数人,须从严惩办,对于从犯则采取宽大处置,移交法庭办理。但奉方干部要人意见,多主张全案移交司法机关,以示尊重国家法律。闻张作霖已有采纳之意。
又讯,关于此事之处置,顺邸方面确有两项主张。(甲)作为内乱罪,交法庭审判者。(乙)认为敌人行为,交军事裁判者。昨日下午五时,张作霖为此事曾召集干部会议,讨论许久,尚无何项具体决定。据奉方某要人云,所捕李大钊及各俄人,前日有按照敌人行为处罪之讯,昨日较缓和。生命之保全,或有希望。但移交法庭审判一层,暂时恐做不到,情形仍属严重云。
俄代使提抗议
苏俄驻京代理大使齐尼克,前日向外部正式提出抗议书时,顾维钧告以中俄协定规定,苏俄不能在中国宣传赤化。此次事件,不特违反此项协定,抑且有背国际公法。况中国驻莫斯科大使馆,前年曾经苏俄派军警侵入搜索,实属自开恶例,故对于今此之抗议,中国断然驳覆云云。兹录俄代使抗议书原文于次。
(上略)侵入者开始搜检大使馆职员,及华人仆役。多数被捕者,遭痛打及虐待。于是遂搜索及抢掠大使馆内之私人房屋,又搜索大使赤卫军办公处。妇孺之于检查时被捕者,皆受侮辱。所有金钱及贵重物品,悉被携去。晚间七时始行释放。大使馆院内他处之人,皆不许走近暴行及抢劫之地点。甚至大使馆之负责官吏,企图与前来搜查者之司令接洽,亦被警察以粗暴手段推去之。现在侵入者仍占据该处,因之大使馆一部分职员无家可归。此项暴行,侵犯治外法权,其性质殊不能容忍。且为本案须报告本国政府,现候本政府决定以后之步骤。北京一九二七年四月六日。(俄代理大使署名)。
俄政府之态度
路透社莫斯科七日电,政府刻发表一半官式之说明书,述北京苏俄大使馆事件。谓此事之完全详细情形尚未到达,俄外部已向驻俄中国代办询问一切,一面并已电中国外交总长照复矣。在另一方面谓已得有直接头绪,但尚未接到消息。该说明书指称,至于此种搜检,是否受中国政府之命令而行之,或系由当地(指使馆界)当局行之,抑由奉军将领行之,尚不明瞭。而且武装军警如何进入不可侵犯之使馆界详情,亦不得而知。想非得列强之允许,不能行也。俄外部于未得到进一步消息之前,暂不采任何手段云。
法报纷起评论
路透社巴黎八日电,北京使馆界被中国军警搜检一事,引起法国各报之评论。回声报对于莫斯科政府是否忍受某方之悔辱,尚怀疑意。该报并表示意见云,俄外长翟趣林氏,刻正将全付视线,集中日本。因华北之多事,直接影响于日本故也。握伦特报所持意见,谓某方因苏俄厚积军力于边疆,故有怒意,恐难免将发生冲突。人民报云,张作霖或有希望西方各国助其对付党政府之思想。
李大钊之略历
李大钊,字守常,直隶乐亭人,年三十八岁,北洋法政学校毕业。民国二年秋赴日留学,入早稻田大学,研究政治学及社会学。民国六年归国,即在北京各大学担任教授[33]。前众议院议长汤化龙,深赞其文字,特延充众议院秘书,同时并任晨钟报编辑主任。嗣因主张差别,与该报脱离关系。[34]汤之死也,李哭最哀。民国八年,经北大聘为图书馆馆长兼教授[35]。民国十一年,黎元洪当国。尔时教育总长尚未定人,各方希望以蔡元培充任,畀李次席。蔡、李皆不肯就,改荐汤尔和以自代。中间高恩洪兼署教长,曾力请李继任女师大校长,李亦谢绝。生平自奉俭约,每于学校所得薪俸,携至中途,即悉数周济穷苦学生,绝不事家人生活,故有时家中妻子不得一饱。年来国立九校之得俄款救济,李从中斡旋之功居多云。
路友于之略历
此次从俄使馆所捕获之党人,就已知者,除李大钊外,尚有路友于等多人。兹据调查路为山东人,日本留学生,年约三十,状极魁伟,能文章,曾任北京某报编缉。十四年冬,始当选为民党候补执行委员。然为人诚(缄?)默寡言,在过去之各种群众运动中,从未露头角云。
(《世界日报》,1927年4月10日,第二版)
沪俄领向领团提抗议
▲英人谓各国对苏俄活动均抱怀敌视之意
故工部局不得不采敏捷手段将该署置于监视之下
上海公共租界巡捕英军包围苏俄领事馆,业志前报,兹续据路透社上海八日电,关于工部局对于苏俄领事署之行动一事,刻经正式解释云,此事系因本月六日傍晚,警察长官闻悉张作霖之军队,于是日搜检苏俄大使馆而起。
但迄今按此地相当消息,则谓各国对于苏俄领事署及其活动均怀敌视之意,故工部局不得不采取敏捷手段,将该署置于监视之下。为达此事之目的起见,遂派警察卫队于该领署之四围,为通宵达旦之守卫。至翌日上午始行退去。
又该社上海七日电,本日下午有警察及义勇团将苏俄领事馆包围,登时禁止出入。此举之用意,尚待探询,但可断定暂无搜查该领署之意。当时有一交涉员欲入该领事馆,而为警察所拦阻。据警察云,如万一有入该馆之必要时,必先经过检查。该交涉员因不愿意受检查,故自行折回。
又据某方面上海八日电,七日工部局派出巡捕一队,监视俄领署,并在领署四周增加守卫。巡捕搜查一切进出入等,是否携有装器,通宵未懈。七时郭泰祺前往,因不愿受检查,折回后向捕房交涉,始得进。俄领事林德已向领事团提抗议。外人方面称,当时见馆内火光熊熊,似销毁文件不少。公共租界自八日戒严,改自晚十一时起。
电通社上海八日电,本埠苏俄总领事馆,自接北京苏俄大使馆被搜查之讯后,即有多数俄人,集合该馆,有所密议。由昨晚至八日间,该馆烟囱内浓烟不绝,似彻夜销灭证据者。
(《世界日报》,1927年4月10日,第二版)
校务讨论会议决营救李大钊
▲各校长自今日起分途营救
校务讨论会,昨日下午六时在法大第三院开会,列席校长有余文灿、马君武、林风眠、张贻惠、毛邦伟、许璇、孙柳溪、白鹏飞(代屠孝实)等。余文灿主席。某校长提议,谓李大钊虽属共产党员,究系迷信学说,与故意扰乱治安者,情形微有出入。应请当局略迹原情,贷其一死。遂决议由各校长自十日起,分途营救。于七时半散会云。
(《世界日报》,1927年4月10日,第六版)
校务讨论会代表昨谒张学良
▲为营救李大钊及被捕学生事
由张之秘书叶某代见
校务讨论会,议决营救李大钊及被捕诸生,业志昨报。兹据某方面消息,前日下午七时,国立九校校长在校务讨论会开会,议决营救被捕各人办法如下:(一)在押各生,警厅已允释放,急盼照行。(二)新押各生及原有情形较重各生,应请官方一并移交法庭,依法办理。(三)李大钊之犯罪行为,九校方面虽不敢稍加干预,但李为九校教授,义难坐视,急盼官方移交法庭审讯。(四)交通司令常荫槐,承认拔交通附捐三万,尚欠一万三千,应请敦促交出。(五)张军团长学良头脑新颖,特推定北大校长余文灿、师大校长张贻惠,于十日向张陈述。并预先致张一函,说明拜访之意。昨日上午十时,余张二人曾赴文昌胡同八号访张。次因张公出,遂于下午四时复往。余张等到时,适张又外出,由叶秘书代见。余张等提出意见如下:(一)未放学生请速放。(二)认为情节重大之学生,请从轻发落,取宽大主义,不再株连。(三)李大钊系属文人,请交法庭依法审讯。(四)李大钊之妻女,请即释放。(五)交通附捐欠款,请特别帮忙。叶当即答复如下,前四条,与敝军团长主张相符。第五条自当代陈。敝军团长,关于此事,急需与各位校长一谈,今日归来,或将再请二位过此,亦未可知。余张二人于五时退出。
(《世界日报》,1927年4月11日,第六版)
党案移交法庭说渐有力
▲因张学良颇主此说
复旦社云,昨据警厅某要人透出消息,该厅对于党案,异常慎重。自六日起,即派宪官十五员,专司其事。除李大钊、路友于已承认姓名外,其余三十余人之姓名,至今仍未调查明确。惟谢士敏、谭祖尧、邓文辉三名,虽已供认为本人,但声称皆为国民党党员。前因警厅交各校长之名条,有伊等在内,故不能不暂时避匿,实与共产党绝无关系云云。又闻警厅对于普通党员,不甚察问。第凡传单或文书上有某某之姓名者,对于此项人名,必特别审查云。
至当局对党案处置办法,尚未完全决定。惟交普通法庭审判之议,因张学良主张甚力,可望照行。又闻某要人昨见张作霖,对于党案,有所陈述。大致系请张取宽大主义,一并移交法庭办理。并称满清末叶,汪兆铭等三人,曾在德胜桥谋刺摄政王,亦未斩决。李大钊迷信学说,与汪相似,宜即移交法庭办理。张闻言,甚为动容云。
(《世界日报》,1927年4月12日,第二版)
二十五大学联合会今日开会
▲讨论继续营救学生问题
二十五大学联合会,因警厅前允释放被捕学生,及将情节重要者四人移交法庭,迄未实行。近又有逮捕学生事项发生,亟应有共同主张。故决定于今日下午四时,再行开会讨论。昨已由张贻惠等,发出通知,原文如次:
径启者,前此各方面允可释放在押之学生,及将情节较重者移送法庭办理两项,迄今尚未实行,且最近各校学生被捕者又有数起,同人等窃以为有再行会商之必要。爰定于十二日(星期二)下午四时,在交大会议,届时务望拨冗准时出席,是为至盼,专颂公绥。弟张贻惠、冯农、孙柳溪、吕复、朱我农,顾名同启,四月十一日。
被捕学生有昨晚释放五人说
昨早警厅传出消息,谓警厅对于前此拟释放之二十七名学生中,业已审讯清楚,昨晚可释放五人。女生胡某等,亦在其内。但截至昨晚本报发稿时,尚未放出云。
(《世界日报》,1927年4月12日,第六版)
党案决依法办理说
▲一说有人主张将李大钊永远监禁……解往奉天执行
国闻社云,此次军警所拘获之党员,均经厅警(警厅)司法处从详侦查研讯。此项手续,大致已告竣事。安国军方面,对于处置此等被捕人办法,当初虽有平和与极端之两种议论,惟闻最近干部之商量结果,已决定遵照通常法律程续办理。至搜获之各种文件,经外部派精通英文、俄文部员各一人,帮同警厅检阅,已逐次将各文件分别列有目录,但尚未完竣。其关系重要者,并将从事译出,由当局分别轻重,酌量以中西文发表。更据外交界消息,谓当俄国革命时,驻俄各国使馆无不被搜检。中国使馆被搜,达三次之多。现在京之刘镜人公使,曾历亲其事。今次俄馆附属机关被搜,两相比较,固不足奇。当时英使业回国,英馆托荷使保护。而某次俄当局搜检英使馆时,竟将英武官击毙。驻俄荷使,即现之北京领袖公使之欧登科,往俄外部交涉。加拉罕时任外交次长,曾向欧使强硬对付,未有结果。今兹办理搜查俄使馆案,亦由荷使经手签字,其事甚巧云云。
另据神州社云,处置李大钊案,移交法庭之说渐有力。但奉方另有一部分要人主张,可将李移交法庭,处以永远监禁罪名(按即无期徒刑),解往奉天执行云。
(《世界日报》,1927年4月13日,第二版)
警厅昨日释放学生十九人
▲其余十四人将移交法庭
昨日下午三时,警厅约请师大、北大、交大、俄文法专、民大、中大、艺专九校长到厅谈话,由陈兴亚、蒲志中接见。至五时许,将学生十九人交各校长具保带回。当时陈兴亚并向各生发表一篇训话,略谓(一)警厅此次逮捕学生,并非与学生为难,特为保持京师治安计,不得不如是。(二)因为你们是国民党,不是共产党,故予释放。(三)警厅对于学生,本拟分三期释放,因东交民巷事件,故耽误数日。(四)东北对于学生,向取宽大主义,希望诸生出厅后,潜心学业云。至释放学生,朝大之冷天华、冷天祥、孙尔质、李宝基、许宪诚、任志中、王志超、吴初明八人;北大之计荣森、刘世灿二人;师大之周开庆、熊鼎盛二人;交大之洪仙舫、戴世文二人;中大之吴湘;俄文法专之李世逵;军医之刁文运;艺专之王可定;民大之张楚民。
警厅认为须交法庭或可释放者,尚有中大姚彦,北大张挹兰、陈晓南,师大吴平地,女师大胡光树,朝大华少衡、廿国凯,民大孟祥,艺专方伯务,法大葛覃,医大余海成,中大刘巨泉、郑培明,漫云女校郭林一等十四名云。又据另一消息,此十四人中,将有四、五人,于一、二日内释放云。
各大学主张党案移交法庭
▲昨日开会议决
将发表建议书
国立私立二十五大学校长及代表因援救被捕学生问题,本决定昨日四时开会,届时因各大学校长多被警厅约去保释学生,延至六时,乃得开会。公推工大代表许绳祖主席,先由冯农、顾名报告召集开会原因。略谓本日开会,系因前捕之学生,警厅已允轻者释放,重者移付法庭,迄未实行,是以召集开会。旋某代表提议,东交民巷之事件,内中所捕学生甚多,而李大钊又系书生,向只潜心研究学术,教育界不能不营救。次朱我农到场报告警厅释放学生之经过。次交大释放学生,报告在厅羁押之情形。次经各校长代表等相继发言。历时甚久,最后经主席归纳众议付表决,议二项如左:
(一)推举女大、郁(师)大两校代表,今日下午三时,见陈兴亚,请速将未放三十二人迅速移送法庭,依法解决。
(二)推定法大,朝大、北大法律系教员,对于东交巷俄界事件,根据学理,发表一篇建议书,希望奉方取宽大主义,一并移交法庭办理。议毕后于七时半散会。该建议书定于本星期六起草完毕云。
(《世界日报》,1927年4月13日,第六版)
北大教授纷纷出京
▲因受党案影响
党案发生后,北大教授连日纷纷出京。截至昨日止,计陆续离校者已达一十九人之多。在此情况之下,该校已陷于停顿云。
(《世界日报》,1927年4月13日,第六版)
不逮捕国民党
▲警厅对各区郊警署之通令
自党案发生后,京中国民党人诚恐株连,颇多恐慌。警察厅有鉴于此,特于昨(十三)日通令各区郊警署,凡旧隶国民党者,如无主张共产及阴谋扰乱之确据者,不准遽行逮捕,以安人心云云。原文如下:
查此次搜查共产机关,原以该处为赤党根据重地,李大钊等又为该党首领,所有勾结外国,煽乱地方一切阴谋,无不发源于此,不得不迅铲除,冀绝乱源。惟该党虽系国民党中之一份子,而纯粹国民党所持宗旨,并不与之相合。即青年学生,无知工人,偶被煽感,误入赤党,苟无肇乱实据,但能从此自拔,亦无不予以图新,并不一概株连。业经详细布告在案,诚恐各区队对于此意,仍有未甚了解之处,除分行外,合亟令仰该署转饬所属,凡旧日隶属国民党籍之人,并无主张共产及阴谋肇乱破坏秩序之确实证据者,不得遽予逮捕,以安人心,而免滋累,切切此令。
(《世界日报》,1927年4月14日,第三版)
党案文件尚在清理中
▲被捕党人处置问题……须俟检出文件翻译完竣后
……酌量其关系情节轻重而定
警厅所捕党员,当局对此办法,究照法律手续办理,抑日[36]军法裁判,实犹未完全决定。须俟检出之文件翻译毕后,酌量其关系情节重轻而定。现在厅人数,闻共计七十七名。内三十三名,则较重要,皆系各分部委员等职。此项名单,传有不久可公表之讯。李大钊之妻及其两女,一名兴华,一名艳华,仍在厅拘押云。
又讯,党案文件,现正星夜检查,日内即可分别公布。据警厅某要人云,被捕各员。如果与共产党无关者,俟审讯清楚,即可释放。惟李大钊一名,势须处以无期徒刑,移交法庭一节,一时恐难实现。但普通党员,一星期内外或可移交等语。
此外又据正言社云,此次俄馆党案证据文件太多,堆满两屋,均系俄文。仅已检查翻译,已非十天半月不办,现正漏夜清检。最注意者,为: (一)国民党、共产党与苏俄有何密约。(二)苏俄赤化中国之军事计画。(三)李大钊等究竟得俄国若干资助,与其金钱之用途云云。
(《世界时报》,1927年4月15日,第三版)
请宽赦李大钊
▲公民李书侠致书张学良……胪陈十大理由
自党案发生以来,各方对李大钊,均多方营救,请以学者待李,俾贷其一死。兹据神州社消息,公民李书侠日前特为此事,致书张学良,请以宽大态度待李。兹将该函原文,照录于左:
汉卿将军执事:两读复书,承于不佞之政治主张,多所容纳,且感且佩。只以消极成性,晤教无缘,每怀所仪,有如饥渴。所幸此次赴豫观战,得与张培风君作长夜谈,藉识波(执)事脑筋新颖气度激昂,具有新闻眼光,富有国际思想。尤其对于中山主义,素有相当之同情。此不佞之所以益信服执事者也。敬启者,此次在使馆界破获党人机关,李大钊等因而就捕。衡以国家主义之原则,本在不赦之例。惟不佞有不能已于言者,尚非一端,谨冒死为执事陈之。窃维治安之道,理当着眼全局,并宜顾虑及于后世。况以治安为口号,即当以得治安为目的。如必杀之而乃有益于治安,杀之可也。如必赦之而反有利于治安,赦正无不可也。于此揆诸情形,采诸舆论,佥以第二说为最有力,此论治安本身而宜主宽大者一。思想犯与廉耻犯不同,赵欣伯君曾先我之。即谓已越乎思想范围之外,究与未遂犯无甚差别。书曰罗疑惟轻,礼曰刑仁讲让。此论曲全法理,而宜主宽大者二。共产虽属邪说,尚有主义可言。有主义即有信徒,亦即与对待无系统无信仰之匪徒,而用杀一儆百之方法适相反。此论性质迴异,而宜主宽大者三。共产学说起于德人马克斯,德意志本为反对共产主义之国家,亦竟用过马克斯组阁[37]。然则李氏只为崇信马克斯学说之人,徒无实行共产暴动之事。正可为思想与实施不能相提并论之明证。此论引证比例,而宜主宽大者四。天下事有尽法不能惩治者,莫妙于激之以义,动之以情,使之感精神之痛苦,受良心之制裁,较之杀不胜杀者,收效岂止万倍。(此)论心理义理,而宜主宽大者五。共产虽为乱世之源,然在倡行主义者,未尝不自命其居心系与抱国家主义者同一善意。今为原谅其居心,兼惩罚其行为起见,无逾于监禁一途,以示其保全善意,杜绝恶行之仁心。此论事实需要而宜主宽大者六。李氏学者,不可谓非智识阶级中之有名人物。爱才若命,邃古皆然。左传哀公九年,宋取郑帅于雍邱,命有能者不死,因取郏张郑罗以归。三国志孙坚欲诛王叡,叡自白无罪,坚曰:坐无所知耳。凡此,均与贵军年前优赦陈友仁[38]之事相若。语曰,莫为之前,虽美而弗彰;莫为之后,虽盛而弗传。此论爱惜人才,而宜主宽大者七。且李氏私德尚醇,如冬不衣皮袄,常年不乘洋车;尽散月入,以助贫苦学生;终日伏案,而究各种学问。丁此人情冷暖、世风游惰之秋,不可不留之以作一种人之标样。此论奖掖私德,而宜主宽大者八。各国法权调查委员会所发表之宣言,多有胪举我国司法未能完全独立之点,遂据以为拒绝交还领事裁判权等之理由。此时正宜思有以补救之暇。次[39]论国际关系,而宜主宽大者九。武汉之过激手段,不但为北方之敌,抑且为民党所忌。其得南北与西人士之一致良情者,厥惟能将陈嘉谟、刘玉春交听人民裁判一事。良以民意从违,几为战事成败之信条。而收买人心,尤属北方设施之要务。此论顺从民意而宜主宽大者十。总之,奉方尊重舆论,世所共知。爱惜人才,事实具在。如对当日饶汉祥被郭松龄强求罗致一事,不仅谅解其心迹,且能理会其文章。[40]此又不佞前此,养病关外,直接间接,所得闻之事也。由是而知李大钊之不即时论死者,固在此而不在彼矣。不佞与李氏非有平生之素,亦为反对共产行为之一人。倘蒙曲予采纳,并祈鉴谅,不佞实为有利于当局而贡言,则拜赐诚靡涯矣。李书侠上,四月十二日。
(《世界日报》,1927年4月15日,第三版)
俄代办行止之疑问
▲俄使馆请领之回国护照名单……并无俄代办之名字在内
……俄馆员一部定十九日回国说
俄使馆日前向外部请给发回国馆员护照,外部初以所开列人数过多,曾加以考量。闻考量结果,现决照单发给,惟闻名单中,并无俄代办赤尔尼之名字在内云。
电通社云 俄馆员眷属等约三十名之护照,业由外交部备妥。其先该一行,本豫定于今日(十五)同时出发,但现则已变更原议,拟分批离京,其中一部,定于十九日起程返国。
(《世界日报》,1927年4月15日,第三版)
警厅羁押学生尚须移送法庭
▲蒲志中昨对二十五大学代表表示
二十五大学代表徐治、卞俊卿,为营救在押十四学生,昨日下午三时,赴警厅访陈兴亚。陈未到厅,由司法处长蒲志中代见。代表向蒲表示两项意见:(一)承陈总监前日释放学生十九名,至为感谢。(二)在押十四生,请速释放。蒲答,在押十四生中,内有数人日内当可释放。惟有数人,情节较重,尚须移送法庭。代表谓现在暑假期近,十四生中,大半须于假前毕业,长此羁押,恐与各生学业发生影响,务望赶快办理。蒲答,当转达陈总监迅为核办。代表等比退出云。
(《世界日报》,1927年4月15日,第六版)
俄代办已定期离京
▲有十八十九日两说
俄馆又向外部请发二批护照
俄使馆馆员,请发给回国护照,外部已拟照发。该项消息,业志昨报。兹悉前(十四)日下午,俄使馆又向外部送请发给第二批护照名单,俄代办赤尔尼亦在其列。其数在三十名以上,较第一批更多。闻外部方面,仍将发给。据传赤尔尼之行程,已定十八日离京,取道奉天、哈尔滨回国。但一说则谓该代使初意不拟由奉转乘西伯利亚火车,径返莫斯科。近忽改其趋向,拟由京赴津,乘轮赴沪,或将小作勾留,然后转赴海参崴之海程云。
依上所述,俄代办已定于十八日离京。但另据电通社消息云,俄代办夫妇并一等书记官卓特涅尔及馆员眷属等一行十余名,决定于十九日离京归国。其余之馆员并眷属,亦拟逐次离京,仅留大使馆领事官课长斯皮尔瓦事氏,在京管理苏俄领事事务。
(《世界日报》,1927年4月16日,第三版)
九校校长教职员代表昨开会
▲讨论经费问题
决由校长负责
昨日下午三时,九校校长余文灿、张贻惠、毛邦伟、白鹏飞(屠孝实代表)等,及教职员联席会代表许绳祖、赵景贤、杨适生、徐治等二十余人,在法大第三院开谈话会。先由代表方面提出意见,谓国校危在旦夕,请校长设法维持同人生计。讨论结果,各校长允积极各方面筹划,如一星期内外再无办法,即另谋救济。于七时散会。九校校长当又开一会,讨论营救学生问题。认为此事终了,即与二十五大学脱离关系。当致该联合会一函,其文如次。
敬启者,关于营救学生一事,同人所提出于警厅之三种要求,已蒙容纳,轻罪者即释放,其余已允交法庭办理。同人认此后无联合行动之必要,且前次开会既经声明宣告结果。此后开会,幸如不复到会。此颂公祺。国立北京专门以上学校校务讨论会启,四月十五日。
(《世界日报》,1927年4月16日,第六版)
奉小学校长逃亡
▲因与李大钊为至交
东方社奉天十四日电,奉天小学校长关某,与李大钊为至交。曾宣传共产学说,被发觉,已逃亡。
(《世界日报》,1927年4月16日,第六版)
对俄覆牒于昨晚送出
▲内容分四点驳覆说
外部起草驳覆俄代办照会,昨日业已准备完竣,决当晚即行送达,已预志昨日世界晚报。兹闻因俄代办前日非正式通知外部,系十八日动身,(参看另条)今日复为星期日,俄领不办公,故昨晚决定送出,绝不迟延云。
又讯:外部对俄覆牒,昨日业已送到俄使馆,同时并电达驻莫斯科代办郑延禧查照转达。原文内容,约千余字,内容要点如下:
(一)中国政府因俄国使界内,招引赤党,图谋内乱,不得不遵照国际法为适当之检查。前此检查时,中国军警绝对遵守国际法,并未侵入俄使馆。
(二)本月六日在俄界兵营内,所捕之李大钊等七十余名,确系图谋内乱之共产党或其嫌疑者。非俟依法审讯完毕后,未便径予开释。
(三)查照中国协定,俄国与我国通商以后,不能在中国内地为赤化宣传。今在俄国使界兵营内搜出种种图谋内乱之党人及证据,是俄国已公然违背协定。中国为保持安宁起见,当然收回俄使馆之警察权,并没收抄得之谋乱武器及其危险物等等。
(四)抄得之各项,纯系图谋内乱之证据,业经另单开列。
(《世界日报》,1927年4月17日,第二版)
当局对党案仍未决定办法
▲警厅仍在积极整理搜获文件中
在押学生将与党案一并办理
昨日缉捕之党员名单
国闻社云,关于俄馆党案,警厅近正在办理中。据闻官方目下所最注意者,为清查证据,积极整理抄获之文件。惟卷册太多,整理殊费手续。再加以前日搜检时,俄人曾浇灌煤油,放火焚烧,希图灭迹。故虽经救熄,运厅之后,已残缺不完。现一面整理编目,一面置日光中暴晒。头绪纷繁,断非仓猝间所可毕事。文件中或系中文或用俄文。关于俄文部分之整理,尤觉困难。业借调其它机关职员多人,帮同办理。目前只先就各卷之大意译出案由,编成目录。至内容详情,尚待陆续翻译。至被捕各人,仍在赓续审问中。李大钊口供颇多,大致对于共产学理及主义,均承认祟信不讳。至关于扰乱治安,谋为不轨等情,则竭力辩白,谓并无此项行动。当局将来对该案处置,虽有交法庭及军事裁判之两说,然在警厅办理各项手续未竣及证据未检查完毕之前,暂时似尚难确定。又闻被捕学生,亦拟与此事汇成一案办理,除极重要部分外,闻决定从宽。非独对右派党员不主张牵涉,即左倾分子亦拟从宽,不多株连。兹录已审讯确定之共产党员名单于下:
(一)李大钊、李昆、路友于、邓文辉、谭祖尧、杨景山、谢伯俞、姚彦(前案逮捕)、张挹兰(前案逮捕),以上诸人均任有部长职务。
(二)方伯务(艺专学生)、陈晓岚(北大学生)、华少衡(朝大学生)、郭林一(漫云女校学生)、胡宝先(即胡先椿,姚彦之妻,女师大学生)、吴平地(师大学生)、孟祥(民大学生)、葛覃(法大学生)、刘巨泉(中大学生)、于振沄(即于海澄,医大学生)、郑培明(中大学生)。以上十一名,均为前案逮捕之学生,厅中认为与共产党有关系,并认为有重要职务。
(三)韦青云、阎振山、舒启昌、陶寿彭、张伯华。以上五名,均在党部任有委员或其他职务。
(四)李赵氏、李兴华、李艳华。以上三名。赵为李大钊之妻,兴华、艳华为李大钊之女。
复旦社云,昨据警厅某要人云,党案大部份证据已算侦查完竣。惟因其中多俄文,一时尚未翻译就绪,特就其重要者依照原册分别发表。但因搜查此项文卷时,被党人用洋油引火焚毁,临时忙乱所抢出者,多残缺不全。现经晒补,尚可成章。察其内容,情节重大,如果成功,中国不堪设想。李大钊系独居一屋,厅中亦念其为学者,待遇极优。李对信仰共产一事,绝不含糊。目前对其他党人,不断电讯,对李则遇有秘密文件发生疑问时,找彼一询。彼有知道者,亦有不知道者。俄人均居司法处前厢房,待遇与中国人无殊。最后发落,此时实未决定。总之,所捕各人均为左派,但左派之中,派别甚多。六日在东交民巷所捕各人,统可称为左派之共产党。因国民党左右两派,水火不容,既在市党部任有职务决非左派之人所能当选也。记者当谓左派与共产似有区别,某要人谓厅中亦明白。但所捕各人大半为极左派之人,即共产党。因彼等均任有任务,其任务报告书内,多为彼等亲笔署名。厅中对于此案,决取宽大主义,前经布告在案。前日所搜出名册,陈总监主不往下看,因看过之后,实觉可怕。无论如何,本案办理程序,决以在押各人为限,其余概不株连,但希望册中有名诸位悔过自新也。又关于本案之最终办法,厅中意见,仍拟依法办理。一俟证据调查清楚,即当移送法庭。内乱罪名,刑法定有专条,将来不难解决。至在押之学生十四名,因与党案有关,故未释放。现在党案与学生案,殆已合而为一,一俟缜密审讯后,如果与交民巷无关者,自可陆续开释。好在此事为世界问题,厅中自应以世界之眼光处理云云。
(《世界日报》,1927年4月17日,第二版)
昨日公布之检查党案文卷事由目录单
▲共二十四卷
警厅对党案文件,前日已公表一部分,业志各报。昨日该厅又陆续有所公布,并认为系极要之文件。兹为照录于左:
一卷、苏俄探员调查东省铁路护路军警情形之秘密报告由。
一卷、苏俄莫斯科政府对华事务之各项秘密训令由。
一卷、库伦国民赤军司令部调查中国南北军及内蒙新疆情形摘要。(一九二七年正月十九日)
一卷、一九二七年三月发薪单,内载华俄人各均在大使馆武随员处办事由。
一卷、苏俄联合处密探调查奉天、哈尔滨、天津、包头各地军队组织及军事行动(一九二五年,内有奉天兵工厂化验组织及详图)。
一卷、大使馆伊凤阁经手雇用华人张伯华(即张英芬)、李树棠及姚学光,在北京各使馆侦探秘密,并在天津英租界暗组侦探机关,往来信件事由。
一卷、苏联驻京大使馆武官随员罗嘎乔福与各处军事密探往来通信事项由。
一卷、苏俄使馆军事密探华人邹日颂在南口及济南调查军事报告由。(一九二六年)。
一卷、苏俄驻齐齐哈尔军事密探团,致驻京苏联大使馆秘探报告及往来文件由。
一卷、苏联驻京大使馆武随员罗嘎乔福及广东军事顾问包罗廷等参与广东军事会议录由。
一卷、苏俄驻河南开封及江西南昌军事密探团秘密报告由。
一卷、俄使馆密探张泽生前往秦王岛侦察报告由。
一卷、广东军事委员会参谋团职员表,苏俄军事人员分配职务情形及调查两广军事动作,驻京苏俄大使馆武随员罗嘎乔福实地参与所拟报告由。
一卷、苏俄在高丽密探团组织情形由。
一卷、苏俄军事密探团调查辽东半岛及日本军事、政治情形之报告及往来文件由。
一卷、苏俄军事密探张伯华,调查京津军队情形,致驻京苏联大使馆汉文参赞伊凤阁报告由。(十五年五月)。
一卷、苏俄雇日本兵营华人吴[41]山,报告中国军界人员行动及谈话情形由。
一卷、俄使馆驻山西军事秘探王才、刘青云、韩京夫等往来函件由。(一九二五至一九二七年,附太原省机关厅)。
一卷、航空组织情形,奉天航空司令部航空学校及雇用洋员姓名、数目,吴佩孚、孙传芳所有飞机数目,及国民军飞机数目,并俄教练员由。
一卷、苏联驻北京各机关共产党支部会议录由(一九二七年),内有苏联人在华宣传及组织宣传团体等议案。
一卷、在中国及蒙古宣传赤化之训令由(附宣传稿件及各项议决案)。
一卷、关于全国铁路工会之各种文件:(一)一九二五年大会关于推广团体之各种议事日程。(二)铁路工会章程。(三)一九二五年至一九二六年进行计划。(四)关于教育宣传议决案。(五)关于津贴、失业及死亡之规则由。
一卷、共产党湖北分会各种党务报告:(一)武昌分会报告分会成立后分工进行计划及每日经费预算。(二)武昌分会工党部份经过情形之报告。(三)关于湖北爱国运动事项之报告由。
一卷、俄馆派张伯华联络日本使馆人员,侦探日使馆秘密及日使馆秘密名单,并日本与国民党之关系由。(内有日武官处外人操纵收支帐一册)
(《世界日报》,1927年4月17日,第二版)
党案将归法庭解决
▲高检厅已着手侦查该案
张作霖召张国忱来京综理党案文件
党案处置问题,究如何解决,至现在止,尚无从判定。兹据司法界确息,京师高等检察厅(内乱罪第一审属于高等厅)业于前星期四(十四日)派出检察官三员,开始严密侦查。据此观之,党案似有归法庭解决之趋势云。
正言社云 顺承王府对于党案,前日向各机关调用熟习俄文人员至警厅帮同翻译俄文证据,已志前报。兹悉张作霖查得前任哈尔滨交涉署署长张国忱,熟习俄情及俄国语言文字,特于日前电召来京,委张氏综核一切,督饬前向各机关调用之熟习俄文人员,翻译校正,呈报候核。又闻将来组织特别法庭,审讯苏俄人犯时,亦使张氏参加,并随时顾问关于苏俄之法律及习惯,以凭酌情惩办云。
(《世界日报》,1927年4月18日,第二版)
警厅公布之党案证据汉文部分文件
▲共计三十八件
档案证据文件,连日经警厅陆续公布,业见各报。咨警厅又公布汉文部分文件,照录于左。
(一)高风致李大钊函一件,函内叙述劳工运动即鼓吹北伐。
(一)致申甫研究共产主义之私函一件。
(一)孔德致瑞祥函一。系用药水书写,用火烘出,内容商量藉中山逝世纪念日,宣传共产主义,企图发展。
(一)白永泰致荫泉函一件。说明共产真谛,并嘱其努力。
(一)陈乔年编著俄国共产党历史稿一帙。
(一)胡溪致白永泰信一件,叙述在包头宣传共产,并催寄款项。
(一)彭振纲由绥远包头寄白永泰信二件,索寄共产主义之建设等书籍。
(一)邢之书致白永泰信三件,索寄无(产)阶级政党之建设及工人与政党等共产书籍。
(一)柏桂即白永泰致廉德信一件,叙述款项已由使馆(即指俄馆)直接汇在领署拨付,并去函津沪各埠工会,一致群起为后援,嘱勿气馁。
(一)旅莫(莫斯科)中国共产党支部和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关于训练工作具体的方针。
(一)吴稚晖加拉罕鲍罗廷陈友仁等对于三一八惨案秘密研完(究)书稿一件。
(一)共产党通告一本,内有苏俄如何帮助中国民族运动,中国民众应接受苏俄帮助,毋容避讳等语。
(一)共产党关于煽惑工人运动议决案一册。
(一)中苏福龙氏俱乐部部证(此证中苏并刊,印中国及苏俄二国名称)。
(一)共产党人研究煽惑民众方法草稿,共三册。内有怎样才能深入群众等编。
(一)少年一种,内有共产主义之创造国际共产草案及中国共产主义之运动等编。
(一)中国共产党宣言。
(一)日用账一本,内多发各地宣传经费及路费。
(一)共产党北京地方国民运动工作报告一本。此系共产党最近一年来在北京地方各党团活动,及在社会内鼓惑情形,内附纯粹左派党团名称表、首领人名表,并叙明左联运动即在北京,共产党各党团联合会,为共产党在北京之最高机关。
(《世界日报》,1927年4月18日,第三版)
女师大学生阎日华前晚被捕
▲在堂子胡同
女生袁世桐,黑龙江龙江县人,曾在民大肄业。旋转入女师大,文本科一年。自逮捕学生后,该生已离京,久未到校上课。但官方对之,甚为注意。前晚(十六日)七时,女师大女生阎日华,行至石附马大街东口,忽被侦缉跟踪,行到西单北堂子胡同地方,当经该侦缉,将该生传至京师警厅侦缉队第五分队机关内(太仆寺街)候讯。昨日尚未释放,谅已移交警厅。据某方所传,阎日华亦龙江人,已经剪发,其装束颇与女师大离校生袁世桐相似,故被误缉。该校当局正在调查中,结果如何,一二日内当可见分晓云。
(《世界日报》,1927年4月18日,第六版)
警厅公布之党案文件
▲汉文部分续布之四
本件抄本迅速分送各分部及指导人员。(以下被焚)
(一)于右任由乌金斯克致函李大钊,报告赴莫思科劝冯焕章回国,并请代筹路费千元由。
(一)永泰由宣城致函李大钊,报告在军队中演讲情形。
(一)白芳渠致曾延函,报告进行青年工人各种运动情形。
(一)青维寄柏桂函,请补寄无产阶级政党之建设等书由。
(一)讨论发行《瀑布》年月刊[42],以白里带红的印刷物,宣传共产主义书稿卷。
(一)中国现时的政局与共产党的职任议案一卷。
(一)《职工运动》、《农民运动》及《山西省代表大会的经过》三种印刷底板。
(一)北方区对于国际扩大会关于中国问题议决案的意见一卷。
此意见书主张中国国民革命与无产阶级革命,不应分成两个阶段。并言共产党应该留存国民党中,共产派应该与左派联合。
(一)正定地方一九二六年十一月份工作报告书。书内系报告郑庆在正定宣传共产情形。
(一)天津大学三月份校务计画一本。按共产党人以学校二字代表党部,大学即总党部,校务即党务。计画内容,主张制造左派分子,促成工界经济争斗,并设法帮助女工运动等等。
(一)晋泰和等在山西进行各种运动总报告书六本,内述鼓惑农工妇女学生等情形甚详
(一)七月份会议记录一册,参加此次秘密会者,只徐谦、李大钊、顾孟余、于树德数人,主席均系徐谦。徐报告内,对于加拉罕扰乱中国内政证据甚多。内有徐谦谓加拉罕提议:“可使粤政府在对外问题上与北京政府合作。”及徐谦报告加拉罕,谓一军军械问题,补足三万之数,尚须听莫斯科信,及赴张人员回头再定等扰乱内政情形。
(一)政治宣传工作议决案及组织问题决案一本,内叙共产党组织及宣传工作运动情形。
(一)政治宣传工作议决案及组织问题议决案一本。
(一)怎样去做宣传工作一本,此系训练班讲义,纯系讲解共产意义及宣传方法。
(一)中国共产党北方区执行委员会及共产主义青年团致中国国民党党员书一种,内述国民党与共产党应联合打倒现在政府。
(一)列宁主义一册。书末结论主张我国应取法于俄,将中国之有资产者取而共之。
(一)北方区组织部通讯一大册。内分北方区组织通信的任务,无产阶级政党之建设,及北方区组织部工作,计划书等五大类,详叙中国共产党宜取之方针,及秘密工作之计划。
(《世界日报》,1927年4月19日,第三版)
俄代办已于昨晨离京
▲取道奉天哈尔滨返国
事先并未向外部辞行
中国方面亦无人送行
俄代办赤尔尼改期昨日回国,已见昨报。兹闻昨(十九日)早八时二十五分,赤氏携馆员多人乘车出京,取道奉天哈尔滨回国,昨晚尚有大批俄馆馆员将离京回俄。赤尔尼氏在离京前,并未向外部辞行。外交界中,昨亦未有人往站送行。闻中国驻俄代办郑延禧,仍将继续留莫斯科。此后中俄交涉,将统由郑与俄外部直接交涉云。又据电通社云,驻华苏俄代使赤尔尼及参赞毕齐涅尔等一行十余名,已照豫定日期,于昨(十九)早八时半,租包车一辆,向奉天方面出发。当时车站送行者,除大使馆书记官列伯德夫及其他馆员并俄人等二十余名外,仅有中国外部秘书两名前往照料一切。华方人物赴站送行者,可谓绝无一人,而警厅亦派有便衣巡官及巡警数名在站警戒。
(《世界日报》,1927年4月20日,第二版)
党案仍在继续审讯中
▲现又讯出重要党员范鸿劼一名
莫同荣阎日华前日同时为警厅所捕获
警厅办理党案,连日搜查证据,整理文件,及审讯党员各节,已迭志前报。兹据国闻社云,闻被捕人员中,续经讯明者,有范鸿劼一员,亦为重要分子之一。范之职务,为政务委员,地位仅逊李大钊一筹。至其余各人,尚在续讯中。每次检出要件时,辄令李大钊等说明该事件之缘由,以资参证。李有时加以说明,有时则称不甚详细。又闻前日(十七)警厅续在察院胡同,捕到莫同荣一名。据供称在党内任农人部部长,原匿迹交民巷内,嗣以军警搜检后,改在察院胡同赁屋居住,仅雇用一女仆。该仆因视其无家眷,形迹可疑,于无意中传说,为侦探队闻知,遂被拘捕云。
复旦社云,官方消息,警厅此次搜出共产党名册,只注意册中所载任有部长及委员或支给款项之姓名。内有莫同荣一名,系注明为农民部部长,担任京西工作事宜。该厅于是即通知西郊派侦缉队特别注意。但莫在四月六日以前,确在东交民巷居住。旋因馆中人满,莫平日不大出风头,社会方面,多不认其面貌。遂于四月某日租定西单察院胡同四十二号某医生宅居住,雇一女仆料理,终日不出门户。每见有人叫门,即露张皇之状。该女仆甚疑惑,无形中对西直门外某警士(系女仆之戚)吐露其情状。该警士即据以报告主管当局,当局转陈警厅,旋密派侦缉队探访。闻自四月十五日以后,莫之一举一动,官厅无不知之。至阎日华(一说即袁世桐)之被捕,亦有原因。自莫移居该处后,阎不时到该处闲谈。各方均称阎系莫之未婚妻,情谊最笃。但侦缉队虽见阎时到该处,然不知其姓名。十七日早,莫差一女仆送信某处,上署阎曰华收启字样。行至胡同口,侦缉向其索阅,即将原信扣留。十一时,阎即到彼处,因即会同内右二区将莫阎二人捕获,带到太仆寺街第五侦缉队看押,比即送厅。昨日,某方面曾托人向警厅刺探。据警厅某当局表示,莫为广东人,系农民部长,确为重要份子,现既无意中被捕,当然汇案法办。阎日华似即袁世桐。迭据报告,莫阎感情最笃,似属未婚夫妇。刻经侦察数日,尚无重大嫌疑。如果再无其他口供,自当释放。届时通知该生所住之女师大,具函保释云。
(《世界日报》,1927年4月20日,第三版)
警厅公布之党案文件
▲汉文部分续布之五
本月十八日,京师警察厅检察破获东交民巷共产党案内汉文部分续布之五:
(一)太原共产党人报告书一卷。
(一)各时代社会经济结构原素表一种。内系共产主义会社与资产阶级革命进步时期比较等项。
(一)天津地方共产党支部靳福云南铭等十一月份工作报告书一本。内有鼓惑裕元纱厂、北洋纱厂等工厂工人加入共产党,破坏地方政治经济情形。
(一)CP与CY的关系决议一种。此决议系在一九二六年十二月。二者关系,CP(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政党,CY(共产主义青年团)是无产阶级青年的共产主义制造学校。换言之,即CY深入青年群众,组织青年群众,训练未来的共产主义者。在政治上,CY应完全依照CP的指导,于未组织CY的地方,速行组织。
(一)山西地方泰和佐治等十一、十二月份工作报告书一本。内系报告在山西全省宣传共产,及煽动农民、职工、妇女、学生等运动情形。
(一)北京执行部物品清单一本。内有俄公使送绸缎旗等字样。
(一)郑州铭功园刘守中寄李大钊函一件,内言已在河南组织宣传队,并去电汪精卫,谓大军北伐,请与长江方面并进,兹请速电进兵,毋失时机云云。
(一)第七区八分部常务委员赵璞等致函北京特别市党部监察委员会,内述各地党部唤起民众,对于北伐党军,应表示欢迎之方法。
(一)爱密电稿致国民军,报告与晋阎调和情形。末署祷祥叩宥字样。按爱密为李大钊与国民军暗约通电密码。
(一)致国民军。报告最近军政情状电稿一纸。末署常字,后用淡墨,改为祥字。
(一)爱密。末署祥字,致张之江、鹿钟麟等电稿,转门等来电。原文报告靳方暗自布置,一旦有变,即相机活动等情形。
此电稿与前爱密电稿字体相同。按门等内有门师长,恐即门致中等。
(一)爱密。末署祥字,致张之江等电稿一件,报告柏烈武介绍晋籍有力民党谷思慎调和国晋合作情形。
(一)宗密、苇密、晋密码电报三本。
(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执行委员会报告孤军社、醒狮社及一般国家主义的青年传单一种。内容主张共产,劝一般国家主义青年,应速醒悟,加入共产党,合作民众运动。
(一)共产党东北军同志传单一种。内容编成歌词,劝东北军人反戈,不要打仗。
(一)黄埔潮周刊一种,鼓吹共产主义。
(一)政治工作刊一种。鼓吹共产主义,尊列宁为世界革命之鼻祖等等言论。
(一)农民运动小丛书第一种。告农民书一册。系煽惑农民反抗地主。
(一)国内战争与革命民众。内系中国共产党及共产主义青年团对反奉战争宣言等,鼓惑民众言论。
(一)柏桂通讯一厚册。书面绘俄国国旗,内分共产主义ABC提纲,及各种工作计划等篇。
警厅侦查党案并未用刑
▲该厅某当局负责声明
复旦社云,昨据警厅某要人透出消息,外传警厅此次侦查党案,曾用刑具,李大钊之指甲亦不存在等语,实属误传。查厅中自破获此案后,对于在押诸人,格外优待,绝无威吓逼供之事。本厅审讯盗犯,向不用刑,何况党人乎?李大钊自到厅后,精神甚安适。厅中遇有秘密文件,不悉内幕时,向彼询问,彼多尽情说明,用刑二字,实安不上。现在此案证据始末,业将告一结束。惟因其余各人,不肯说出真姓名,以致耽误时间。究竟何日可交法庭,此时不敢断定。至高等检察厅之侦察证据,系该厅应有之职责,与本厅无关云云。
(《世界日报》,1927年4月20日,第三版)
党案重要文件日内检查完毕
▲其余文件拟设一编译委员会清理
民治社云,昨据每日前往警厅检查党案俄文文件之某君所述,俄使馆案昨已检得共产党计划打倒蒋中正文件,及李大钊等月薪亲领收据。此项收据,系自去岁十一月份至本年三月者。李月支二百元,其余多寡不一。日、英、美、义等使馆员,连日各持照相机纷在警厅俄文检查室拍照俄、英原文二件,仅三天即限至昨日照完,以便寄往各该国发表。此项文件要者,可于本星期六日检译完毕,余则非一二个月后不易竣事。将来当设一编译委员会,分编辑、翻译等股,以便整理后,印订巨册,分送世界国云。
(《世界日报》,1927年4月21日,第二版)
党案消息
▲第一次逮捕之学生有三名可望释放
阎日华亦在可放之列
李大钊之前途尚未确定
复旦社云,某方消息,警厅对党案一切手续,大部份已办理完竣,其未吐露真名各人,尚在继续侦察中,日内亦可竣事。但第一次逮捕之学生,尚有十四名,内有十一名与党案有关,其余三名,可望释放。至阎日华一名,亦在可放之列云。惟据某要人吐出消息,党案手续完毕之日,即李大钊等移送法庭之时。但某方面对李处主张何如,尚难逆料云。
(《世界日报》,1927年4月22日,第二版)
警厅公布党案文件
北京苏联大使馆会计处致广东军事顾问加伦函
(按此件足以证明加伦、鲍罗庭等确系苏联政府所派)
极密,加伦先生鉴:前去邮差,曾带去一二两月分薪水项下美金一万三千三百二十四元。至三月底之薪水,俟下次邮差前往时带去。再一月十五日本处曾发给鲍罗庭眷属一万元[43],又十一(月)分津贴一百元。据鲍罗庭函称,此款业经尊处扣去,是否确实,请示复。一千九百二十七年二月十二日,第九百三十九号。
(《世界日报》,1927年4月22日,第三版)
五国军队未进占俄使馆
▲因各该国尚未与苏俄绝交
英、美、日、法、义五国,前(二十一)日午联合派遣武装队,接收俄使馆附属各地,业见昨报。兹续据使馆消息,前日五国军队前往接收时,驻守俄兵营中之中国警察多名,立即撤退。现除俄使馆外,其余各附属房屋均由五国联合军,分别驻守。自昨(二十二)早起,并有义兵,荷枪佩弹,在西南墙外梭巡。卒苏俄使馆问题,据某外人谈称,在目前各国尚未与俄绝交之时,无论如何自不能侵入使馆之内,惟如该使馆再有防碍治安举动,自应不顾一切,严予取缔。外传苏俄使馆,即将改为某某使馆之说,似尚嫌稍早云。
(《世界日报》,1927年4月23日,第三版)
警厅续布党案证据文件
▲汉文部分续布之六
本月二十一日,京师警察厅检查破获东交民巷共产党案内汉文部分续布之六:
(一)每月支领款项及发给各员津贴总流水账二本。
(一)党人彭述于本年四月二日报告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函一件,述潜入旃坛寺讲武堂充当学生,在内密结党徒,从事煽惑等情形。
(一)绥远寄来报告一束,内未署名姓,惟称赴绥远工作,联络绥远匪首郗效周、辛正国等,在地方活动各情形。
(一)本年二三月份共产党常务处账项收据一大卷。
(一)钱山青泉、宣侠父二人由包头致函李大钊,报告赴甘作民众运动,请寄党章宣传品及簿册样式由一种。
(一)延秉昊致李大钊函一件,报告在中东路牡丹江组织东北国民革命委员会,并组织革命军情形。
(一)介绍范熙壬入CP(即共产党)函一件。
(一)延秉昊致李大钊函一件,请关内同志,代筹军费五万元至十万元、步枪三千支至五千支、子弹二百五十万、山炮一十门、机关枪二十架。军火一项,并请俄方设法源源接济。末附各分路司令名单。
(一)署名常者,致张之江、鹿钟麟电稿,叙述煽惑甘旅、袁旅等部反戈情形。
(一)党人各地通信地址簿一本。
(一)共产党宣传部研究题目述要一种。
(一)临时木质章存样一本。
(一)妇女运动、小商人运动、青年运动各种提案一卷。
(一)北京执行部函致中央执行委员会,报告选定路友于、范鸿劼、郭春涛、李国瑄等为代表,及刘清扬等候补代表情形。
(一)妇女之声报纸一种。
(一)杜真生由赤峰致电于永滋(即于树德),并转李守常等报告进攻赤峰情形。
(一)共产党会计帐一本。
(一)陶寿彭二月份薪金津贴收条一纸。
(一)杨景山、刘巨全等领款收据,共四册。
(一)中国共产党对时局宣言。
(一)各国共产党党化的报告。
(一)政治通讯第二号至第九号。
(一)杨在田致于永滋(即于树德)等,请饬北京青年学生急死队急行备战,开赴前敌,与奉军决战函。
(一)白芳渠致林森函,声明白芳渠即北方区的代名词,葆亭即保定的代名词等类隐语函一件。
(一)CP与中国国民党关系议决案。
(一)中国共产党五年来之政治主张。
(一)爱密电码字本一册。
(一)白芳渠致苞德函三件,询问包头己否组织特支及书记是谁,末注渠通信处北京大学东斋汪子文收。
(一)李瑞祥致太原地委及临汾特支函二件,指导宣传共产方法,内有组织马克斯或共产主义研究会,吸收进步份子,以作共产主义的宣传之句。
(一)海清致伯庄函,袁德致白芳渠函,丰良德致渠兄函,路作霖致白芳渠函,共四件。报告在彰德、元氏、丰台、绥远等处进行工作,及索寄共产书籍等情形。
(一)林森、曾延等致白芳渠执行委员会,索寄共产主义各种书籍。
(一)致耿迪信二封,内一封谓汇上二千元料已收到,并汇上各人赴汉等处路费,亦希查收示复。另一封有叙范熙壬加入共产党事。
(一)最近共产党北方区执行委员会致天津、太原、绥远、唐山、正定等地支部函三十余件,催促进行工作及报告等情形,末署李瑞祥名。
(一)声明李瑞祥即白永泰,又白永泰即北方区的通信处代名函一件。
(一)广州等处党人致于树德函一卷,内附反对政府之通电通告甚多。
(一)宣传部徐小斋报告国民军在晋作战胜利,意图在京宣布淆惑人心秘函一件。
(一)弘德致瑞祥函,报告已照议决方法进行工作,并索寄路费等情形。
(一)汤禅迪于本年二月致白永泰,报告在唐山工作派刘金寿担任纱厂,陈开担任唐矿宣传等情形。
(一)中国共产党北方区执行委员会秘密通告第一号至第十四号一大卷。
(一)教材目录及其内容印刷稿一种,内系李守常、李渤海、刘伯庄、陈乔年、赵世炎、卓愷泽等讲演共产主义之原始发达,与各种主义之关系,及中国对于共产主义之需要等等谬论。
(一)龙芝地方向扩大区执行委员会总报告一件。
(一)一年来太原工作报告一卷。
(一)我们最近在北方国民党工作中应取的态度一种。
(一)北委扩大会议决各种运动扩大方案,及指授煽惑民众各种方法通告(由八十六号至一百二十号)共三十五号。
(一)北方区通信第八期一本。
(一)现时的政局及我们的工作一本。
(一)犁头刊一种。
(一)末署曾延二字,转录总党部通告一大卷。
(一)邢台工作总报告一本,外印十六年二月三日。
(一)共产党人姓名、籍贯、入团年月及通信地址登记簿一大卷。
(一)党人在粤开会速记录一本。
(一)第四号总报告一本。
(一)共产党分区支部组织及其进行工作的计划。
(一)北京执行部秘书处致中央执行委员电稿,及各省市县党部执行监察委员名单,共三本。
(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及北京区执行委员会对于五一劳动节宣传片一种。
(一)特别训练班教题目录及其内容一本。
(一)无产阶级的戏剧《“二七”血》一本。
(一)报告中央文电稿一本。
(一)国民党二次代表大会后我们应做的工作通告一种。
(一)谭平山同志党务总报告一本。
(一)北京特别市党部各区分部委员名册一本。
(一)通告第八号一种。
(一)蒋源发报告在太原工作情形。(十六年二月份)
(一)葆亭报告在各地煽惑民众及介绍党徒情形。
(《世界日报》,1927年4月24日,第三版)
九校校长代表昨赴警厅
▲请释放拘押学生
日前下午八时,国立九校校长在法大第三院开会,议决推举师大张贻惠、女师大毛邦伟,赴警厅保释第一次被捕学生。昨日下午三时,张、毛二人即带公函赴警厅。先访总监陈兴亚,陈不在厅。改访司法行政两处处长,亦均未晤,由刘科长接见。张等当称,前承贵厅允许将情节较重学生,移送法庭,其轻者即于释放,现事逾半月,未蒙照办。兹因期考在即,学生如仍久押,恐妨学业。故校务讨论会,特推举鄙人等前来接洽云云。刘允据情转达,张等比留公函退出云。
(《世界日报》,1927年4月24日,第六版)
党案特别法庭各委员昨在警厅会议
▲商量一切进行手续
当局对俄党案处置办法,决定组织特别法庭审理,并以何丰林为委员长。该项消息,业志前报。兹续据国闻社云,闻昨日(二十四)下午二时,各关系机关所指派参加此项法庭之委员,皆到警察厅聚会。为一种非正式会议,商量组织法庭进行手续,以及将来审判时之程序等。安国军总部阎执法处长[44],昨亦莅厅参与。至四时余始散,惟尚未提讯拘押人员。据闻法庭性质仍偏重于军事范围,拟在特别法庭之上,再冠以军事二字,表示此项审判,不能与普通法庭同视。将来开审时,是否公开,抑守秘密,临时均可以为伸缩之余地。至地点一层,虽尚未定,大约总不外卫戍司令部及警察厅两处。又警厅整理该案之文件,因为数太多,现尚未竣事。将来或即一面开审,一面整理证据,以免久延云。
又讯,党案决定由军法会审,其组织程序,业经安国军派定何丰林、蒲志中等十三人为审判员,何为审判长。昨日下午二时,何即到厅,三时原派各员俱到齐,比即开庭审讯。内容闻官方仍趋重军法方面,在未判决以前,当然保守秘密,故详情不易探悉云。
(《世界日报》,1927年4月25日,第二版)
党案特别法庭各法官昨日又有会议
▲地点在顺承王府
警厅搜查证据仍赓续进行
一说李大钊等六人前日曾被提讯
国闻社云,准备审判党案之特别法庭,业由各关系机关派定法官,共同组织。自安国军总部委何丰林为审判长后,所有法庭内部之进行,又开审前应须准备之事项等,连日正在商洽中。日前各法官曾一度在警厅集齐讨论。昨日(二十五日)三时,又在顺承王府会议。警厅之司法处长蒲志中,及罗、李两科长,卫戍司令部之执法处长孙迪,一等执法官周启曾,及其他机关派定之人员等,均于三时前往顺承王府商量一切。闻关于地点、时间及法庭设备等,皆有讨论。至审判程序上,拟先将警厅整理之证据各件及供单等,检阅一遍,俾于提讯时,再详加审问。一俟内部会商就绪后,即可正式开庭。目下警厅尚在赓续搜检证据。故虽有时提审李大钊、路友于等,仍系厅内因检查文件对李等有所询问,与特别法庭无关。外传已经开审,或指为预审,恐均因此事之说。
复旦社云,前日下午一时,张作霖委定之党案审判员何丰林等十三人,曾在警厅开会讨论组织方法,及审判地点。陈兴亚、蒲志中未到,曾派员代表出席。闻何丰林曾在会议席次发表简单演说,大致谓本人系军人出身,对于法律,素未研究。前日承张总司令聘为审判长,办理党案。比以事关重大,曾经力辞,未蒙允许。兹因大义所迫,不得不勉为担任。夙仰诸君法学精通,将来审判此案,必有适当解决等语。旋经在座各员发抒意见,并拟定组织条例若干条,由何面呈张作霖核定施行。至于审判地点,因党人及证据俱在警厅放置,自以警厅为便利。昨据报告,厅中正准备收拾房间。又昨日下午警厅司法处长蒲志中及该处各科长俱到安国军总司令部办公,内容闻系整理案卷,以便开审时提出质问,并闻今明两日即可举行第一次审判云。
依据上述,党案似尚未正式开庭。但另据民治社云,某方消息,党案特别法庭组织成立后,已于前日(二十四日)下午三时,由审判长何丰林会同各机关所派陪审官十二人,在警厅法庭开第一次预审。未开审前,先举行会议,对特别法庭进行程序,略有讨论。三时半,开始审理。审判长中坐,会审官均在两旁设座。提讯李大钊、路友于、谭祖尧等六人,对于各人姓名、年龄、籍贯、入党年月日、服务情形、月得俄人津贴若干等,均略为讯及。至五时半退庭,并定本星期内再行继续审讯云。
(《世界日报》,1927年4月26日,第二版)
中央监委会咨中央执委会文
▲反对共产派
民党中央监察委员,前次在沪开会,议决逮捕各地共产分子。该项消息,业志前报。兹据某方消息,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会日前在沪会议结果,曾咨中央执行委员会,将共产党危险分子,随地加以监视。咨文到各地后,即发生各地大捕共党之事实。兹觅录原咨于左:
(衔略)窃本会职责所在,“党员施政方针,是否根据本党政纲”,尚应过问,则弃裂本党政纲,酿成亡党卖国之行为,尤应举发。是以本会委员分赴各地,遇集上海,遂于民国十六年三月念八日先开临时会,决定于四月二日下午七时,召集中央监察委员会全体紧急会议,到会三分之二。蔡元培、李宗仁、古应芬、黄绍竑、张人杰、吴敬恒、李煜瀛、陈果夫共同出席,公推蔡元培为主席,由吴敬恒提出共产党连结容纳于国民党之共产党员同有谋叛证据一案,经出席委员共同讨论,复由各委员报告最近在湖南、湖北、江西、安庆、上海共产党之所为,皆有不利于国民党、受外人指使之事实。其骚乱社会,扰乱后方尤其余事,故全场一致议决,将访查所得首要各人,咨请贵委员等以非常紧急处置,姑将所开各人及各地共产党首要危险分子经党部举发者,就近知照公安局或军警暂时分别看管监视,免致活动,致酿成不及阻止之叛乱行为,仍须和平待遇。一面由贵会公决,召集全体中央执行委员会,共议处分。再所有汉口联席会议及第二届第三次全体中央执行委员会会议,皆徐谦、邓演达、顾孟余等受俄顾问鲍罗廷之指挥所颠倒,所有由该会议产生之机关,其所发命令,本会亦认为发生疑问,并请贵委员等应按酌事实,分别接受与否。其准予接受施行者,以备下届全体中央委员会讨论追认。其有不得不否认者,应暂时搁置。因中间杂有便于叛徒之命令,恐适酿大患也。本会此等建议,因防止非常大乱,恐亡党卖国不及救止,为万不得已之所为。是否有当,于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开会时补请公核。如有失察,甘受处分可也。并将吴委员敬恒提呈一件,先行由电附达。其本会议纪录一册,随后邮奉。谨咨。四月十日。
(《世界日报》,1927年4月26日,第二版)
警厅续布之党案文件
▲汉文部分之七
本月二十三日京师警察厅检查破获东交民巷共产党案内文件,业经迭次公布。该厅昨又藉布汉文部分之七,照录于下:
(一)晋泰和由太原寄耿迪信一件,报告鼓吹共产情形。
(一)蒋源发致白永泰一件,报告在太原举行反英反奉大会等情形。
(一)白永泰函一件,叙述正定人民顽固、煽惑困难情形。
(一)柏桂即白永泰,致章迪芳等函件一束,内多汇款,并指点用途。
(一)调查北京直隶东三省山西诸省财政军队及兵工厂内容报告书一本。于军队项中,分为本党可以直接指挥及正在煽惑等项。
(一)唐山党人报告在唐山煽惑工人及矿业工人情形。
(一)柏桂致习棣函称,应训练青年工人,打倒资产阶级信一件。
(一)白锡龄致柏桂函,报告纠集同志,在村庄宣传共产,并组织农民协会函一件。
(一)共产党员梦周(即徐德辅)报告西北军各将领思想,并批评其可否为共产党党员报告书一本。
(一)张家口张家骥十月分工作报告一本。
(一)张蓝璞、谭祖尧等向地委报告组织青年俱乐部扩大CY工作情形。
(一)宣传部委员会记录一本。
(一)杨永颐郑足等报告在大同宣传CP(即共产主义之简写)情形。
(一)校刊二册。
(一)北方区妇女运动委员会工作纪要一本,未署一九二六年六月一日作于俄大使馆字样。
(一)章迪芳报告在张家口进行工作情形。
(一)奉天共产党特别支部冯若智(又署名子升)报告一年来(一九二六年)奉天工作情形。
(一)傅景阳等报告在大连煽惑工人情形。
(一)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通告一种。内有“最近苏联CP中央政治局向我们提议,主张我们应以工农群众加入国民党,以充实其左派”之句。
(一)章独报告在太原运动工学各界情形,附太原共产党人名单。
(一)湘区报告决议案一种。
(一)第一部分CABC提纲一种。
(一)经济争斗计划大纲。
(一)谢廉清自署系共产党,在此秘密工作,不给外人知道字单一纸。
(一)天津一九二七年三月报告在天津工作,并潜入各工厂中之党人数目等情形。
(一)舒启昌收到李先生款收据四纸,共款一千余元。
(一)大瑞致玉山等函稿五纸。(内有组织便衣队交通队等计划)
(一)各地共产党秘密通信处三本。
(一)疾农建议底稿一件,主张成立女子暗杀团,便于接近军阀,用一种毒菌纳入军阀血管中,使其慢慢萎死等计划。
(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方区,九、十、十一月份工作报告书一册。
(一)共产党宣传问题议决案一种。
(一)天津地方报告四十号机关被抄后在各工厂等处煽惑工作情形。
(一)共产党组织问题议决案。(内谓“中国革命运动的将来命运,全看中国共产党组织和引导”等语)
(一)直隶省党部农运扩大会议决案。
(一)各地党部及委员来件汇存一本。(内有北京特别市募集北伐军慰劳金委员会,缘起简章及通告等项。并刘巨全、邓文辉、贺楚强等代表赴粤等情形甚详)
(一)紧要通告第一号稿薄一本。
(一)政治委员会秘密稿薄一本。(内有李大钊等致冯焕章函稿。谓“本党接济西北军之六十万已经陆续汇上,本月尚可筹出百万”。又函报蒋介石云,已约定梁寿愷、庞炳勋等在河南反戈并叙明日夜新约暗号,及在他挑拨奉鲁感情诡计甚多。)
(一)提议韩国CP党员,宜设特别支部训练,以便共同工作稿一件。
(一)北方区通信第九期报告书一本。
(一)中国共产党五年来之政治主义一种。
(一)恐怖主义一种。
(一)俄罗斯阶级战争与革命一种。
(《世界日报》,1927年4月26日,第三版)
党案特别法庭系由四机关合组办理
▲党案确经两次预审
据官方消息,党案发生以来,关于审判机关与审理手续,各主管官属业经迭次会商。现时当局为谋裁判之公平起见,决定由享有法权之各机关,组织联席会议之审判机关。审理之时,采取证据主义。其无相当之证据者,概将从宽免究,并与被告人以充分之自由辩护。参与会审之各机关如左:(一)安国军总司令部军法处。(二)京畿卫戍司令部。(三)京师高等审判厅。(四)京师警察厅。此外,凡无法权之机关,均不参与。外交部派定二员,系充任临时翻译之职,外间所传加入法官,实系误会云。至党案是否业经审理,据神州正言两社报告,谓确已预审两次。兹照录其消息如下:
神州社云,某方消息,本星期一(即二十五日)上午十一时,党案审判长何丰林会同审判委员,在警察厅所组织之军法会审法庭内,将李大钊、路友于、张挹兰等六人提出预审一次。当时因系第一次预审,故仅询其姓名、年龄、籍贯、出身、入党年月、服务工作、津贴项目等项。略加讯问后,随即仍旧收押。前日(二十六日)上午提出其他十五名,作一度详密之讯问。闻昨日及今日,仍赓续预审,候预审手续完备后,方能正式开审。闻当局近正在检查各人证据,在预审席上对证,大约再经三次预审后,即可正式开审,其为期当在下星期一二两日。又此次审判委员共十三人,除审判长何丰林及颜文海、朱同善、傅祖舜、王振南、王之相、高(音)德善外,其余六人,系警察厅法官,专任检查党案文件,搜查证据,不出庭陪审云。
又正言社云,警厅司法处对于党案,前(二十六)昨(二十七)曾开预审。讯问情形,尚未公布。闻李大钊以当询问时,其供词系由书记在旁记录,多与彼之原意不甚相符,请求以后讯问,由彼自行录供,并将彼从前供词交彼一阅,其与彼原意不符之处,加以修改。闻司法处处长蒲志中已据情请示陈兴亚矣。[45]
(《世界日报》,1927年4月28日,第二版)
李大钊等二十人昨被绞决
▲上午十时在警厅正式开厅判决……下午二时送至看守所执行……晚八时棺殓送长椿寺存放……所有照片罪状今日可公布……其余党人四名处无期徒刑……三名处三等有期徒刑……均押送第一第二监狱分别执行
当局办理党案,自特别法庭成立后,审判长何丰林及各法官,曾在警厅屡次检阅证据,及李大钊等供单。其关系较重者,并由何等亲提审问,核对前后供词,商量判决办法。至前晚止,大致即经商定,遂于昨日上午十时,在警厅正式开庭。出庭之法官为审判长何丰林、主席法官颜文海(安国军执法处长)、法官朱同善、傅祖舜(安国军执法官)、王振南(高等厅推事)、周启曾(卫戍部执法官)、检察官杨耀曾等七人。开庭后,即将李等提讯,至下午一时许讯定,即判决。所有情节最重之李大钊、谭祖尧、邓文辉、谢伯俞、莫同荣、姚彦、张伯华、李银连、杨景山、范鸿劼、谢承常、路友于、英华、张挹兰、阎振三、李昆、吴平地、陶永立、郑培明、方伯务等二十人,一概绞决。当派定东北宪兵营长高桂五[46]为监刑官,由警厅调集刑车(即火车式之木栏二马所拖之车[47])五辆,将李等装入车内,每车有押车警士二人。前后并有保安队一大队、手枪队一队,及卫戍团等甚多。二时由警厅出发,直赴司法部后之地方厅看守所刑场,沿途观者极众。二时四十分至场。场中树有绞杆数挺,即由保安队等护场。因杆少人多,故分批执行。第一批为李大钊、路友于等。因绞刑极费手续,故至下午四时十分始执行完毕,分别棺殓。警厅于事前已备就棺木二十具,闻每具价值约在六十元上下。棺殓前,先由警厅派人将尸体一一照相,再行入殓。于昨日下午八时俱抬送长椿寺。闻所有照片罪状等,均将于今日同时公布。其余被逮捕之党员,据闻有四人处无期徒刑,三人处三等有期徒刑[48],均押送第一第二监狱分别执行。其他罪名较轻者,当可一律释放。至所捕俄人十五名如何发落,亦为时人所注意。据关系方面所云,俄人为另一问题,日内亦有分晓云云。
又据复旦社云:关系方面传出消息,军法会审各委员,系采证据主义。凡无证据者,拟概予免究。最先只将证据较为充分之李大钊、张伯华二人判死刑,其余则末加可否。唯因某将领前晚来一急电,谓前方既宣明讨赤,后方捕获赤化要犯,久延不杀,恐不足以服各将领之心。张作霖乃命各审判官重为审讯,遂决定将李大钊等二十名处以绞死罪,即于前晚汇送安国军总司令判阅,张比画行云。
(《世界日报》,1927年4月29日,第二版)
安国军司令部布告
安国军司令部关于处置党案事件,已于前日发出布告,照录其原文如下:
为布告事,案查前据京师警察厅报告,东交民巷远东银行,及旧俄国兵营内,有共产党人李大钊等,组织党部,宣传赤化,迭次开会,密谋扰乱危害政府等情。当经侦明、拿获李大钊等数十名,及俄人奥钮夫等,并起出枪弹、旗帜、印信证据等件。当经该厅将捕获情形布告,一面检察证据,提犯预审,复据录供呈报到部,经本部组织军法会审,讯明李大钊等,实系赤党,宣传共产,意图扰害公安,颠覆政府。兹已依法判决,将党魁李大钊,党犯谭祖尧、邓文辉、谢伯俞、莫同荣、姚彦、张伯华、李银连、杨景山、范鸿劼、谢承常、路友于、英华、张挹兰、阎振三、李昆、吴平地、陶永立、郑培明、方伯务各处死刑。又情节较轻之舒启昌、谢光沛、孟祥、郭林一,各处徒刑十二年。其附和犯李云贵、韩子明、吕玉如、张之旺、赵玉发、张全印,各处徒刑二年。已于二十八日执行在案,除将俄人奥钮夫等另行审判外,合行布告,俾众周知。
此布
总司令张作霖
中华民国十六年四月二十八日[49]
(《世界日报》,1927年4月30日,第二版)
就刑时李毫不畏惧
又据复旦社云。某方确息,安国军司令部军法会审处,此次审讯党案,纯以证据为主。按照证据,平日工作最多者,应以张伯华、方伯务两人为首。张曾游历各处,并在天津开设机关,有时化装到外办事,所任职务,确为最高侦探。方伯务系调查党人工作,每星期必有一函报告党员工作之勤惰,及应该奖惩或联络方法。审核原书,文笔尚属通顺,书法亦清秀。闻前日安国军方面,决定将李等按律执行死刑,命令到后,即提出验身画供。李大钊首先签字,其余各人,亦均依次画押。当以汽车送入地方看守所时,表面上虽云是移送法庭,实际李等已明白矣。比因李毫不恐怖,即以相当礼貌送入汽车,其余则均有绳绊。到看守所之后,由地方厅每二人合照一相。照完之后,即送入刑台。刑事以隔离为原则,彼此不能看见。李就刑时,则呼天字。张挹兰则喊哎哟。其余亦均有微微呼声。死后有伸舌者,有鼻中向外流血者。官方事前对李大钊,特预嘱买一上等棺木盛殓。其余十九人则用中等。所用棺木,均由内右一区在西单同顺木厂所购。闻李之棺木,价洋七十元,其余则四十元上下。但同顺只存有十四具,临时由同顺代购六具。前晚五时,即抬至法部后身看守所旁门之外陈列。每殓一尸,即抬至下斜街长椿寺。尸上粘有布条,上写姓名,棺外亦然。昨晨四时半始竣事。李之灵柩系十六人抬之,其余则十二人。灵柩到寺,俱搁于最后院之三间南房内。李柩及某某两柩单列,其余则重列。如张挹兰柩底即搁李银连之柩。
昨早有新闻记者数人前往参观,因末商得警厅同意,未能进入。唯据厅中所传,棺木封口,均未上漆,预备亲属查看。现在具呈请领者已有数起云。
(《世界日报》,1927年4月30日,第二版)
鲍罗廷妻将解京受审
▲鲁省已接到安国军总司令部命令
国闻社二十九日上午七时三十分济南电,当局拟将鲍罗廷妻,送京就特别法庭审讯。鲍妻昨午谒林(宪祖)询解京期,林云须向安国军总部请示。
又电通社济南二十九日电,鲁当局据张作霖来电,以前敌将领,要求严办济南监禁中之俄人四名,饬将鲍罗廷之妻等,移京归军法会审讯,定即日将该犯等解京。
又新鲁社济南二十八日电,鲍罗廷妻一案,鲁当局昨奉安国军总司令命令,将全案人犯,移送中央审理。
(《世界日报》,1927年4月30日,第二版)
党案破获经过补志
昨据参预办理破获党案之某君云,官方侦察本案系在四个月之前。最先因党人行踪秘密,费一月之工夫,尚未得其概略。适闻俄国兵营需用听差车夫,于是以某某四人化装谋事,托人向党部保荐。但部中制限甚严,非三十连环保不能收用。当经照办,遂未挑剔。该四人在党服务,经过三月,所有党中一举一动,无不知之。各重要分子所住房间号数,俱已调查明晰,并经分别绘图报告。四月六日破案之时,事前已步步布置妥贴,因恐其销毁证据,故临时并带消防队同行云。
(《世界日报》,1927年5月l日,第二版)
俄共产党国际执行部长发表宣言
▲谓搜获俄使馆文件均属假造
路透社莫斯科二十九日电,共产党国际会执行部长声明,北京检查俄国大使馆所获之文件,完全系属假造,意在激愤民众,反对苏俄。
(《世界日报》,1927年5月l日,第二版)
与李大钊等同死之莫英李昆
▲均系工人
复旦社云。党案处死罪之二十名中,有莫英(前报误为英华)[50]、李昆二名。外间不知其为何许人?昨据确息,莫为旗人,数年前以拉车为生,上年曾在日本兵营拉车。嗣因与党部某氏相识,即荐在俄国兵房当差。后见其办事机警,即任以侦探之职,旋又升为工会会长。半月以前,忽到某日人宅,身穿洋服,气象焕然,并密劝其车夫入党。李昆亦系粗人,所在职务,系属传递信件。两月以前,曾经警厅逮捕,拘押数日后,厅中当知劝其改悔自新,彼亦签押,遂予释放。不意彼仍返党部服务,四月六日遂又与李大钊等同时被捕云。
(《世界日报》,1927年5月3日)
李大钊之遗骸
▲将由各方筹划送回乐亭原藉
李大钊遗骸,前日装入新棺,存放妙光阁街浙寺,已见报载。兹据复旦社云,昨日上午李之舅父周某,带领李女兴华祭奠一次。下午李之乡人李采言、李凌斗、白眉初,及李之舅氏周某等,曾在某处集议(因朝阳里四号尚在监视中,李等不敢集议),内容系决定先筹款项,将李之眷属送往乐亭原籍。又因各方见遗族萧条,愿捐款者甚多,复决定于最短期内发一公启,登报广告,文字尚在斟酌中。至早稻田毕业旅京日本某君,前日发起为李募捐,昨日某君已送交李宅数十元。李在北京知交虽多,但关系最深者,厥惟教育界。日来教育界知名之士,正筹画已有端倪。又据李之二女兴华、艳华向人云,彼等到厅后,未见伊父一次。惟第一次会审时,曾当堂见过一次。言下不胜悲痛云。
又云长椿寺所存放之党人灵柩,截至昨晚止,已领出十三具,尚存有莫英、李昆、莫同荣等七名之柩未曾领出。据寺中某照料者云,现在臭气甚大,如再过三天不领,势须由厅掩埋。至李大钊之原棺已由杠房抬去云。
(《世界日报》,1927年5月3日,第二版)
警厅续布之党案文件
极要文件
(一)一九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苏联政府指令大使馆武官处,关于在华组织密探机关,说明权限。
(一)一九二六年俄人在冯军内指挥军事职务人员名单。
(一)西北军苏联顾问(廓)尔朋阔等报告西北军各种情形。
(一)苏俄供给冯玉祥飞机六架,装置机关枪炸弹,自上乌金司克,飞至张家口报告函件。
(一)关于苏俄在华服务人员俸给旅费行李损失赔偿等各种费用通令章程。
(一)苏联政府训令组织北京军事机关部文,一九二六年四月十二日训令中国北部调查军事人员,酌加减汰文。
次要文件
(一)关于接济国民第二军之报告。
(一)关于直鲁各方战事消息。
(一)关于中国各省军政调查报告。
(一)加伦(译音)关于南方军事及战事之收发文件。
(一)古什臣(译音)在洛阳(译音)编练苏联军队文件,(附军士姓名单)。
(一)中国共产党严天柱(译音)报告河南军事及党务情形。
(一)一九二五年七月东北边防军军队部分驻扎地点及将官名单调查表。
(一)广东兵工厂所有枪械子弹清单。
(一)一九二五年收支簿。
(一)苏联密探报告国民二军各种情形。(一九二五年十二月)
(一)苏联驻大连及中国各处密探团决算书。
照译一九二六年四月十二日训令:
查吾等在中国北部军事行动,自天津战役以后,不能过事积极。又以经济限制,不得不从事撙节。现将在中国北部调查军务人员,酌加减汰,缩小范围。将来遇机,依可扩充。合行规定数目,训令知照。此令。
计开
(甲)武官处办事处组织如下:
(一)调查军事人员四人:赛福林、果尔得、瑞及赫、贺米列夫;
(二)技术人员二人:答贺列维赤[51]、马宜斯及;
(三)差役三人:林、张芬、张英;
(四)又调查军事人员二人。
(乙)在国民军内组织如下:
(一)办理军事人员十二人:林、克拉乌子、西林、腊斯沉果、索罗维岳夫、卜留木、瓦兹悯、马历诺、西尔哥耶夫、维合列夫、诺嘎、哥尔边阔;
(二)技术人员二人:文牍员、打字员。
(丙)在方振武处共二人:
(一)安铁儿斯;(二)诺嘎。
此外自四月十五日起,应除名者四人,调回国者八人,因病告假者四人,调往中国其他各处十四人。(以上名单从简)
(《世界日报》,1927年5月4日,第三版)
李大钊死后收到之捐款
▲截止昨日止——共收五百七十三元
复旦社云,李大钊死后,各方极为哀惋,皆欲捐款以恤其家属。因无收捐处,俱送到李之同乡砚友师大教授白眉初处。白义不容辞,权予代收。除日人龟谷利一之五十元,已面交李大钊夫人外,兹将数日来白经手收支款项,开列如左:
捐款收入:
李汁徵、陶孟晋、章士钊、李筱岩、黄鲁一,以上各二十元。
李革痴、吕健秋、高仁山、唐长风、陈翰笙,以上各十元。
纪湘涛、张春园、胡鄂公,以上各五元。
吕健秋交来李守常中大欠薪六十元,
何基鸿四十元,
文群五十元,宋松笙五十元,
某某等大学二百元,
许兴凯二元,刘子勋四元,李翰臣二元,
以上共收入五百七十三元正。
捐款支出:付李常周老爷[52]衣服费五十元(杨绍平手),四五六红柏材一百四十元,荡松香黄腊里六元,寿衣全副三十三元,房租三份十二元,杠钱六元,换棺穿衣五元,点心槽纸一元,生漆金字五十元。以上共支出二百六十八元正。
(《世界日报》,1927年5月5日,第二版)
津学界为李大钊遗族捐款
▲一千余元
天津学界某君昨函京学界,报告在津为李大钊遗族捐集现款一千余元,并拟商明李之亲属,指定银行保管,以便为李遗族作教养之资云云。
(《世界日报》,1927年5月9日,第六版)
警厅续布之党案文件
▲照译苏俄利用冯玉祥计画文报告
致尼古莱拉耶夫:
冯玉祥之政治面目,与吾人工作有最重要之关系,余曾屡经面陈报告。此种问题未经解明,吾人工作必缺乏坚决之主张及明显之途径,不得不再请注意。冯玉祥究竟是否为有利于吾方工作之政治人物,可作两种之评断。
(一)冯氏为关联中国各种运动事件之有坚持主义者,并为中国北部举行反抗帝国主义之国民革命运动之表现者。
(二)或为普通之军阀,因情势及所占地盘关系,必须暂时为有利于苏联之动作。因苏联为希望帝国主义各衰弱之国家,尤以对于日本为最。
就第一种情形而言,吾人可不计及成败利钝,并遵照大合机宜之考虑,巩固冯玉祥之兵力。而冯氏处此种情形之中,必将为有利于中国及国际革命之动作,使中国变成苏联之一联邦。惟如此,则基本势力将属于革命方法及奋斗手段,吾人之物质援助,将无操纵解决之关系。因此,吾党之主要目的,当为达到冯军有充分战斗能力,并独立工作。
就第二种情形而言,吾人之工作,应另以他种方法实行。即一方面,吾人必须援助冯军,使其能实行吾人所委办之事务为止;一方面应使其无反抗吾人利益之可能。但如此,则物质之关系,自占首要地位。吾人拒绝物质之援助,则其结果,非使彼完全失败,即使彼在中国退处第二位矣。由此吾人之指导援助,亦应以此法实施。使其军队无吾人之参与,仍回复其原来之状态。
据上述意见,愚意以为对于冯氏之政治面目,极有辨明之必要。对于解决此项问题,余既不反对,自应举出几种有裨解决之资料。
事实方面,可以对于冯氏为良好评断之资料,吾人殊感缺乏。相反之一方面,则颇多。如:
(一)冯氏既往政治态度之反复无常。
(二)冯氏对于国民党关系之游移不定。国民党虽竭力迁就容纳,实际上并未加入党籍。即彼左右亲近之人,亦无一国民党籍者(彼秘密入国民党籍一层,不能认为事实),尤为显著之事实。
(三)公然拒绝国民党于其军队中,实行政治运动。
(四)冯氏与福建浙江两省联盟,而该两省至今仍为广东政府之仇敌。
(五)帝国主义之趋向。
(甲)军队中宣传之性质,在“国耻地图”上注明应行退还中国之土地,有后贝加尔省、阿穆尔省、及海参崴省等。然同时对于日本所占有之满洲,及美国人在中国中部所享有之经济势力等,则丝毫未曾提及。
(乙)报端时常载有冯氏与张氏协商之消息,尤以擅占外蒙之消息为最要。
(丙)拒绝承认外蒙之独立。(彼时蒙古有名人物,到张家口及冯氏招待彼等,乃常有之事。)
(六)冯氏对美国公然之感情,对于美国教士之特加保护,尤足表示。
(七)京绥路线禁止职工联合会之活动,尚未证实消息。
凡此种种事实,皆足深省对于冯氏应作第二种计画,并须加以相当之实际考察。
如仍欲保持第一种计画,余以为必须关于此事,得有下述之种种保障,庶能使此种计画之确实,获得充分切实之稽核。
(甲)对于冯氏,明确提出彼与国民党关系究属如何之问题,并要求其对于国民党组织在其军队中之参与,并实行该党政治工作。
(乙)要求冯氏容纳所定最少限度之政治大纲,在其所占领之各省区内,见诸实行。
(丙)因上述各项之结果,应要求允诺与国民党中央委员会所派之委员团分统军队。
上项要求,如冯氏容纳,且允予实行,则吾方所得最大的工作利益,亦不过达到使吾等能参加其政治军事及作战之工作,达得前此未能达到之目的。如为否认的答案,则冯之政治方向,显明已极。据此,可以断定吾等与之合作,不过视为暂时较与吾等有利之一军阀而已。
由加里斯之报告中,得知冯氏似无意予以上项之保障,并称其意志不坚。似应在其军队中施行一种秘密的政治计画,使其实力不受损伤,遇事不服从冯氏关于帝国主义之指挥。换言之,即使其军队不为反革命之器械。(中略)
因此冯氏如拒绝给与上述担保之时,应采取两种办法。
(甲)迅速与冯氏断绝关系,(可能)将我委员团之活动移于中国无产之中心。
(乙)将冯氏完全置于我国接济之下,已如上所述。实际上可以实行者如左:
(一)将冯军换用我国式样之军械,藉使仰赖我国之供给。
(二)在库伦设立大规模储藏军械之仓库,修复上乌金斯克至张家口之汽车路,务使能供现时之应用,或随时毁废。
(三)冯军之预备计画,应加入共产组织与新兵,务使该军队能遵行我国指导人员所发来之命令,仍同时保留此种预备计画中之高级共产组织,以便该军无我国之援助,其指挥能力大感缺乏。
(四)尽力挑拨冯氏,意在使敌视我之实力派,不能与冯氏结合。
一九二五年六月六日
(《世界日报》,1927年5月10日,第二版)
在押俄人十九名
昨已实行移送法庭矣
▲每解一批由高检厅预审一次……旋即分送地方看守所拘押
……证据文件随后续送
在押警厅之俄人十五名,及由济南解来鲍罗庭妻及俄邮差三名,自上星期议决交法庭审判后,警厅即准备移交。原定前日送出,嗣以法庭手续尚未备竣,看守所房屋亦未腾出,故延至昨日,始得实行。昨午后二时,由警厅备一二○○号汽车一辆,往返押解。每一次押送俄人三名,惟第一次为鲍罗庭妻独坐。车内有巡官巡长各一员监视,车外面左右站立巡警四人护送,直接押至司法部后身地方看守所内。每次需时三十分钟左右,共运七次,至五时余解完。俄人虽面色憔悴,然近因每日食牛奶甚多,故精神并未见衰颓。二时半有大车一辆,满载提箱行囊等,上有山东戒严司令部封条,亦由厅运至看守所,闻系鲍妻及俄邮差之箱篋。至证据文件,因堆积甚多,一时装运不易,且俄文部分尚有少数翻译未竣,故昨仅将目录单送交法庭,俾以后可以随时向厅调阅。现警厅方面,除尚有在押少数之华人及证据文件待办理外,对该案各该手续,截至昨晚俄人解交法厅止,大致已告一段落。兹录警厅移送法庭之俄人名单于下:
(一)在俄馆界逮捕之俄人十五名,依里雅中(申?)阔、瓦心、法门思克、葛利国利夫、豆儿可秋夫、光司覃诺夫、克司乐夫、甘布克、维拉克尔丁、萨木萨阔夫、萨阿特请、马勒硕夫、奥钮夫、克洛作夫、团基喝。
(二)由济南解来之俄人四名,鲍罗庭发年、阎克哩勒、格衣雷布斯、谢列喀拉。
又讯,昨日下午二时,警厅即将鲍罗庭发年(即鲍罗庭夫人)[53]及俄邮差阎克哩勒、格衣雷布斯、谢列喀四人,提出问过姓名,即用一千二百号汽车先送鲍罗庭发年到高检厅。王检察官点收后,该汽车复又回到警厅,将同行之邮差三名,装在汽车之内,一并送入高检厅。均由王检察官按名点收,并由王检察官分别预审,下午五时零五分始竣事。比由地方看守所用马车更将鲍罗庭发年一名,皮包五件,运到该所拘押。五点二十分钟,又用原马棚车将邮差三名,柳条提包等件,一并运到所中管押。闻警厅方面,本决定将十九名俄人,于昨日一并移竣。惟按照法律手续,检厅收押人犯,必须预审一次。昨日高检厅将鲍罗庭发年四人,预审毕,即已钟鸣五点。比决定延长办公时间,六时许,又用一千二百号汽车装载五人送入高检厅。七时半预审完竣,仍用马棚车转送看守所。其余十名,亦决定陆续移送。据高检厅消息,非到夜分十二时,不能竣事云。
自官厅决定将俄犯于昨日移交法庭之消息传出后,俄使馆即派中文秘书瓦希廓夫到处瞭望。该员先已到警厅,继到地检厅。三时许,又到高检厅。惟高检厅曾派人接见,大致谓事属法律,自应依法办理。又闻前日主持苏俄使馆事务之俄领,曾偕汉文通译一人至警厅,访见某重要当局,表示求许其视察在押各俄人。某要局询彼以何种资格去视察,如系以私人名义,不妨酌为通融,许其入见。如系以俄领事资格,则万难允许。因各俄人系在中国犯罪,由中国官厅拘捕,不能公然与俄官接谈。俄领答谓当以领事资格去见各俄人,警厅乃毅然拒绝不许。俄领无法,乃偕通译官退出,口称往外部交涉,然外部固始终未见该俄领足迹云。
(《世界日报》,1927年5月11日,第二版)
绞刑机器迁移
▲由看守所搬到第二监狱
前天司法部后身地方看守所,绞决共产党人李大钊等二十名的机器,昨天由地方检察厅命令该所移交德胜门外京师第二监狱搁置,已在昨天搬去。听说以后遇有执行死刑的事件,就在第二监狱执行了。
(《世界日报》,1927年5月14日,第七版)
苏俄对华政策
▲分急进渐进二派
电通社莫斯科十三日电,苏俄政府之对华问题,现就莫斯科干部间,显分二派:一为第三国际之急进派,以拉得克氏[54]为领袖,主在华急组织劳农兵会,采取积极行动;一为斯他林氏[55]所率之渐进派,反驳急进派之说,谓全未熟察中国民众运动之[56]情,两部[57],倾颇值注意。
(《世界日报》,1927年5月15日,第二版)
党案文件已翻译竣事
▲外部职员仍回原任
外交部消息,外交部在党案发生时,特派部员王之相等二人至警察厅帮忙翻译文件,现已一月有半。至昨日止,俄文书册文件已整理就绪,编成号数,存于检察厅内,静候高等检察厅调取。该部员二人昨已由警厅送回外部云。
(《世界日报》,1927年5月19日,第三版)
照译苏俄联络“察哈尔农民同盟会”之报告书
遵照委任,已与察哈尔农民同盟会各代表进行接洽。陈英堂、文武源(译音)两代表,坚请答覆供给军械之问题;嗣复提出与冯玉祥相互关系之问题,请求指示冯氏不加干涉之地点。请求迅速提出此种问题之理由,系因所部兵士均已疲劳,应行休息。余曾请彼等先与内蒙之组织联络,实行动作。关于此节,据彼等声称,彼等已经与内蒙联络,且与余谈话之陈英堂,即系该革命九委员之一。嗣经余询及该九委员中在北京者为何人?彼答称在北京者,除彼以外,尚有驻在我大使馆之教授即李寿昌与韩林福。[58]余提出此问题,盖欲向彼等询明,日前与我方进行磋商之蒙古上校,彼等是否知之也。现悉彼等之组织,系与我方曾经接洽磋商之组织,完全单独动作。彼等对于余所提出由上乌金斯克自行运来子弹之意见,表示允诺,已经立时开始寻觅运输军火之短捷路径。余现有问题如左:
(一)关于蒙古组织之事实,应否告知彼等,及应否将彼等与该项组织联合?
(二)关于运取子弹之问题,应否给与具体之指示?
长久与彼等虚为周旋,甚感困难。本日觅得办法,即暂不与以任何具体之答复,派彼等与李君磋商,以便李君于自己方面,关于此项问题与加拉罕磋商(原文加拉罕一字,已被用墨水涂抹,完全为黑色,但于日光中照看,即可辩识)。下次会晤,已定星期日午时,请指示机宜。
贺米列夫签名
一九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世界日报》,1927年5月25日,第二版)
摘译苏联驻汉城总领事敏奇(假姓)致驻京
大使馆武官处亚列山大密函
(按敏奇即总领事沙扎梅舍夫,因另有一函,系答沙扎梅舍夫,而其字体均相同,故知其为一人)
(前略)由神户银行取到两笔款项,一为八百日金,一为千日金。现始知此款系从他处汇来,而余已收入密探部账内。然在未结算以前,而皆如此办理,因三路寄款,均由此一银行兑取故也。
(中略)对于将此间密探部改属东京管辖问题,余难同意,想贵处亦有反对是项办法之材料。余以为与东京共同合作,连络进行,本无不可,若将我部隶属东京,直系不令我方研究东三省各问题。因此间每日见闻,皆关系东三省之事也。一九二六年十二月十日敏奇汉城。
(《世界日报》,1927年5月26日,第三版)
照译中国南部密探团团长致苏倭洛夫报告(续)
(三)按缩减之额数,现有团员之给养,二三两月份计需美金六万三千一百三十二元三角五分,但应注意团员缩减之额数,在正月间,却不能达到完全补足之地步,不过所有由中央请派之工作人员之一部份,在正月内行将来到,故在本月中工作人员额定人数薪金,可计算如下,即供给现有工作人员所必需之金额,再加现有人员所需之金额(一万二千三百九十八元七角五分美金),与依照缩减额数所需之金额(二万六千一百六十二元五角美金)相差数目之二分之一之金额(即自二万六千一百六十二元五角中,减去一万二千三百九十八元七角五分,再将所余之数,以二除之,计为六千八百八十一元八角八分美金)。总之,本团现有人员,正月内之给养,需用一万二千三百九十八元七角五分,再加六千八百八十一元八角八分之数,即等于一万九千二百八十元六角三分美金。
兹将正二三月份支出预算表册,一并呈报,并附呈说明书。因所有共同工作人之酬及给养上之一切其他费用,在本团工作上,均有确实规定之必要,故请对于该项预算书,赐予电报批准。
附件
(甲)中国南部密探团章程。(三份)
(乙)中国南部密探团人员额数表。(三份)
(丙)本团全部额定人数之组织计划密。(一份)
(丁)中国南部密探团人员缩减额数表。(三份)
(戊)本团正二三月份给养经费预算表及说明书。(三份)
(己)中国南部密探团工作人员物质补助章程。(三份)
(庚)中国南部密探团司令部购置交通材料经费预算书。(三份)
中国南部密探团团长基桑卡签字。一九二六年正月十三日广东省城。
阿果落夫一九二六年二月七日批:此件送交谢福林,并抄寄加拉罕。
(一)所有本报告中提出之各项问题,应于根本上以特别之手续审核之。
(二)广东方面之工作,本人认为必须十分注意。
(三)应实行之事如下:
(甲)本章程必须适合于党务上及政治上之统系。
(乙)所有团员之额数,及组织之计划,应查照余在该计划书中之签注,务求与之相符合,故在根本上应采用缩减额数之办法。
(丙)团员额数问题决定之后,预算可定。
(丁)军队改编,及军装之问题,应交由特别会议讨论之。
(《世界日报》,1927年5月28日,第三版)
俄犯患病情形
▲是否准其取保尚未决定
俄党人莫洛索夫在看守所患病,已如前报所载。兹据复旦社云,俄党人中,有莫洛索夫一名,在未被捕之前,即患有肺病。迨捕入警厅以后,曾送交中央医院诊治,旋因病状稍有转机,即回厅羁押。前月移交地方看守所后,该氏病症复发,所中即指定医生治疗。旋因俄使馆华文秘书瓦希廓夫迭与高检厅当局交涉,要求自行延医入诊。高检厅以其与章程相符,遂予照准,但所请之医,须先由该厅许可。俄方比即遵约,请德医某君(非克里)入所诊断,认为重要,应以入院调治为便利。嗣俄方即向高检厅提出诉状,并附诊断书,请予释出治疗。该所接状后,嘱所医复脉,亦认为肺病已到二期,但为慢性病,一时绝无危险。厅中以党案重要,正在侦察检问,未便准其出所就医。且所中一人一房,请医治疗,亦属便利。几经接洽,于是双方同意,指定请克里入所复诊。克看过之后,即谓确为肺病,但可疗救,不必著急。莫洛索夫闻言之后,以与保出就诊之愿望违背,大为不乐,即拒绝食物,并有一日之久。所长魏某,谓君不进食物,是君自取,并非所中虐待,如有危险,本所例不负责。该氏见魏所言甚有道理,依然吃饭,但热度较增加,时吐血。前昨两日,俄使馆又派瓦希廓夫及安德列夫与高检厅接洽取保事宜。该厅当局,深感应接不暇之苦。截至昨日止,只声明俟经过调查手续,如果病症奇重,再行另定办法。惟据某法律家所谈,刑事案件,按之法律,已判决定,因病亦可请求缓刑。至未判决之嫌疑要犯,能否援例办理,亦有斟酌之余地,或许可照办。但此案重要,不得不为特别之研究。万一准其取保就医,亦须以案之轻重定取保及保证金之标准云。
又某方消息,东交民巷所捕俄人十五名,高检厅迟迟未送审者,系因警厅月来所译布之证据,大半属于最要文件,多为军事计划。该俄人犯罪之事实,均在次要文件中。一俟警厅临时翻译会将次要文件译竣后,即可合并侦查,俾易完结云。
(《世界日报》,1927年6月3日,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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