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唯物论实践观的提出_学习《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_关于马克思的故事
“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
“环境正是由人来改变的。”
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
“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www.guayunfan.com)你知道上面所引的这些文字精练、含义深刻的语句是谁在哪篇著作中说的吗?这些都是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说过的至理名言。
写作背景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是马克思于1845年春在布鲁塞尔写的一个提纲式的笔记,当时题为《关于费尔巴哈》,是他为后来进一步研究和批判费尔巴哈哲学而写的一个提纲,在他生前没有发表。1888年,恩格斯在写作和出版《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这部著作时,对这个提纲在文字上进行修改后,把它作为附录发表,并命名为《马克思论费尔巴哈》。我们现在看到的标题是苏共中央马列主义研究院在发表这个提纲时加写的。
既然马克思的这个提纲是以《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命名的,那么,首先让我们简单地了解一下马克思和费尔巴哈的关系吧。
在前面解读马克思的两篇著作时,我们已经多次提到过费尔巴哈的名字和他的哲学。在这里,有必要对马克思和费尔巴哈的关系多说几句。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两页手稿
费尔巴哈和黑格尔一样,也是德国古典哲学的一位大师级人物。如果说黑格尔是德国古典哲学中唯心主义主要代表人物的话,那么费尔巴哈则是德国古典哲学中唯物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其哲学主要代表著作有:《黑格尔哲学批判》、《基督教的本质》、《未来哲学原理》、《宗教的本质》。
最初,费尔巴哈深受黑格尔哲学的影响。但他不久就对黑格尔哲学的前提和思辨性质产生了怀疑和不满。他后来参加了青年黑格尔派的一些活动,对黑格尔哲学进行了有力的批判。他认为,黑格尔哲学的主要错误是它的唯心主义的思维和存在同一说。黑格尔从抽象的存在出发,颠倒了思维和存在的关系,在他那里,存在与思维没有分别,思维与存在的同一,只是表示思维与自身的同一,是虚妄的。因此,黑格尔哲学可以称为“思辨神学”,它同神学一样,都是把客观的本质主观化,把自然的、人的本质看作非自然的、非人的东西,成为神学的最后避难所和理性支柱。正是在对黑格尔唯心主义哲学进行批判的过程中,费尔巴哈不仅恢复了欧洲近代以来英国、法国唯物主义的哲学传统,而且提出了以人本主义为核心的唯物主义思想体系,从而推翻了黑格尔唯心主义哲学在德国思想界的统治地位,成为德国古典哲学中一位著名的唯物主义哲学家。
青年马克思和费尔巴哈一样,也深受黑格尔哲学的影响。他曾参加过青年黑格尔派的一些活动,并通过接受青年黑格尔派的思想开始他的理论生涯。马克思充分肯定了费尔巴哈对黑格尔唯心主义哲学批判的地位和作用,认为只有费尔巴哈才是从黑格尔出发而结束了批判黑格尔哲学的一个杰出哲学家。但是,费尔巴哈在批判黑格尔唯心主义时,却抛弃了包含在黑格尔哲学体系中的合理内核——辩证法,这就决定了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仍然存在着形而上学性和不彻底性的缺陷。因此,马克思勇敢地承担起批判费尔巴哈哲学中的理论错误的重担。这个提纲正是马克思研究和批判费尔巴哈哲学的一个重要成果。
主要内容
马克思的这个提纲的文字并不多,只有11条。可马克思在这里却第一次从根本上分析和批判了包括费尔巴哈哲学在内的一切旧唯物主义的局限性,着重提出了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实践的观点,构成了马克思这个提纲的理论核心内容。
1.一切旧唯物主义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
对旧理论的批判,是创立新理论的前提。马克思正是在批判费尔巴哈和一切旧唯物主义的理论缺陷过程中,提出自己的新思想的。他在提纲的第一条中就这样写道:“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42)这就是说,无论是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还是以前的一切旧唯物主义,只是把客观物质世界当作直观的对象而不是当作实践的对象,只是把人看作直观的主体而不是实践的主体。因此,人对客观物质世界的认识,就如同人照镜子一样的直观反映,从而把人的主观能动性被掩盖了。而唯心主义却发展了人的主观能动性这一方面。但它片面夸大了人的主观能动性,把其看成为是脱离客观物质世界而独立存在的东西。这是因为,“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即根本不承认客观物质世界的存在。从费尔巴哈来说,他和唯心主义不同,他承认客观物质世界的存在,并认为它同思想客体完全不同。“但是他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对象性的活动”,即没有把人的活动看成是实践活动,而是“仅仅把理论的活动看作是真正人的活动”。(43)在费尔巴哈看来,人的实践活动只不过是指脱离社会的人的一种生物的、生理的活动,如呼吸、饮食等的感性活动。正如马克思所说:“费尔巴哈不满意抽象的思维而喜欢直观;但是他把感性不是看作实践的、人的感性的活动。”(44)因此,费尔巴哈完全不懂得什么是真正的实践活动,他和一切旧唯物主义一样也根本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马克思认为,这种直观的唯物主义,实际上就是“不是把感性理解为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45)
马克思在批判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一切旧唯物主义的过程中,提出了自己对实践的看法。在马克思看来,客观物质世界是人的认识对象,是独立于人的意识而存在的客体,人作为有意识、有目的的主体,正是通过实践活动同客观物质世界发生联系的,即通过实践活动达到对客观物质世界的认识,并进一步对客观物质世界进行改造。人既是认识的主体,又是实践的主体;客观物质世界既是认识的对象,也是改造的对象。人正是通过实践活动,达到对客观物质世界的能动的认识和改造。因此,马克思把实践归结为人的物质生活本身。具体地说,就是归结为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以及由生产方式所制约的整个社会生活和精神生活。这就说明,人类的基本实践活动,既不是政治活动,也不是道德伦理活动,而是人类的物质生产活动。这也就是说,物质生产是人类社会实践的最基本的形式。
2.“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
马克思不仅明确了实践是什么、实践的重要意义,而且把实践的观点引入认识论,第一次科学地解决了检验真理的标准的问题。
所谓真理的标准,指的就是究竟以什么来判定人对客观物质世界的认识是否正确。在人类认识发展史上,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可以说五花八门:在古希腊哲学里,最初有人提出“人是万物的尺度”,人也是判断真理的“尺度”。这里的“人”是一个泛指,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所有的人。这样,任何人都可以成为检验真理的“尺度”,有多少人就可以有多少个检验真理的“尺度”。这实际上就否定了统一的客观的真理标准。到了封建社会时期,宗教神学占领了整个意识形态,它否定人是真理的“尺度”,断言上帝是世界万事万物的最高主宰,是真理的化身,自然也就成了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种错误的理论,必然受到人们的批判。欧洲近代以后,有人提出检验真理的标准不是上帝,而是人的理性,是理性中的明白和清楚。但是,明白不明白,清楚不清楚,完全是主观的、不确定的。这个人认为是明白、清楚的东西,那个人却认为是不明白、不清楚的东西。这样,是否真理就成为完全依主观上的是否明白、清楚为转移了。这实际上否定了判断真理的客观标准。后来,又有人提出了经验标准论,即主张以人的“共同的感觉”或“多数人的意见”作为检验的标准。这还是把检验真理的标准看成是主观的。影响最大的一种理论,可能还是实用主义的真理标准论。他们提出的有名论断就是:有用就是真理,把有用还是无用作为检验是否真理的标准。这种真理标准论是完全错误的。因为有用和无用是以个人的主观需要为前提的,而且每个人都有与其他人不同的需要,这样,每个人都可以把对自己有用的宣布为真理,对自己无用的宣布为谬误,这就不仅混淆了真理和错误的界限,而且必然导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否定了真理的客观性。
上述五花八门的真理标准论,都是仅仅在主观的范围内寻找检验真理的标准,都是主观的真理标准,因而都是错误的。马克思一反种种主观真理标准论,在这个提纲中鲜明地指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46)在这里,马克思明确把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结束了种种依靠主观的认识为尺度的真理标准论,为认识真理开创了新的坦途。
为什么实践能成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呢?马克思认为,这完全是由实践自身所具有的特性所决定的。
实践具有联系、沟通主观和客观的特性。实践并不纯粹是主观的,也不纯粹是客观的,而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是作为主体的人改造客观物质世界的活动,因而可以成为联系、沟通主观和客观的桥梁。一方面,实践活动是在一定思想指导下有目的有计划的活动,它具有主观性;另一方面,实践是改造客观物质世界的活动,它具有客观性。这样的双重特性,就使实践能够把主观思想和客观物质世界联系起来加以比较、对照,检验主观和客观是否符合。
实践具有现实性的特性。社会实践不能没有主观因素的指导,但实践活动并不全是精神活动过程,而是物质的变换过程。人的实践,不仅其过程是现实的,其结果更是现实的。如果说社会实践具有联系、沟通主观和客观的特性,使主观和客观可以进行对照和比较,那么,实践具有现实性的特性,特别是实践的结果则是最后判明真理和错误的标准。一般地说,如果在实践中达到了预期的结果,获得了成功,那就证明其认识的真理性;反之,如果在实践中未能达到预期的结果,遭到了失败,那就证明其认识的错误性。这种证明是理论自身所不能解决的。所以,马克思的结论是:
“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47)
“关于思维——离开实践的思维——的现实性或非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48)
“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种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49)
3.“环境正是由人来改变的”
人和环境是一种怎样的关系?费尔巴哈和一切旧唯物主义都片面地认为,人是环境的产物,因而认为改变了的人是另一种环境改变了的产物。马克思不同意这种观点,他认为,这种学说忘记了,环境正是由人来改变的。如果说人的改变是由环境的改变所决定的,那么,环境又是如何改变的呢?离开人的活动,环境又怎么能改变呢!
人是通过什么来改变环境的呢?马克思又回到了实践上来。他说:“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50)这里所说的“人的活动”就是指实践活动,正是通过人的实践活动改变了环境。从这一点来说,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是一致的,这种一致性是建立在人的实践活动基础之上的。离开人的实践活动,也就没有环境的改变。当然,反过来,环境的改变又对人的改变有一定的影响,这是一个往复循环的过程。但是,这里的关键是:“环境正是由人来改变的。”不过,离开人的某种自然力量,比如地震,对环境的改变也会起着重大的作用,这是不可否认的。
4.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是建立在人本主义这一基础之上的。他同唯心主义根本不同,不是把人看成精神的实体,而是看成有血有肉的现实的人。但是,费尔巴哈却把人的这种现实性只归结为人的生物性和人的抽象的共同性。正如马克思所说的那样,他只能把人的本质“理解为‘类’,理解为一种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自然地联系起来的普遍性”(51)。总之,在费尔巴哈这里,人的本质只能是人共同具有的生物性。
应该指出,费尔巴哈把人看成是有血有肉的现实的人,这是不错的。但是,他把人的本质只归结为人共同具有的生物性,则是错误的。马克思的一句名言是:“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52)这就是说,人不是抽象的人,也不单纯是生物性的人,而是社会性的人。人的现实性,最主要的是表现为人的社会性。人之所以成为人,就在于它从自然界分离出来,成为社会的人。这是因为,人类为了生存,必须进行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正是从这个意义上,马克思说:“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人的这种社会实践活动并不是单个人的活动,而总是处在一定的社会关系和生产关系之中,这就决定了人的本质只能“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也可以看出,人的社会本质并不是先天固有的,也不是自然生成的,而是通过自己最基本的实践活动——生产劳动创造的。生产劳动既是人自己创造、生产自己的社会物质生活和社会本质的最基本的实践活动,又是人自己的社会物质生活和社会本质的最明显的实现和确证。一方面,人通过生产劳动创造、生产自己的物质生活,使自己同自然界的动物区别开来,使自己成为社会存在物;另一方面,人又只有在一定的社会关系和生产关系中才能从事生产劳动,也只有在一定的社会关系和生产关系中从事生产劳动,并由此获得物质生活资料的人,才证明它是作为社会的人存在的。所以,并不存在抽象的人,费尔巴哈“所分析的抽象的个人,是属于一定的社会形式的”(53)。
5.“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54)
马克思从阶级基础和功能上区别了新旧唯物主义哲学的不同:“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55)这里的“市民社会”,指的是资本主义的社会经济关系。“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则是指未来的新社会或新社会的人类。这就从阶级基础上区分了新旧唯物主义的不同。旧唯物主义哲学的立脚点是资本主义的社会经济关系;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则是未来的新社会或新社会的人类。因此,新唯物主义不满足于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对它来说,更重要的是要改变世界。这种哲学可以称为实践的唯物主义。
现实意义
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第一次从根本上分析和批判了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一切旧唯物主义的局限性,着重提出了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并以实践为核心,建立了新的世界观、人性论和哲学观。正因为如此,马克思曾把自己的哲学叫作“新的唯物主义”或“实践的唯物主义”,以区别同以往的一切旧唯物主义哲学的不同,标志着马克思不仅同唯心主义划清了界限,而且同以费尔巴哈人本主义哲学为代表的一切旧唯物主义彻底划清了界限。因此,这个提纲在马克思主义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的意义。恩格斯在谈到这个提纲时,把它称为:“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献,是非常宝贵的。”(56)同样,这个提纲对于我们今天也“是非常宝贵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实践是一切认识的来源,是十分重要的。从实际出发,走群众路线,这些都是以实践为基础的。我们党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实践的观点,坚持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过程中,形成发展了党的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的思想路线;形成发展了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党的思想路线和群众路线,是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生动而具体的体现,是我们党制定政治路线、组织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的基础,也是正确理解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基础。
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为例来说吧,大家都知道,围绕这个问题,1978年我国曾发生过一场大争论。就理论本身来说,争论的焦点集中在社会实践是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上。有些人不赞成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而认为除了社会实践之外,一些理论,如毛泽东的言论也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如果既承认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又提出以毛泽东的言论为检验真理的标准,这是一种双重真理标准的观点。这种观点,虽然表面上也承认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但是在实际上,它是以另外一种真理标准来否定实践标准。毛泽东是一位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他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一次历史性飞跃,形成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理论成果——毛泽东思想,指引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伟大胜利,这是实践所证明了的。但这并不能因此就说明,毛泽东的言论也应当成为检验真理的标准。用思想检验思想,违背了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永远不可能正确地判明是非,只能混淆是非。一切主观的真理标准都是如此,以毛泽东的言论为检验真理的标准也必然如此。
实践是不断发展的,人的认识也是不断发展的。在新的实践中,特别是在社会大变革的今天,读一读马克思的这个提纲,对我们自觉坚持和贯彻党的思想路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自觉地站在群众的立场上,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都是会有很大启示和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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