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审判_关于伍修权的故事
11月20日午后,伍修权换上了法官制服,来到正义路公安部大院礼堂。经过一年多的精心准备,千百人的辛勤劳动,对“两案”的公开审判,终于要开庭了。他和一批同样穿戴整齐的审判和检察人员,庄重地走进由礼堂改建成的特别法庭。
特别法庭台上,正中上方高悬着国徽,下方是审判和检察人员席位;稍下两侧,一边是记录员的席位,一边是律师的席位。台口有一长溜面对审判台、分隔成十档的栅栏式框架,那里是十个受审主犯的位置。他们后面的观众席,除第一排坐着法庭工作人员、医护人员和法警等,其余全是这次公开审判的旁听者。伍修权和江华、黄火青等相继进入厅内时,已经座无虚席。伍修权在人们中间看到了几张熟悉的面孔:刘少奇的夫人王光美、贺龙的夫人薛明、罗瑞卿的夫人郝治平、王稼祥的夫人朱仲丽等。她们代表成千上万被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以及康生等人残酷迫害、含冤辞世者,来见证这场正义战胜邪恶的历史性判决。
迈着沉稳的步伐,伍修权紧挨着江华在审判台正中席位上入座。江华宣布开庭,法庭人员向庭长报告,本案十个被告人都已传唤到庭候审,江华下令传被告人。第一个被押进来的是王洪文,以下依次是姚文元、江腾蛟、邱会作、吴法宪、黄永胜、陈伯达、李作鹏,张春桥是倒数第二个,最后一个是江青。他们被一一押进法庭时,从场内特别是旁听席上,传出一种虽然极其轻微却难以抑制的声浪。
十个案犯全部站到被告席上后,江华庄严地宣布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成立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审判“两案”主犯的决定,又宣读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的特别法庭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名单。宣读完名单后,江华才命令被告坐下。接着进入首次开庭的预定程序:宣读对“两案”十个主犯的起诉书。这份起诉书宣读了整整两个小时,黄火青和史进前各读了一半。在长篇起诉书宣读过程中,全场一片肃静,从审判席、旁听席到被告席上的所有在场者,都在凝神倾听。连预计不会老实受审的江青,也规规矩矩地静听着对他们的起诉。每个被告席上有个能扩音的助听装置,她把小耳塞牢牢地按在自己的耳朵上,还用手掌兜着耳廓迎着宣读者歪起脑袋听着,似乎生怕漏听了什么重要内容。(www.guayunfan.com)
起诉书宣读完毕后,江华又向被告宣布,江青等五人将在由曾汉周为审判长的第一审判庭受审,黄永胜等五人将在由伍修权为审判长的第二审判庭受审,又宣布了法庭纪律和规定,并告诉他们,在审判过程中有为自己辩护的权利和最后陈述的权利。在被告们都听清后,命令法警将他们一一押了出去。这时已是下午5时20分,从正式开庭到完成第一次审判程序,用了近两个半小时。几乎一动不动地坐了几个小时的伍修权,为首次开庭十分顺利,情况比预计的好而高兴。
特别法庭开庭后,第二审判庭首先开审。除审判长伍修权、副审判长黄玉昆外,有15名审判员,负责审理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和江腾蛟5名主犯,正好每三人专审一个,分为5个小组。这几个小组是早就分好的,各组对自己分管被告的案情,已经有了全面、系统和深入的了解。按照特别法庭规定,每次出庭的审判人员只要超过半数就可以开庭,第二审判庭有9人就行。但那时大家积极性特别高,不管有没有自己的事,都是全体出庭,每会必到。
1980年11月,伍修权等在审判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案主犯的法庭上(前右四起:黄火青、江华、伍修权、黄玉昆、曾汉周)
第二庭首审吴法宪是11月23日,审判庭设在北京西郊颐和园南侧的空军学院礼堂里,那里已按照审判需要经过了修整改建。由于地处军事禁区内,外国记者找不到这里,比较符合保密要求。审判是下午开始的,吴法宪被押解到庭后,伍修权宣布开庭。审判员向吴法宪提出的第一个问题,是他如何把空军的领导大权,私自交给了林彪之子林立果,使他利用其地位、特权,策划并进行了大量反革命活动。对于起诉书所列举的吴法宪在这方面的罪行,他早已供认不讳,审判员提出讯问后,他承认了全部事实,还重述和补充了一些细节,表示认罪,首次审讯进行得很顺利。16时47分,伍修权宣布:“对于被告人吴法宪追随林彪、叶群,给予林立果‘两个一切’[2]的特权的罪行以及由此所造成的严重后果,事实是清楚的,证据是充分的。”接着命令吴法宪退庭,并宣布当日庭审结束。
第二审判庭首次庭审的第二天,伍修权和江华等一起参加了由曾汉周主持的第一审判庭的首次审讯——对王洪文、姚文元进行法庭调查。11月25日下午,第二审判庭继续开庭,仍由伍修权主持,江华和黄火青等也到场。受审的是江腾蛟、黄永胜和李作鹏三人。这天主要审江腾蛟,被告传唤到庭后,伍修权宣布了特别法庭的规定,命令法警将黄永胜、李作鹏带下去候审,先审江腾蛟参加林立果的“小舰队”、参与策划谋害毛泽东的问题。江腾蛟在审判员的讯问下,交代了他与林彪、叶群及林立果密切关系的来由与内情,供认他参加了林立果秘密召集的“发动武装起义”和谋害毛泽东的“三国四方”会议。“三国”指沪、杭、宁,即以空四军政委王维国为首的上海方面、以空五军政委陈励耘为首的杭州方面、以南京军区空军副司令周建平为首的南京方面;加上原南京军区空军政委江腾蛟就成了“四方”。江腾蛟罪行中最主要的是企图谋害毛泽东,他出了许多坏主意,阴谋用炸铁路桥、炸油库,用飞机炸、用喷火器烧等手段杀害毛泽东,并被林立果指派为这一行动的“第一线指挥”。审江腾蛟一开始就以此为突破口,罪行突出,罪证充分,审讯比较顺利。
接下来对黄永胜、李作鹏的审讯,就不那么顺利了。25日下午审过江腾蛟后,先后对黄永胜、李作鹏讯问了同一件事,即1971年9月上旬,李作鹏将自己探听到的毛泽东在巡视南方各地时对一些党政军干部的谈话内容报告了黄永胜,黄永胜又向叶群做了密报,促成了林彪反革命集团加紧发动政变。黄永胜开始推说“记不清楚”此事,但是有他与叶群秘密通话的电话记录在,法庭出示了各种证据证词后,黄永胜不得不承认了这项罪行。经过审判员的讯问和被告的供述,伍修权宣布本庭对这一事实的调查结束,让法警押下了黄永胜,带上了李作鹏。当讯问李作鹏为什么将毛泽东在南方的谈话内容密报给黄永胜时,他辩解说,黄永胜是总长,他是副总长,应该向黄永胜通个气,想将此事说成是工作关系。法庭也提出证据和证词对李作鹏作了反驳,虽然被告仍然不服,但是事实清楚:1971年9月6日,李作鹏在武汉获悉了毛泽东南巡讲话的内容,当天返回北京后,即告诉了黄永胜。黄永胜连夜打电话告诉了在北戴河的叶群,致使林彪、叶群等下决心杀害毛泽东。伍修权宣布对此事的法庭调查结束,当天的审讯至此休庭。
在第二审判庭受审的林彪反革命集团主犯中,黄永胜是个首要人物。他同林彪、叶群的关系特别密切,审讯中就以此作为突破口。他给叶群打电话,有一次通话竟长达135分钟,这么长时间到底谈了些什么?他当然不讲真话,开始说是核对一个作战文件。法庭出示证据,证明他们这次密谈与那个文件无关。又拿出另一个证据,是他同叶群一次通话时林立果偷着录的音。这个电话录音时间近3个小时,审讯黄永胜时播放了这一录音的片断,并宣读了对录音的部分文字记录。此后,伍修权又主持了12月18日、19日、20日对黄永胜的连续三天法庭辩论。黄永胜到庭后,伍修权对他宣布,根据法律,他可以为自己辩护,还有最后陈述的权利。接着由公诉人按照法庭调查结果发言,指出黄永胜与林彪、叶群出于“共同的犯罪动机”,“紧密勾结,狼狈为奸”,主要是策划“夺取党和国家领导权”。他向叶群、林彪密报毛泽东南巡讲话,即使不是在主观上,也是在客观上配合林彪等的政变行动。黄永胜听后辩护说,他没有参与也不知道林彪的许多反革命活动,认为自己“不是反革命集团主犯”,又对诬陷迫害彭德怀、叶剑英、聂荣臻等领导人和总参干部等问题,作了长篇的辩护发言。他事先已为此写好了稿子,按照法庭规定,审判中是不准被告拿稿子的,但是伍修权特许他辩护中记不清时,可以看一下,但不许照稿子念。12月19日,黄永胜又对起诉书所列他的罪行一一作了长时间辩解,公诉人随后对他的辩护进行反驳。12月20日的第三场辩论一开始,伍修权让公诉人接着发言。公诉人发言后伍修权对黄永胜说:“我现在允许你继续作补充的辩护,同时也提醒你,我们已经听了你将近三个小时的辩护,所以过去讲过的,请你注意不要重复了。”伍修权在这里,对被告使用了一个“请”字,当时虽未引人注意,却反映出了他的为人作风。黄永胜表示打算放弃继续辩护和陈述,并且表示:“我放弃这个权利,不是法庭强迫我的,是我自愿的。”伍修权又以和缓的口气对他说:“那么,法庭认为你没有新的话要说了,所以同意你不再辩护。”黄永胜说“是”后,公诉人作了补充发言。伍修权问黄永胜:“你现在还有什么最后陈述的话?”在黄永胜表示再也不想说什么后,伍修权道:“被告黄永胜已不再作最后陈述。法庭对公诉人的发言,被告人的辩护和陈述,在评议的时候将予以考虑。被告人黄永胜,现在你下去听候特别法庭评议后,宣布对你的判决。”黄永胜说了声“好”。至此,对黄永胜五次法庭调查、三次法庭辩论,前后拖了整整一个月的马拉松式审判宣告结束。
第二审判庭审理的几个被告,李作鹏是能不认账的事决不认账,不过在“九一三”事件中由他放跑了林彪的座机这个问题上,他却无法为自己开脱罪责。案件的情况是:1971年9月12日夜,周恩来得知林彪等已私自调动了256号三叉戟飞机,停放在山海关海军机场上,便通过李作鹏通知机场值班人员,必须经过周恩来、黄永胜、吴法宪和李作鹏四人一起批准,才允许这架飞机起飞。但是李作鹏篡改了周恩来的指示,说是上述四人中的一人批准即可放飞,致使飞机得以升空,林彪落荒而逃。法庭调查此案时,调集了证人、出示了证据,李作鹏不得不承认了所控事实。
邱会作的罪行,与黄、吴和李相比,有自身的特点。“文革”初期,邱会作是军队系统被斗得最惨的一位总部领导。林彪急书手令,与陈伯达共同签名,叶群等持手令将其救出。可是,林彪救了他,也害了他。邱会作的罪行集中在两条:一是积极参加林彪反革命集团篡党夺权特别是“砸烂总政”等活动;二是在总后系统制造了100多个冤案,他直接指使对462人进行刑讯逼供,造成8人死亡,一批人致残或被逼疯,其中有包括傅连暲、贺诚等在内的总后各级领导干部。在人证物证面前,邱会作不只承认了事实,还表示“向死者低头认罪,向死者的家属低头认罪”。
对这几个林彪反革命集团主犯的一一突破,使伍修权主持的第二审判庭的审判工作进行得相当顺利、圆满。这当然是审判参与者共同努力的结果,但作为第二法庭审判长的伍修权发挥了独特作用。伍修权针对案犯的特点,向他们逐个进行分析,往往一语中的、切中要害,点拨大家抓住关键点,选准突破口,用铁的事实使案犯不得不就范认罪。另一方面,即使对林彪死党,伍修权也不因过废功、株连他人。“他强调说:‘黄永胜他们几个人当然也犯了罪,但他们与江青集团是有区别的,他们经过二万五千里长征,革命战争中是立过战功的……’”他还谈到,“四人帮”搞株连,我们不搞株连。吴法宪的儿女,考上大学的一样上大学。“伍老的谈话是客观的、实事求是的,充分体现了无产阶级政党的政策。听了伍老的谈话,我们对搞好辩护充满信心,后来我的辩护发言是成功的,这与听了伍老的一席话密切相关。”[3]中共中央领导人对第二庭的审判工作都表示满意,邓小平说,第二庭的审判工作进行得比较好,并且指示加强第一庭的审判和宣传报道。
1980年12月29日,第一庭在第二庭停审一个星期之后,也结束了全部法庭调查和辩论工作,下一步就是对十名主犯罪行量刑的评议和判决,这也是这次审判活动最后也是最重要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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