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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密尔与印度

时间:2023-04-04 名人故事 版权反馈
【摘要】:詹姆斯·密尔与印度第一章 密尔家族[1]与印度约翰斯图亚特密尔,是詹姆斯密尔和哈丽特巴勒夫妇的长子。在其长子约翰密尔出生的那年,他开始撰写《英属印度史》。[9]由于老密尔从未到过印度,也没有与任何一个印度人交谈过,他《英属印度史》的写作仅仅依靠文件材料和档案记录来完成。据埃里克斯托克斯说,《英属印度史》的出版,“促成老密尔和他儿子在1819年后的就业,并在东印度大厦牢牢稳固了功利主义在印度事务中的影响”[13]。

詹姆斯·密尔与印度

第一章 密尔家族[1]与印度

约翰•斯图亚特•密尔(John Stuart Mill,1806—1873),是詹姆斯•密尔(James Mill)和哈丽特•巴勒(Harriet Burrow)夫妇的长子。密尔有着不平凡的人生经历,老密尔对儿子的影响几乎是全面性的,从个人教育、职业选择到学术研究领域,我们都可以看到父亲的身影。[2]苏珊•李•安德森曾说过,老密尔是约翰•密尔性格形成时期对他影响最大的人物。因此,以密尔的父亲为背景开始讲述他的生平是适宜的。[3]

詹姆斯•密尔,苏格兰历史学家、经济学家、心理学家和哲学家。他与大卫•李嘉图(David Ricardo)一起成为古典经济学的奠基人[4],是有影响力的古典自由主义哲学家约翰•密尔的父亲。

老密尔是哲学激进主义(又称功利主义)的重要代表,该思潮强调哲学需要有一个科学基础,而对政治学和经济学则需要采用人文主义的方法来研究。1808年,他结识功利主义创始人杰里米•边沁(Jeremy Bentham)。作为边沁多年来的主要朋友,他接受了边沁的全部原则并且比任何人都更加热心于宣传这些原则,以对抗刚刚出现的浪漫主义。他所撰写的《论政府》(Government)一文对19世纪20年代的舆论影响很大。老密尔1821年出版的《政治经济要义》(Elements of Political Economy)是一部特别精确而明晰易懂的作品,此书总结了激进哲学家的观点,这些观点主要以经济学家李嘉图的著作为依据。老密尔通过他对思想的联系所做的解释发展了边沁的学说。1829年,老密尔出版的两卷本的《人类精神现象之分析》(Analysis of the Phenomena of the Human Mind)中提出的人类精神理论,集中讨论了精神概念的相互关联性。

老密尔是个做事认真和工作刻苦的人,不论是写作上的或其他的事,他都真心实意地倾注全力,以求出色地完成任务。在其长子约翰•密尔出生的那年,他开始撰写《英属印度史》(The History of British India)。原计划用三年时间完成这一著作,并相信该书必将使他一举成名。最终他花了十年工夫才完成。密尔是这样评价父亲的,“创作其它等量历史著作与做等量的阅读及研究方面,几乎短于其它任何作家(即使是专门写作的作家)。必须补充的还有,在这十年间,他几乎每天都花相当多的时间来教育孩子”[5]。(www.guayunfan.com)这部作品已成为这一专业领域的权威著作,1817年以三卷本的形式出版,并立即获得了巨大成功。[6]老密尔写作这部书的目的,“主要是试图对印度社会作一个哲学的分析,并评估它在‘众多文明’中的位置。毫无疑问,他的一个主要目的是消除他所认为的对东方专制主义的愚蠢赞美,而这恰是启蒙运动早期思想家的标志”[7]。

作为老密尔最著名的文学作品,《英属印度史》描述了英格兰和后来的联合王国获得印度帝国的历程,老密尔对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商业特权非常仇视,对英国东印度公司管理的条例也进行了许多猛烈的抨击。虽然老密尔在书中的许多部分提出有利于公司的证据,他认为这是它应得的;例如,总的来说还没有哪个政府像英国东印度公司那样尽其所能地提供如此多的证据,以此对其臣民表示善意;任何别的政府的条例一旦公之于众,就允许人们对其进行完全自由的评议,那么它们很可能就更经不起详细的审查。[8]《不列颠百科全书》的评价是:“《英属印度史》这部史书第一次全面论述了对印度的征服。老密尔以他自己的政治理论来评论印度文化的发展,严厉地批判了英国对印度的征服与统治,因为欧洲利益和政策掩盖了印度的传统。这一著作本身和作者在其一生的最后十七年中同印度的官方联系使印度的政治制度发生了彻底的变化。”[9]

由于老密尔从未到过印度,也没有与任何一个印度人交谈过,他《英属印度史》的写作仅仅依靠文件材料和档案记录来完成。因此,这一事实招致著名经济学家阿玛迪亚•森(Amartya Sen)的严厉批评。[10]

不过,密尔显然不是这么看待父亲的成名作,他使用了最好的词汇来描述这部巨著,他认为,“从教育的最佳意义上讲,对我教育贡献很大的一本书是父亲的《印度史》……与完美的标准相比,我现在可以看出其中的不足之处,但是我仍然认为,即使此书不是人类写过的最有指导意义的历史书,也是一本对一个思想正在形成中的人最为有益的书”[11]。他毕生对于父亲这部最长的作品《英属印度史》推崇有加(尽管也曾经指出其中的某些瑕疵),1865年密尔称他父亲为,“第一个把理性之光投射到印度社会的历史学家”[12]。

应当说,这部巨著不仅改变了老密尔本人的命运,而且随后证明对其家族未来的发展意义重大。据埃里克•斯托克斯说,《英属印度史》的出版,“促成老密尔和他儿子在1819年后的就业,并在东印度大厦(East India House)牢牢稳固了功利主义在印度事务中的影响”[13]。如果没有这部著作,或许就可能没有英国东印度公司的任命,他的家庭将继续处于贫困状态,这一职位给予他以及其家庭以经济保障。[14]的确是这样,无论是老密尔还是小密尔都不用再寻找任何其他全职工作,并且来自英国东印度公司的薪水使他们在接下来的五十年里成功保持在一个舒适的水平。

19世纪初,随着英国东印度公司在印度多年征服战争的结束,印度从18世纪的无政府状态进入到某种程度的社会平静状态。英国东印度公司在印度事实上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统治区域的扩大及征讨带来的巨额债务等等,所有这些情况,都使得英国东印度公司不得不重新安排其伦敦的工作人员,以处理新形势。

1819年春,英国东印度公司董事会决意加强负责与印度联系的国内机构,老密尔前去应征,正是由于有了《英属印度史》出版的轰动,老密尔成功地获得了董事会的信任,虽然在该书中他批评过东印度公司,但是至少他认为,英国人统治印度好于印度人统治他们自己。他被任命为东印度大厦[15]通讯部检查官(Examiner of Indian Correspondence)助理,主要负责起草发给印度的公文函件(despatch),以供英国东印度公司主要行政部门的董事们参考。

凭着出色的才华,老密尔迅速晋升为这个越来越重要部门的负责人,1823年,他被任命为通讯检查官。密尔对于父亲在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工作评价很高,“在任何这个职位期间和在后来任检查官职位期间,随着上司们真的渴望很好地管理印度,他的天赋、名誉和果断的性格赋予他的影响,使他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把自己对印度问题的真正见解,体现在他所起草的公文之中,并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考验,又不致大大削弱公文的力量。他在《英属印度史》中首次阐述了许多管理印度的真正原则;续此书之后,他起草的公文前所未有地促进了印度的改进,并使印度官员懂得了自己的职责。我坚信,假如这些公文的选集得以出版,它将使他称得上是一位实际的政治家,完全不会逊色于他作为理论家的突出地位”[16]。

到1830年,老密尔最终晋升为这个部门的总负责人,“一个实际上的印度副国务秘书”[17],年薪一千九百英镑,到1836年增加到两千英镑。1836年6月23日,饱受肺结核病痛折磨的老密尔去世,托马斯•皮考科(Thomas Love Peacock)接替老密尔成为检查官。对于父亲的离世,密尔在其《自传》中这样评价父亲:“他在英国的文学史上、甚至在英国的政治史上占有显赫的地位;他绝不仅仅是边沁的追随者和门徒;他是那个时代最有创见的思想家之一。如分析心理学方面的成就,在最重要的思辨分支中他就应该作为一位最伟大的人物而被后人所记住;所有的道德学和政治学最终都得依赖于他的理论,他的成就标志着这个学科发展的一个实质阶段。18世纪是一个伟大的时代,是一个产生坚强勇敢的人的时代,而他恰恰就是这个时代最坚强最勇敢的人物之一。通过他的作品和个人的影响,他是那个时代伟大人物的核心。在他晚年时期,他是英国激进派知识分子的首领和领袖。鉴于他的巨作《英属印度史》的主题,他是健全治国之策的创始人,这只是他一生中较小的功绩之一。”[18]

老密尔的印度观,都体现在他的《英属印度史》中。其实,早在该书出版的八年前,老密尔的印度观就已经定下了基调。老密尔拒绝在印度(他在英国国内却大力主张)实行代议制,因为印度人民所处的文明阶段和道德政治局势,使得印度还不具备实行代议制的土壤。一个简单的比较开明的独裁政府形式(即东印度公司对印度的殖民统治),通过欧洲人的荣誉感与欧洲的智慧,是现在适合管理印度斯坦的唯一形式。[19]大约六十多年后,在《论自由》中,密尔也几乎用惊人的相同口吻来讨论野蛮的印度人。[20]值得一提的是,密尔父子都认为较高文明的标准,不是“英国的”(English)或“不列颠的”(British)文明而是“欧洲的”(European)文明;在老密尔看来,每个国家在文明发展的阶梯上都有与之相对应的位置,所以不同文明发展阶段的国家与民族,最好的统治形式是不同的,因此,最好的政府形式未必是最适合的。[21]

在《英属印度史》中,老密尔认为,随着文明的向前发展,迷信(superstition)一定会让步。[22]但是,老密尔的这个预言在印度并没有发生,因为印度社会的特点是:祭司体制(priestcraft)的特征,是基于最庞杂的和折磨的迷信曾经不断骚扰和使任何人类的部分退化,印度人民心灵的束缚比他们肉体的束缚更令人难以忍受;简言之,专制(despotism)和祭司共同采取的精神和肉体压迫,使得印度人成为人类种族中最受奴役的部分。[23]因此,任何按照工业、艺术和文化的印度的其他属性,印度拥有一个野蛮(barbarous)民族的主要标志(prime hallmark)。

对于印度的法律,老密尔的观点是,印度的确是存在法律的,但是这些法律在印度人民中的信用是很低的,因为印度的法律执行的是“残酷和有害的种姓(caste)区分”[24],在老密尔看来,即便是人类智慧中最薄弱的情况下,也不能产生出这样的法律[25],言外之意是,印度的法律就不是人类的法律。

老密尔不认同被伊斯兰文化摧毁的印度古老文明的概念(notion)。在他看来,印度不仅是低于文明的刻度(scale),在某些方面,印度文明在所有文明中处于最低水平。他认为,祭司制度的恶习(vice)在印度比在任何其他民族中间,被带到了更具破坏性的高度。[26]

在老密尔看来,一个民族从文明的最底层(bottom)崛起的首要标志是:它能够保卫自己的领土免受外敌入侵。因此,知识的第一个应用就是提高军事艺术。显然,印度人没有做到这一点,他们既不了解军事,也不注重军事纪律。[27]但是,印度人虽然“不谙”军事,但是在印度,叛乱、屠杀和野蛮征服远比和平与安宁(tranquility)更常见。[28]

如前所述,老密尔从未去过印度,而且他也不认为去印度访问会对他的研究带来多少帮助。按照他自己的描述,人们很容易相信他从来没有想去印度的念头。[29]处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老密尔认为印度人的民族性格是:他们的奴性(slavish)和怯懦的灵魂(dastardly spirit),以及如何在一个有吸引力之下、惑人的外表存在着一个普遍的欺骗(deceit)和背信弃义(perfidy)的倾向。[30]简言之,就是印度人是不诚实的,这成为西方人对印度人乃至对东方人长久以来的偏见。印度文化的这些弱点使得印度人是消极的、挥霍无度的(profligate)、被压迫的、无组织的和容易遭到外来侵略的。

对于印度文化中的伊斯兰文化,在老密尔眼中,他们比印度教文化也好不到哪里去,在谈到道德品质问题时,它们是同样的伪善(insincerity)、谎言和背信弃义,同样漠视别人的感受,同样的受贿,这两种文化在这些方面都非常突出。[31]此外,老密尔还把印度文化与大部分中东和远东文化相提并论。他把印度教徒描述为与中国人、波斯人和阿拉伯人的文明状态相差无几的一个文明状态。[32]但是,老密尔认为,中国人与印度人有一个最大的区别:中国人在政府和法律方面领先于印度人。而在其他方面,印度和中国处于同一水平。从道德和品格的角度,老密尔把中国和印度这两个东方文明古国做过比较:

这两个国家都几乎是相同程度的沾染上伪善(insincerity)的恶习;掩饰(dissembling)、奸诈(treacherous)、虚假(mendacious),过分得甚至超越不文明社会通常的方式。两者都倾向于过分夸大(exaggeration)关于和他们自己有关的每一件事情。两者都是懦弱的和无怜悯心的(unfeeling)。两者都处在自负的(conceited)最高程度,和充满对其它国家的蔑视(contempt)。从生理(physical)意义上来说,两国的人们和居住条件都是令人作呕的污秽(unclean)[33]。

现在的人们,尤其是东方的学者看到老密尔的这番对比,其心情不言而喻。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老密尔把英语中所有的贬义词都浓缩到上述短短的句子中了。我们不禁要问,作为一个博览群书的学者,相信老密尔对于欧洲中世纪的人们从不洗澡的传统应当不会陌生,对于工业革命导致英国城市乡村污水横流的场景应当不会陌生!

不过,老密尔的这个观点没有被小密尔完全接受,密尔继承了他父亲的停滞(stagnation)理论。只不过,老密尔是把印度作为停滞的对象,他认为,印度教文化已停滞了很多时代,只要看到现在的印度教徒,我们就能了解久远过去的印度教徒。[34]而小密尔则把这个停滞理论应用到分析中国文明的状况。以后在《论自由》中,小密尔尽管把中国作为一个已经停滞不前文明的典型,但小密尔的观点与父亲的区别是:至少他把中国作为一个曾经一度高度发展的文明。这与野蛮、半野蛮的印度是完全不可同日而语的,下文笔者将涉及这个区别。

詹姆斯•密尔认为,印度次大陆各民族,在宗教、哲学、农业、政府机构和法律方面的文明,远逊色于封建时代的欧洲。“虽然印度柔弱的(effeminate)民族,比我们的祖先更温柔(gentle),但后者在气概(manliness)和勇气方面更优秀。毫无疑问,就整体而言,哥特(gothic)民族一旦成为定居民族,他们就表现出优越于印度品质的文明特征。”[35]

《英属印度史》是一部为英国东印度公司官员提供了一个标准的作品,该书最终成为选拔印度公务员的教科书。[36]1859年,在该书出版四十多年后,约翰•布赖特(John Bright)在议会下院曾经说:“如果新任印度总督对印度一无所知或知之甚少。我敢说,当他接到任命时,他闭门研究的肯定是詹姆斯•密尔先生《英属印度史》的第一卷。”[37]作为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反对者,布莱特能说出这样的话来,也从侧面证明了该书的影响力。密尔后来承认:“与完美的标准相比,我现在可以看出其中的不足之处,但是我仍然认为,即使此书不是人类写过的最有指导意义的历史书,也是一本对一个思想正在形成中的人最为有益的书。”[38]

应当说,老密尔对印度的相关论述,对密尔产生的影响是深远的。的确,密尔从《英属印度史》中得到了一个关于如何看待非西方民族的观点。威廉•托马斯在论及老密尔的这部巨著时说:“由于这本支配着其童年时代的著作是一部关于一个落后民族的征服史,约翰•密尔成年时期的职业便注定要参与对这个民族的管理。这种关系可以解释他对落后和进步社会状态的先入之见,这种见解在他的全部政治问题论述和大部分思考中打下了深深的印记。”[39]

注释

[1]密尔家族的四位成员都与东印度公司有关,但本书的着力点是詹姆斯•密尔和约翰•密尔,其他两位家族成员与印度的关系,因原始资料所限,略有提及。

[2]孔凡保:《折衷主义大师——约翰•穆勒》,江西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94页。

[3][美]苏珊•李•安德森:《密尔》,崔庆杰、陈会颖译,中华书局2003年版,第4页。

[4]http: //www.marxists.org/reference/subject/economics/keynes/general-theory/ch01.htm#1.

[5][英]约翰•穆勒:《约翰•穆勒自传》,郑晓岚、陈宝国译,华夏出版社2007年版,第4页。

[6]詹姆斯•密尔的《英属印度史》,因版本不同,故卷数也不同。主要有以下版本:The History of British India(London:Baldwin,Cradock and Joy,first edition,1818); The History of British India(London:Baldwin,Cradock and Joy,second edition,1820); The History of British India(London:Baldwin,Cradock and Joy,third edition,6 volumes,1826); The History of British India(London:James Madden,fourth edition,Horace Hayman Wilson(ed.),10 volumes,1848); The History of British India(London:James Madden,fifth edition,Horace Hayman Wilson(ed.),10 volumes,1858); The History of British India ,reprint in three volumes,(Associated Publishing House); James Mill’s History of British India(London:Taylor & Francis / Routledge,10 volumes including Horace Hayman Wilson’s Continuation to 1835; 1997).

[7]Eric Stokes. The English Utilitarians and India . Oxford:Clarendon Press,1959,p.53.

[8][英]约翰•穆勒:《约翰•穆勒自传》,郑晓岚、陈宝国译,华夏出版社2007年版,第19页。

[9]《不列颠百科全书》(国际中文版,第11卷),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9年版,第199页。

[10]http://www.newhumanist.co.uk/issues/0106/sen.htm.

[11][英]约翰•穆勒:《约翰•穆勒自传》,郑晓岚、陈宝国译,华夏出版社2007年版,第18—19页。

[12]CW ,Vol. X,p.320.

[13]Eric Stokes. The English Utilitarians and India . Oxford:Clarendon Press,1959,p.xii.

[14][美]苏珊•李•安德森:《密尔》,崔庆杰、陈会颖译,中华书局2003年版,第6页。

[15]因东印度公司总部位于利德豪街(Leadenhall Street),故时人多以利德豪街称呼东印度公司及其附属机构。

[16][英]约翰•穆勒:《约翰•穆勒自传》,郑晓岚、陈宝国译,华夏出版社2007年版,第19—20页。

[17]George Bearce. British Attitudes Toward India,1784—1858. 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61,p.66.

[18][英]约翰•穆勒:《约翰•穆勒自传》,郑晓岚、陈宝国译,华夏出版社2007年版,第149—150页。

[19]George Bearce. British Attitudes Toward India,1784—1858. 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61,p.68.

[20]On Liberty ,p.13.

[21]Michael Levin. J.S.Mill on Civilization and Barbarism . Routledge:Routledge & Francis Group,2004,p.35.

[22]James Mill. The History of British India .London:James Madden and CO.,Vol.2.,bk II,ch. X,1840,pp.201-202.

[23]Ibid.,p.187.

[24]James Mill. The History of British India.London:James Madden and CO.,Vol.2.,bk II,ch. V,1840,p.516.

[25]Ibid.,p.499.

[26]James Mill. The History of British India.London:James Madden and CO.,Vol.2.,bk II,ch. X,1840,p.187.

[27]Ibid.,p.207.

[28]Ibid.,p.181.

[29]Michael Levin. J.S.Mill on Civilization and Barbarism . Routledge:Routledge & Francis Group,2004,p.36.

[30]James Mill. The History of British India.London:James Madden and CO.,Vol.2.,bk II,ch. X,1840,p.212.

[31]James Mill. The History of British India.London:James Madden and CO.,Vol.2.,bk II,ch.V,1840,pp.517-18.

[32]James Mill. The History of British India.London:James Madden and CO.,Vol.2.,bk II,ch. X,1840,p.213.

[33]Ibid.,pp.219-220.

[34]James Mill. The History of British India . London:James Madden and CO.,Vol.2.,bk II,ch. X,1840,p.214.

[35]Ibid.,pp.210-212.

[36]Duncan Forbes. James Mill and India. Cambridge Journal ,1951,5(5),p.23.

[37]James.E. Thorold Rogers(ed.). Speeches on Questions of Public. London:Macmillan,1869,p.100.

[38][英]约翰•穆勒:《约翰•穆勒自传》,郑晓岚、陈宝国译,华夏出版社2007年版,第18—19页。

[39][英]威廉•托马斯:《穆勒》,李河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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