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于1962年的于建嵘,童年的生活被当时席卷中国的政治运动所左右。共产党游击队员出身的父亲,在运动伊始就变成了国民党游击队的匪兵。父亲被抓了起来,小于建嵘与母亲、姐姐三人成了没有户口的“黑人”.
没有户口,他们在城市根本没有容身之地,1967年全家回到湖南永州家乡,也遭乡亲白眼,冬天时家里的棉被被偷走,永州待不下去,母亲又带着孩子们流浪回了城里。
8岁时,父亲的朋友帮忙将小于建嵘安排到一所小学的旁听名额。于建嵘穿上最好的衣服---用染黑的麻布包改装成的衣服,高高兴兴去上学了。岂料,上班第一天就被女班长发现:“他是黑人,怎么可以来我们班上课?”
女班长下令同学将小于建嵘拖出去,他抱着桌子不肯走,拉扯中黑麻布衣被撕烂。他被拖到学校后面,被佯装经过的父亲发现了。那一次,于建嵘生平唯一一次看到父亲留下眼泪,自此,他坚持不进小学。
1979年,于建嵘考上湖南师范大学,毕业后当上了成功的商业诉讼律师。
1990年初,才30出头就赚到了人生的第一个200万元(中国城市人口当时一般月薪才百多元).意气风发的他买了部日本进口车,一台手提电话,到全国去寻访人生的意义,最终遇到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主任徐勇教授,开始了学术生涯,去寻找苦难的原因,并且利用学者的身份发表评论以引起社会关注。 尽管早已衣食无忧,到手的富贵荣华更曾潇洒抛去,但是于建嵘心中,童年苦难的根源却是他挥之不去的思索命题。因为那番遭遇,他看到自己与最底层的农民、矿工、访民的命运是相连的。
“我的经历,与他们(访民)遭遇的苦难,来源都是一样的,都是制度性的。”
他分析说,现在的制度强调的是集体,是为了未来牺牲现在。在集体主义的理论中,个体永远可以被忽略不计。
“我认为,不管是社会主义还是其他主义,都要强调个人生命的意义。每一个人的意义都是平等的,只要那个利益是正当合法的,就没有人有权力为了未来,为了大多数人牺牲我们的利益。如果制度为了所谓的发展剥夺一部分人的利益,这个制度本身是有缺陷的,是要检讨的。”
于建嵘做的学问总是接触社会人士的不幸,他生活中却十分风趣。朋友称他做“侃爷”,对学生、同事,或是宋庄的农民、餐馆服务员,他见到什么人都爱与对方闲聊,而且常说些俏皮话把人逗乐。底层学问,外人看来是苦苦的追寻,但诚实面对自己命运而后得到的内心安适,只有当事人最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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