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与实践并举 学生与银行双赢——中国最早的信用合作社、复旦大学商科最早的实习基地
1919年10月10日,经薛仙舟创议和学校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复旦大学设立国民储蓄合作银行(以下简称“合作银行”)。这是中国最早的信用合作社,也是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前身之一商科的最早实习基地。
合作银行董事长由校长李登辉兼任,杜德基、徐树声任顾问,第一任行长为薛仙舟,以后由李权时代理行长,历任行长有袁际唐等人。合作银行以提倡合作主义,发展民众经济为宗旨,以补助小资本营业、鼓励同胞储蓄为目的;每有盈余,抽20%为平民教育经费,余则存户与股东均分。合作银行创办初期,营业冷淡,经薛仙舟精心经营策划,生意兴隆、存款剧增。1922年春,复旦大学部迁至江湾,于是设总行于新校,改徐家汇本行为分行,营业范围扩大。1929年,鉴于营业蒸蒸日上,而行内组织未能尽善尽美,合作银行开始设立管理委员会,行长直接受其指挥和监督。
合作银行在复旦大学校内、校外都设有营业部,业务由商科学生为行员来承担。为此,李登辉派合作银行副行长、复旦学生卞燕候专程赴天津考察银行、钱庄。行内部分科较多,以会计、活储、出纳诸科业务最为繁重。每日以午后4—5时为营业时间,届时门庭若市。银行对存户有不少方便,凡知该行者无不以与该行往来为乐。合作银行各部职务,由全体行员轮流分担,从而各行员都能得到实习全部行务的机会。以1930届商科学生为例,在合作银行实习的学生就有16人。如此,合作银行成了商科学生实习的基地,造就了许多熟悉行情及其业务的人才,而且他们对银行的发展亦有不少贡献,真是一举两得。
历史事实表明,复旦大学很早就设立合作银行作为商科学生实习基地,注重课堂教学和课外实习研究紧密联系,从而使学生毕业离校后就能在工作中熟练地施展才能,积极发挥专业人才的作用,实在是一项高等教育改革的创举。这在如今深化教育改革的大学中仍然具有值得借鉴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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